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峰街道

灵峰街道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

  • 来源:灵峰街道
  • 时间:2024-06-20

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现空气质量“提质增效”,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突出重点指标、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集中力量开展攻坚行动,确保全年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7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优良率达到92%以上。

二、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针对大气污染的突出难题,锁定“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社会面源”四大重点领域,开展灵峰站点周边涉气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扬尘(面源)治理、露天焚烧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

(一)严控站点周边涉气污染源专项行动

1.精准实施喷雾保湿。围绕站点及周边道路,加密雾炮喷淋频次,由每日8个小时作业增加至夏季(6-10月)15小时(7时--22时),秋冬季(11-12月)12小时(8:30时--20:30时)。预警管控时段,根据风向定点雾炮,高压冲洗不少于1次,确保每天路面保持湿润。高强度实施街道内部道路保湿工作,确保每日保湿2次以上,每周对2号楼顶实施3次卫生保洁。(责任单位:党政办、建设生态办)

2.集中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划定餐饮油烟治理重点区域,以美颂广场、下扇商业街、城南商业街餐饮店为重点,对餐饮店及食堂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对核心区范围内餐饮户开展每日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时段(10时-13时、17时-22时)对美颂广场、下扇商业街、城南商业街餐超标排放行为从严查处。劝导流动摊,贩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对违规露天烧烤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所)

(二)深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加大工业企业VOCs治理。对工业涂装、化工、包装印刷、工业炉窑等重点排污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从严查处一批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对低效治理设施进行淘汰清零。加快推进企业源头替代比例,同时对原有替代企业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确保不出现反弹。利用“炭箱码”平台对企业活性炭更换使用情况进行巡查。每日对涉气企业进行线上巡查及线下监管,每周组织开展“零点行动”。预警管控期间,对重点涉气企业排放情况实时监控调度,对站点3公里范围内涉气企业实行专项巡查,加快生物质锅炉淘汰。(责任单位:经发办、生态环保所)

2.减少建筑涂装VOCs排放。全面推广水性建筑涂料,减少建筑涂装VOCs排放。预警管控期间,禁止市政道路沥青铺装、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使用有机溶剂的施工作业,停止使用锤击桩基等高排放设备。(责任单位:建设生态办)

3.强化汽修行业VOCs治理。每周定期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喷漆房未密闭、未按规范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或治理效率低下的喷漆工序实施关闭。(责任单位:生态环保所)

(三)扬尘(面源)治理专项行动

1.严格建筑扬尘管控。深化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严格落实“7个100%”。严格落实交通水利市政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延长建筑工地喷淋开启时长,晴天不得少于16小时;全面实行分段施工,落实专人冲洗保洁,确保路面不见土、车辆不带泥、周边不起尘。对现场管理、物料覆盖、封闭设施进行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工地立即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处罚。辖区内每个工地派驻专人负责每日巡查3次以上。(责任单位:建设生态办、综合执法所)

2.严格道路扬尘管控。严格按照“定车、定人、定时、定位、定区域”的要求,对洒水保洁车实施实时监管,确保洒水频次落实到位。要求重点公共道路(浮玉南路、清远路、墨竹路、沙田坝路)实施不少于12小时的作业保洁。每周不定期开展路域保洁、洒水雾炮3次以上抽查。(责任单位:建设生态办)

3.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按照“标本兼治、科学还田、高效离田、全域禁烧”总体思路,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按照“街道—村(社)—网格员”三级网格化监管机制,强化秸秆禁烧、露天焚烧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1530”(1分钟发现、5分钟响应、30分钟处置)秸秆露天焚烧智能发现、及时处置闭环管理。网格员在农收重点时段开展专人专项巡查。(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综合执法所、各村<社>)

