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920562B/2019-12138 发文时间: 2019-12-19 11:34: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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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吉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全县通过 “优雅竹城”等城市建设核心工作的全面推进,城市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城市环境品味不断提升,但对比发达地区和周边县市,仍存在建设短板。一是部门合力尚未形成。工程管理尚未形成一套强有力的工作联动机制,街道、平台之间统筹意识有待提高,因为责任分工不明确、管理边界模糊等原因造成了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二是建设队伍参差不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有待健全,普遍存在施工、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三是监管力量有待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监管及行业监督上存在人员不足、业务水平不足、现场管理经验不足的情况,无法满足对在建项目质量及安全的日常监管需要。四是规范制度应更新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节点及细部做法的规范性文件已逐渐无法满足现状所需。相关图审单位对方案设计内容审查不严,规范标准执行不到位。
  二、政策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制定。
  三、起草过程
  根据2019年4月25日“城市提质”专题会议精神,会后第一时间开始着手编制《办法(试行)》。前期通过组织人员对在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现状排摸、协调各有关单位梳理当前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问题清单、查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行的相关法规和规范,于5月初完成初稿的编制工作。之后,两次征求了规划、城管、街道、建设平台、城投等相关单位意见。同时,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积极召集县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并邀请湖州市本领域的有关专家,通过座谈的形式对《办法(试行)》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完善,于6月6日完成了报送稿的编制,8月1日按照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整个编制过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集思广益,力求从顶层设计上充分补齐我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短板。
  四、主要内容
  《安吉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分为总则、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报建、工程管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工程移交、罚则、附则等8个章节,共23条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范围。
  (二)明确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前期方案设计阶段的文本编制、方案报审相关要求,特别对于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明确在项目实施前由建设单位牵头对地下管网、五线、道板等周边景观配套工程的建设难点在设计阶段综合考虑,一并实施;对于跨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实施的同一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牵头在方案设计中统一规划设计,明确任务边界,落实责任单位。
  (三)明确了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和居住小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项目开工前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
  (四)明确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中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方的职责内容。同时,强调了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的日常考核工作。
  (五)规定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过程中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要求,并明确了移交前后建设单位、接收单位、管护单位的工作要求。
  (六)规定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五方责任主体有违法违规行为时的查处措施。

原文件链接:http://www.anji.gov.cn/hzgov/front/s580/zwgk/zcfg/xzgfxwj/20200106/i2598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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