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安吉县“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有关内容解读
- 来源:县人社局
- 时间:2025-04-02
一、制订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精准化、多样化、集成化、智能化水平,以最大诚意集聚一批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助力高水平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经研究,特对安吉县“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简称“安吉人才金卡”)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县人力社保局起草了《安吉县“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调整方面
与原政策相比,《办法》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了修订调整:
(一)对发放对象进行调整
1.高层次人才分类中新增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
2.专业技术人才分类中新增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浙江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新增优秀乡村主理人、首席人才发现官等经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认定,其他对安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各类高端人才。
(二)对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和重新归纳
1.新增“每年为持卡人才提供3000元额度消费券。”
2.关于购房的服务内容新增“持卡人才购买县产投集团开发的商品住房,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在最低优惠基础上再申请享受2%的购房折扣。”
3.关于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服务内容更改为“申领了湖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持卡人才家庭,在湖州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湖州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为标准认定,不再查询在湖州市及缴存地登记的住房信息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未还清住房贷款所购住房信息;按规定支付首付后,剩余房款可全额享受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金额不受家庭收入60%的限制。”
4.关于持卡人才子女入学的服务内容新增“2025年1月1日后,持卡人才子女在蓝润天使学校入学就读小学、初中可享受公费生资格,同时给予2万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5关于学术技术疗休养活动的服务内容更改为“积极推荐持卡人才参加市级学术技术疗休养活动。”
6.删除“每年为持卡人才提供3000元的高速通行过路费或县内新能源汽车租赁费补贴(需提供相关车辆信息)。”
(三)对管理措施中的动态管理进行了调整。
对原内容更改为“对未纳入“安吉人才金卡”发放范围的湖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持卡人才,可提供第4、5、9、13、18、19、20项服务。”
三、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原《安吉县“创业创新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制度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安人社发〔2023〕28号)同时废止。已经发放金卡的人才,按照原政策文件享受至2025年3月31日。
解读单位: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徐歆龙
联系电话:0572-502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