(四)车辆尾气整治专项行动

加快国二及以下老旧柴油叉车淘汰工作;加强机动车排放控制,强化霞泉卡口检查频次,每周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工程运输车辆路检路查。加强加油站油品抽检。对加油站“卸油—储存—加油”开展全过程油气回收监测,预警管控期间合理安排汽油装卸作业。增加油品检测频次,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责任单位:建设生态办、市场监管所、生态环保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1)负责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各责任科室、站所要明确职责分工,迅速部署推动,抓实专项攻坚任务推进;各村(社)履行属地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方案要求,制定相应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攻坚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应急保障。深化联合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按照县级要求建立健全“分析-预测-执行-通报”四位一体的空气质量预警监测闭环管理体系。每周定期对空气质量、管控落实情况进行复盘,查找问题原因,进一步提高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攻坚行动期间,按照“即督即办、立行立改、追责问效”原则,对日常巡查、暗访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相关责任科室、站所、村(社)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对工作推进中的各类负面典型进行跟踪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对明显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慢、整改落实差的相关责任科室、站所、村(社)约谈问责,将各该项工作成效纳入关责任科室、站所、各村(社)年度综合考核。

(四)强化执法监管。结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查处执法到位,对拒不执行各类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查处曝光一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和屡教不改的典型案例,发挥“打击一起、震慑一批”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多部门联动监管执法、跨区域动态协同执法,完善应对大气污染跨区域输送的联防联控机制。

 

附件:1、关于成立灵峰街道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攻坚任务清单


 

附件1:

关于成立灵峰街道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副组长:袁克桂 

成  员:綦津毅        潘明全

张荣炳  尚亿洪       

      郑永军  周国锋 

蔡明福  丁其军  褚飞明 

李亚财  庞森茂  管飞飞 

陈红月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建设生态办,由袁克桂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攻坚任务清单

序号

攻坚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严控站点周边涉气污染源专项行动

1

精准实施喷雾保湿

加密站点及周边道路雾炮喷淋频次,由每日8个小时作业增加至夏季(6-10月)15小时(7时--22时),秋冬季(11-12月)12小时(8:30时--20:30时)

建设生态办

常态开展

街道内部道路保湿工作,每日保湿2次以上,每周对2号楼顶实施3次保洁

党政办

 建设生态办

常态开展

2

集中开展餐饮油烟整治

对餐饮店及食堂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油烟净化设施清洗。

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所

常态开展

3

对核心区范围内餐饮户开展每日联合执法,重点时段(10时-13时、17时-22时)对美颂广场、下扇商业街、城南商业街餐饮店超标排放行为从严查处。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对违规露天烧烤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综合执法所

生态环保所

每日组织

(二)深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4

加大工业企业VOCs治理

对工业涂装、化工、包装印刷、工业炉窑等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从严查处一批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生态环保所

每日组织

5

重点对低效治理设施、源头替代、活性炭更换等开展重点检查;对涉气企业进行线上巡查及线下监管,组织开展“零点”夜查行动。

生态环保所

6

加快生物质锅炉淘汰。

经发办

常态开展

7

减少建筑涂装VOCs排放

预警管控期间,禁止市政道路沥青铺装、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使用有机溶剂的施工作业,停止使用锤击桩基等高排放设备。

建设生态办

12月底前

8

强化汽修企业VOCs治理

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喷漆房未密闭、未按规范配套VOCs治理设施或治理效率低下的喷漆工序实施关闭。

生态环保所

每周组织

(三)扬尘(面源)治理专项行动

9

严格建筑扬尘管控

深化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严格落实“7个100%”。对工程运输车开展专项检查。

建设生态办

综合执法所

每日组织

10

严格落实交通水利市政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全面实行分段施工。

建设生态办

农业农村办

综合执法所

11

对现场管理、物料覆盖、封闭设施进行专项督查。

建设生态办

综合执法所

12

严格道路扬尘管控

要求重点公共道路(浮玉南路、清远路、墨竹路、沙田坝路)实施早8:00至晚20:00共12小时不间断保洁。每周不定期开展路域保洁、洒水雾炮3次以上抽查。

建设生态办

 

常态开展

   13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

按照“街道—村(社)—网格员”三级网格化监管机制,强化各村(社)秸秆禁烧、露天焚烧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1530”处置闭环管理。

农业农村办

综合执法所

每日组织

(四)车辆尾气整治专项行动

14

严格车辆尾气管控

加快国二及以下老旧柴油叉车淘汰工作,完成县对街道年度任务

建设生态办

生态环保所

市场监管所

12月底前

15

加强加油站油品抽检。对加油站“卸油—储存—加油”开展全过程油气回收监测,预警管控期间合理安排汽油装卸作业。增加油品检测频次。

生态环保所

市场监管所

每周组织

 


