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920562B/2019-06674 发文时间: 2019-09-02 15: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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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吉城区部分区域禁止洗澡游泳洗涤捕捞等活动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关于《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吉城区部分区域禁止洗澡游泳洗涤捕捞等活动的通告》的

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水利局

 

一、制订背景及依据

根据《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了促进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发布本通告。

二、主要内容

本《通告》共五条。      

1、关于适用范围。安吉城区的绕城东线(包括长赤线),环城南路,阳光大道(含吉二路),机场路(包括浮玉路)围合的区域内所有水域。

2、关于禁止的不文明行为。禁止水域内严禁洗澡、游泳、洗涤、捕捞等活动。

3、关于法律责任。在禁止水域内进行洗澡、游泳、洗涤、捕捞等不文明活动违反《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4、关于加强宣传。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本单位职工(辖区内居民)的宣传教育,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提升全社会文明水平,为我县争当践行“两山”理念的样板地、模范生,高质量赶超发展贡献力量。

5、关于实施日期。本通告自实施之日起施行。

原文件链接:http://www.anji.gov.cn/zwgk/zcfg/xzfwj/20190410/i2408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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