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 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 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anji.gov.cn/)政务公开栏目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溪龙乡政府综合信息指挥室联系(地址:溪龙乡人民政府309办公室,电话:0572-5900171,邮编:313307,传真:0572-590114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溪龙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热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功能,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维护、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发布等工作。维护和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开情况等信息。202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保障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乡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政府信息3件,均维持答复结果,未发生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乡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专门负责人员,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实时做好新增信息的准确分类与及时公开,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同时严格根据保密工作制度的特殊性,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核工作,对不能公开、需要保密的信息坚决不予公开。
(四)平台建设
根据县政务公开科统一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合理配置栏目布局,及时更新完善网站目录内容,根据县政务公开科排查出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反馈,有效提升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同时充分利用农民信箱、各村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积极报道工作动态、加强日常宣传工作。
(五)监督保障
围绕县、乡年度工作要点,以及政策集成式发布等重点工作,2024年组织召开全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2次、专题会议1次,及时传达工作要求,部署推动具体任务。举办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依申请办理等工作质量和效果。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更加突出重点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整改。2024年度,我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溪龙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还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在一些紧急情况或临时性工作安排时,信息公开的速度还不够快,导致部分群众不能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影响了信息的使用效果。二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需拓展。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解读的还不够深入细致,部分群众理解起来存在一定困难;同时,在公开内容的覆盖面上,还有一些工作领域的信息可以进一步挖掘和公开。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加强。部分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的掌握不够熟练,在信息整理、审核以及平台操作等方面还存在业务短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时效性。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建立信息发布限时制度,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进行发布,确保群众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政务信息。二是优化公开内容,增强实用性。加强对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采用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提高群众的理解度。同时,深入梳理乡镇各项工作,拓宽公开内容的范围,让政务公开更加全面、深入地反映乡镇的实际工作情况。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或上级业务部门进行授课,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 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 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