索引号: 5974245B/2024-00055 发文时间: 2024-06-20 14:1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灵峰街道
文件效力: 有效
灵峰街道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现空气质量“提质增效”,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突出重点指标、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集中力量开展攻坚行动,确保全年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7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优良率达到92%以上。

二、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针对大气污染的突出难题,锁定“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社会面源”四大重点领域,开展灵峰站点周边涉气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扬尘(面源)治理、露天焚烧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

(一)严控站点周边涉气污染源专项行动

1.精准实施喷雾保湿。围绕站点及周边道路,加密雾炮喷淋频次,由每日8个小时作业增加至夏季(6-10月)15小时(7时--22时),秋冬季(11-12月)12小时(8:30时--20:30时)。预警管控时段,根据风向定点雾炮,高压冲洗不少于1次,确保每天路面保持湿润。高强度实施街道内部道路保湿工作,确保每日保湿2次以上,每周对2号楼顶实施3次卫生保洁。(责任单位:党政办、建设生态办)

2.集中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划定餐饮油烟治理重点区域,以美颂广场、下扇商业街、城南商业街餐饮店为重点,对餐饮店及食堂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对核心区范围内餐饮户开展每日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时段(10时-13时、17时-22时)对美颂广场、下扇商业街、城南商业街餐超标排放行为从严查处。劝导流动摊,贩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对违规露天烧烤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所)

(二)深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加大工业企业VOCs治理。对工业涂装、化工、包装印刷、工业炉窑等重点排污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从严查处一批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对低效治理设施进行淘汰清零。加快推进企业源头替代比例,同时对原有替代企业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确保不出现反弹。利用“炭箱码”平台对企业活性炭更换使用情况进行巡查。每日对涉气企业进行线上巡查及线下监管,每周组织开展“零点行动”。预警管控期间,对重点涉气企业排放情况实时监控调度,对站点3公里范围内涉气企业实行专项巡查,加快生物质锅炉淘汰。(责任单位:经发办、生态环保所)

2.减少建筑涂装VOCs排放。全面推广水性建筑涂料,减少建筑涂装VOCs排放。预警管控期间,禁止市政道路沥青铺装、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使用有机溶剂的施工作业,停止使用锤击桩基等高排放设备。(责任单位:建设生态办)

3.强化汽修行业VOCs治理。每周定期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喷漆房未密闭、未按规范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或治理效率低下的喷漆工序实施关闭。(责任单位:生态环保所)

(三)扬尘(面源)治理专项行动

1.严格建筑扬尘管控。深化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严格落实“7个100%”。严格落实交通水利市政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延长建筑工地喷淋开启时长,晴天不得少于16小时;全面实行分段施工,落实专人冲洗保洁,确保路面不见土、车辆不带泥、周边不起尘。对现场管理、物料覆盖、封闭设施进行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工地立即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处罚。辖区内每个工地派驻专人负责每日巡查3次以上。(责任单位:建设生态办、综合执法所)

2.严格道路扬尘管控。严格按照“定车、定人、定时、定位、定区域”的要求,对洒水保洁车实施实时监管,确保洒水频次落实到位。要求重点公共道路(浮玉南路、清远路、墨竹路、沙田坝路)实施不少于12小时的作业保洁。每周不定期开展路域保洁、洒水雾炮3次以上抽查。(责任单位:建设生态办)

3.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按照“标本兼治、科学还田、高效离田、全域禁烧”总体思路,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按照“街道—村(社)—网格员”三级网格化监管机制,强化秸秆禁烧、露天焚烧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1530”(1分钟发现、5分钟响应、30分钟处置)秸秆露天焚烧智能发现、及时处置闭环管理。网格员在农收重点时段开展专人专项巡查。(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综合执法所、各村<社>)

