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工作方案(试行)
- 来源:安吉县气象局
- 时间:2023-12-10
为落实《减灾处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浙气减函〔2023〕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切实发挥农业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制定本方案。
农业气象灾害风险是指在一定农业生产活动背景下,受未来气象因素的影响,某一地域在某一时段内农业生产受气象灾害影响的可能性大小,是在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的基础上,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情况进行的风险动态评估和早期预警。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是指针对影响我县主要农业气象灾害,面向决策部门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业防灾减灾部署、生产防御应对等,分作物、分灾种、分时段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
一、主要内容
(一)预警分类
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农业气象科技水平,确定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种类,主要分为综合风险预警和水稻、茶叶等特色农产品7类分作物风险预警等,现阶段县级预警种类见附件1。
(二)预警产品
根据农业气象灾害风险指标阈值和未来天气气候趋势,结合作物灾害的危害强度、覆盖范围、可能持续时间和影响,确定属地范围内的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等级。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产品应简明扼要,一般由标题、正文、风险预警图、防御措施等组成,需重点突出灾害影响作物、影响区域、影响强度等。
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产品命名为“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专题服务产品由标题、预警内容及建议等组成。
1.产品标题以“×农产品×灾害风险预警”为题(综合风险预警为“农业×灾害风险预警”);
2.预警内容包括×农产品×灾害风险预警区域、等级等文字描述和相应的图表,以及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可能影响与建议;
3.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等级判定以业务技术具体方案为准。
二、工作流程
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工作流程包括风险分析、会商研判、产品制作与签发、产品发布等环节。
(一)风险分析
在灾害风险服务时段,根据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指标阈值,依托智能网格气象实况和预报产品,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分作物、分灾种滚动分析未来10天内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等级。
(二)会商研判
以电话、视频、会议等形式与相关涉农部门的会商,研判灾害影响,确定是否发布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信息,明确灾害风险预警发布形式和内容,并提出防御应对措施。
(三)产品制作与签发
县气象台根据一体化农业气象数字化服务平台上的省级指导产品,结合与本级涉农部门的会商结果,制作本地产品,在市级指导下,向当地涉农部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提供直通式服务。
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产品由县气象台负责编写制作和签发。
(四)产品发布
在发布预警当日,县气象台要及时通过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产品,同时将预警产品提供给市局有关部门、县级涉农部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并报市农气中心。同时在新闻影视、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上及时发布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相关产品并跟进做好宣传。服务中心要做好县级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保障工作(预先分配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预警发布账号,添加灾种)。
附件1
安吉县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2023-2024)
作物 | 灾害种类 | 服务起止时间 | |
水稻 | 早稻播种育秧期低温冷害 | 3月21日-4月20日 | |
早稻高温热害 | 6月21日-7月10日 | ||
单季稻高温热害 | 8月1日-8月31日 | ||
单季稻秋季低温 | 9月11日-9月30日 | ||
茶叶 | 霜冻害 | 3月1日-4月15日 | |
设施农业 | 风灾 | 全年 | |
综合类 | 农业连阴雨 | 全年 | |
农业干旱(高温干旱) | 7月1日-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