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丰镇

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 来源:孝丰镇
  • 时间:2025-03-13

各村、社区:

2025年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据气象部门预测,春节期间我县以晴天为主,伴随着祭祀相关事件的增多,森林火灾发生和快速蔓延的风险急剧增大。为确保全镇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根据国家森防指、省森防指、市森防指和县森防指对2025年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我镇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大局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务必克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而产生的对森林防火的麻痹思想,认真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责任制。对节日期间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切实保障全镇林区防火安全。尤其在“两节”期间,要对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严明工作纪律,狠抓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全镇林区防火安全。

二、丰富宣传手段,提高防火意识。针对节日期间林区人员活动多、涉林景区人流大的特点,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广播、通信、标语、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的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广泛开展违法用火及森林火灾等典型案例的宣传,切实增强预防森林火灾的意识。

三、突出重点环节,严格火源管控。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发挥基层党员和兼职护林员作用,对涉林景点、林区墓地等重点区域,增加巡查检查力量、提高巡护密度和时间跨度。要掌握辖区内违规用火情况的特点,确定重点时间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高度关注,切实做到早提醒,早消除隐患。

四、提前做好准备,科学处置火灾。节前各村、社区对火灾扑救队伍、扑救装备、基础设施等再进行一次大检查,确保森防队伍人员在位、扑救装备性能良好。如遇高火险天气,村、社区主职干部要集中待命,严阵以待,靠前布防。处置火情火灾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严格落实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始终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位置。

五、落实值班制度,工作信息上报。各村、社区要合理安排人员休假,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节放假期间全镇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15:30前将辖区内情况上报至镇值班室(值班电话:0572-5520060)。一旦发生森林火情,须按程序快速上报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对瞒报、漏报、迟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孝丰镇人民政府



索引号: 25736624/2025-00124 发文时间: 2025-03-13 10:10: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孝丰镇
文件效力: 有效
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2025年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据气象部门预测,春节期间我县以晴天为主,伴随着祭祀相关事件的增多,森林火灾发生和快速蔓延的风险急剧增大。为确保全镇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根据国家森防指、省森防指、市森防指和县森防指对2025年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我镇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大局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务必克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而产生的对森林防火的麻痹思想,认真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责任制。对节日期间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切实保障全镇林区防火安全。尤其在“两节”期间,要对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严明工作纪律,狠抓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全镇林区防火安全。

二、丰富宣传手段,提高防火意识。针对节日期间林区人员活动多、涉林景区人流大的特点,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广播、通信、标语、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的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广泛开展违法用火及森林火灾等典型案例的宣传,切实增强预防森林火灾的意识。

三、突出重点环节,严格火源管控。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发挥基层党员和兼职护林员作用,对涉林景点、林区墓地等重点区域,增加巡查检查力量、提高巡护密度和时间跨度。要掌握辖区内违规用火情况的特点,确定重点时间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高度关注,切实做到早提醒,早消除隐患。

四、提前做好准备,科学处置火灾。节前各村、社区对火灾扑救队伍、扑救装备、基础设施等再进行一次大检查,确保森防队伍人员在位、扑救装备性能良好。如遇高火险天气,村、社区主职干部要集中待命,严阵以待,靠前布防。处置火情火灾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严格落实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始终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位置。

五、落实值班制度,工作信息上报。各村、社区要合理安排人员休假,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节放假期间全镇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15:30前将辖区内情况上报至镇值班室(值班电话:0572-5520060)。一旦发生森林火情,须按程序快速上报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对瞒报、漏报、迟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孝丰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