(四)车辆尾气整治专项行动

加快国二及以下老旧柴油叉车淘汰工作;加强机动车排放控制,强化霞泉卡口检查频次,每周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工程运输车辆路检路查。加强加油站油品抽检。对加油站“卸油—储存—加油”开展全过程油气回收监测,预警管控期间合理安排汽油装卸作业。增加油品检测频次,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责任单位:建设生态办、市场监管所、生态环保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1)负责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各责任科室、站所要明确职责分工,迅速部署推动,抓实专项攻坚任务推进;各村(社)履行属地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方案要求,制定相应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攻坚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应急保障。深化联合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按照县级要求建立健全“分析-预测-执行-通报”四位一体的空气质量预警监测闭环管理体系。每周定期对空气质量、管控落实情况进行复盘,查找问题原因,进一步提高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攻坚行动期间,按照“即督即办、立行立改、追责问效”原则,对日常巡查、暗访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相关责任科室、站所、村(社)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对工作推进中的各类负面典型进行跟踪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对明显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慢、整改落实差的相关责任科室、站所、村(社)约谈问责,将各该项工作成效纳入关责任科室、站所、各村(社)年度综合考核。

(四)强化执法监管。结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查处执法到位,对拒不执行各类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查处曝光一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和屡教不改的典型案例,发挥“打击一起、震慑一批”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多部门联动监管执法、跨区域动态协同执法,完善应对大气污染跨区域输送的联防联控机制。

 

附件:1、关于成立灵峰街道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攻坚任务清单


 

附件1:

关于成立灵峰街道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副组长:袁克桂 

成  员:綦津毅        潘明全

张荣炳  尚亿洪       

      郑永军  周国锋 

蔡明福  丁其军  褚飞明 

李亚财  庞森茂  管飞飞 

陈红月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建设生态办,由袁克桂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攻坚任务清单

序号

攻坚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严控站点周边涉气污染源专项行动

1

精准实施喷雾保湿

加密站点及周边道路雾炮喷淋频次,由每日8个小时作业增加至夏季(6-10月)15小时(7时--22时),秋冬季(11-12月)12小时(8:30时--20:30时)

建设生态办

常态开展

街道内部道路保湿工作,每日保湿2次以上,每周对2号楼顶实施3次保洁

党政办

 建设生态办

常态开展

2

集中开展餐饮油烟整治

对餐饮店及食堂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油烟净化设施清洗。

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所

常态开展

3

对核心区范围内餐饮户开展每日联合执法,重点时段(10时-13时、17时-22时)对美颂广场、下扇商业街、城南商业街餐饮店超标排放行为从严查处。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对违规露天烧烤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综合执法所

生态环保所

每日组织

(二)深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4

加大工业企业VOCs治理

对工业涂装、化工、包装印刷、工业炉窑等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从严查处一批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生态环保所

每日组织

5

重点对低效治理设施、源头替代、活性炭更换等开展重点检查;对涉气企业进行线上巡查及线下监管,组织开展“零点”夜查行动。

生态环保所

6

加快生物质锅炉淘汰。

经发办

常态开展

7

减少建筑涂装VOCs排放

预警管控期间,禁止市政道路沥青铺装、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使用有机溶剂的施工作业,停止使用锤击桩基等高排放设备。

建设生态办

12月底前

8

强化汽修企业VOCs治理

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喷漆房未密闭、未按规范配套VOCs治理设施或治理效率低下的喷漆工序实施关闭。

生态环保所

每周组织

(三)扬尘(面源)治理专项行动

9

严格建筑扬尘管控

深化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严格落实“7个100%”。对工程运输车开展专项检查。

建设生态办

综合执法所

每日组织

10

严格落实交通水利市政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全面实行分段施工。

建设生态办

农业农村办

综合执法所

11

对现场管理、物料覆盖、封闭设施进行专项督查。

建设生态办

综合执法所

12

严格道路扬尘管控

要求重点公共道路(浮玉南路、清远路、墨竹路、沙田坝路)实施早8:00至晚20:00共12小时不间断保洁。每周不定期开展路域保洁、洒水雾炮3次以上抽查。

建设生态办

 

常态开展

   13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

按照“街道—村(社)—网格员”三级网格化监管机制,强化各村(社)秸秆禁烧、露天焚烧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1530”处置闭环管理。

农业农村办

综合执法所

每日组织

(四)车辆尾气整治专项行动

14

严格车辆尾气管控

加快国二及以下老旧柴油叉车淘汰工作,完成县对街道年度任务

建设生态办

生态环保所

市场监管所

12月底前

15

加强加油站油品抽检。对加油站“卸油—储存—加油”开展全过程油气回收监测,预警管控期间合理安排汽油装卸作业。增加油品检测频次。

生态环保所

市场监管所

每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