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峰街道第二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 “拔钉除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来源:灵峰街道
- 时间:2024-02-02
灵峰街道第二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
“拔钉除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防范工作决策部署,聚焦“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总体目标,坚决打赢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主动仗,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决定于2024年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拔钉除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领域,突出本地区各领域近年来屡发频发、整而复发的顽症痼疾,巩固第一轮专项行动成果,扎实开展第二轮专项行动,最大限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以“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高水平打造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先行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吉篇章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零增长”,火灾起数同比“零增长”,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09以内;防汛防台工作力争“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森林火灾,杜绝群死群伤事件。通过专项行动,形成一批夯基础、强规范、明责任、促安全的长效治理机制。
三、攻坚任务
(一)道路交通领域重点任务。深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除险强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动态排查清理“人、车、路、企”各环节突出风险隐患。开展农业机械反光安全标识专项治理,完成张贴反光安全标识农业机械8台。
(二)消防领域重点任务。深化居住出租房、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工业企业、高层建筑“四类场所”和八类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九小场所”专项整治,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推动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对违规住人问题严重的沿街店铺合用场所、影响公共安全的高层住宅小区(公共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完成9家规上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培育创建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企业;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控室管理,整治学校消控室值班人员无证值守等问题,保障校园消防安全。
(三)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任务。开展重大危险源全覆盖检查督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入园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部门联审、省级专家审查工作程序。开展危化品超范围经营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柴油、甲烷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防爆区域非防爆设备专项整治,完成危化品生产企业、化工医药和经营带储存企业的全覆盖整治提升。
(四)建设施工领域重点任务。强化建筑市场源头管理,严格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开展限额以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专项整治。配合完成在建交通工程违规使用汽柴油治理工作,建立实施汽柴油“日购日销”制度,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动力机械设备;完善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城建学”线上学习平台,增强培训师资力量,全年配合完成培训人次。
(五)工矿领域重点任务。开展重点矿山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完成矿山安全数字化基础部分建设,深化“园中园”“厂中厂”一件事改革、电气焊安全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
(六)文化旅游领域重点任务。强化各类游乐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露营营地和旅游景区新业态项目数字化监管。
(七)城市运行领域重点任务。聚焦“问题企业”“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运输”“问题环境”,持续推进城镇燃气专项整治,逐步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加快管道供气互联互通一体化建设,加大无证和跨区域经营燃气打击力度,严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动态排查瓶装燃气跨区域经营情况,健全热线举报制度,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燃气安全宣传,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燃气灶具熄火保护装置专项整治,摸清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底数,及时加装更换新灶具,确保校园燃气安全。
(八)特种设备领域重点任务。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动态处置的隐患闭环管控体系,落实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专项整治,摸清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底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清单并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消除监管盲区。
(九)电力领域重点任务。紧盯电网安全、设备运维、设施保护和用电安全等重点领域,深化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配合开展特高压密集输电通道易飘物隐患治理,打击电力设施外力破坏行为,确保城市安全用电;配合开展配电变压设备专项整治,针对投运20年以上的34台配电变压器,制定分类治理清单和调换计划,有序实施配电变压器调换,确保区域用电安全。
(十)防汛防台领域重点任务。聚焦“八张风险清单”动态排查防汛防台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量化细化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强化事前预防;强化暴雨等极端天气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叫应”机制,健全临灾“五停”刚性约束机制;加强城市排水管网巡查巡检,定期开展管道疏通,降低城市内涝风险;加强水利工程度汛安全排查治理,对6座水库全面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并完成销号整治;加强地质灾害监测点问题排查,对已超过或即将超过维护期的监测设备,及时进行维护整治。
商务、民爆物品、军工行业、物流仓库、卫生健康、民宗、森防等其他领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强化问题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四、进度安排
根据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总体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摸排部署”阶段(1月起至1月31日)。各村(社区)、科室(中心)及相关站所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推进落实“拔钉除患”重点攻坚整治任务清单(附件1),排查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整治内容,细化工作举措,制定具体行动实施计划,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量化目标、突破性抓手、评价性要求。
第二阶段:“集中拔除”阶段(2月1日至8月31日)。以重点攻坚整治任务为主要内容,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严格执行问题隐患“双重交办、双重督办”,持续推进分类整改、动态清零,8月底重点攻坚整治任务完成率80%以上;建立动态摸排、闭环销号等机制,妥善化解重点难点问题,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各专委办每月动态会商研判不少于1次,推动整改“举一反三”、安全本质提升;同时,坚持风险“常普常新”、滚动“建账销账”,动态报送排查情况并及时整改销账。
第三阶段:“冲刺攻坚”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以严防死守和盯紧看牢为重点,聚焦攻坚整治任务中未完成项,加大整治力度、落实防控措施,确保10月底重点攻坚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县安委办将牵头派出联合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严管严控风险隐患,严防严守薄弱环节。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安全隐患仍未整改完成的或拒绝整改的单位,依法从严处罚,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成效,固化经验做法,梳理形成一批典型性案例、制度性成果,建立健全一批“管长远”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机制
(一)动态摸排机制。突出事故导向、问题导向,充分发动县乡村企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力量,滚动梳理风险问题、明确整治措施;各专委办领导要亲力亲为,结合“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历史遗留、多跨疑难等突出问题,分析系统性规律性风险、易发多发事故隐患;通过综合研判,每月形成一批区域性、行业性、季节性重难点钉子,持续扩容“钉子库”,迭代更新“风险库”。
(二)闭环销号机制。严格钉子问题分类整改、动态清零。市级“重点钉”按照单位整改、区县初验、市级复核、市安委会销号的步骤实施闭环,对区县已验收完成的钉子由市级牵头部门复核并报市安委办,县级牵头部门抓好相关闭环销号工作;结合“除险保安”工作,对纳入县乡级“钉子库”、“风险库”的风险隐患按照单位整改、乡镇(街道)初验、专委办复核、县安委会销号的步骤实施闭环;对同步纳入“七张问题清单”的要按照“问题发布、方案制定、整改推进、验收销号、举一反三”五个环节进行闭环销号。
(三)督导考评机制。将“多暗访、多发督促函、多评价”作为长效督导考评机制。县级层面将每月开展“监管+专家+媒体”的“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原则上不少于1次;推行过程督导,充分运用“提示单+警示函+交办单”模式,倒逼责任落实;推行过程评价晾晒,县安委会每季度将对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晾晒,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多维监管机制。完善固化“人大政协+”依法监督、“纪检监察督查+”联动监督、“媒体曝光+”常态监督、“群众吹哨+”监督等多维监督机制。县级将发动人大政协代表实施监督,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办开展联合督查,联合县级主流媒体进行典型问题曝光,鼓励员工群众发现问题上报问题,助推“拔钉除患”走深走实。
(五)典型示范机制。总结提炼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示范案例,县安委办将每季度公布一次,强化正面引领;将“拔钉除患”与“除险保安”、“七张问题清单”同部署、同推进,积极培育典型案例“示范榜”;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典型案例宣传,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应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