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川乡

山川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集聚和培育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 来源:山川乡
  • 时间:2023-11-1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抢抓国家长三角一体化重大战略机遇,集聚天下英才助力打造更高品质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现代化全域美丽新山川,更为全县人才精英汇聚作出山川贡献,根据《中共安吉县委 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县高质量助推新时代两山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发〔202010号),现就加快人才集聚和培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大众创新创业

第一条 支持返乡创业。将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公共服务范围,统筹考虑社保、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做好返乡创业人员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给予兜底保障;202211日之后注册的,在山川租赁办公场所的创业人员,正常经营满一年且项目符合山川创业导向的,经过乡评议小组审议,最高不超过0.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租金补贴,每位创业者只享受一次,当年度我乡的创业场所补贴资金不超过5万元。

第二条 鼓励大学生创业。针对当年度创业的专科及以上的大学生,注册地在山川的(以工商系统为准),最高补助4000/人的创业奖励,每位创业者只享受一次来山川创业大学生,项目一经落地,对前期往来交通费予以全额补贴。

第三条 激发创业活力。注册地、经营地均在山川,且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创业人员(社保、个税交在山川),未享受过县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经乡评议小组审议,予以30%的贴息补助(个体户创业贴息贷款不超过50万,企业不超过80),每个人(以家庭户为单位)只能享受一次贴息,山川乡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10万元;每年选树若干个返乡创业典型,并给予0.5万元的创业典型奖励。同时,将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纳入乡综合考核体系,对取得显著成绩的行政村和个人予以表彰。

鼓励招引大学生及各类人才。对经过乡政府报备同意,企业全职引进博士学位、正高职称、特级技师的,最高给予引进的博士每人30000元工资补贴企业全职引进硕士学位、副高职称、高级技师的,最高给予引进的硕士每人20000元工资补贴;企业自主引进全职本科学历人员的,最高给予引进的本科人员每人12000元工资补贴;全职引进大专、技师的,最高给予引进的大专人员每人8000元工资补贴。引进大专学历人员兼职(以在安吉缴纳个税为准),最高给予1000/人奖励,企业自主引进大专学历人员见习最高给予500/人奖励。企业全职引进的人才,需首保在安吉,只享受本年度的补助政策。

企业全职引进的各类人才要求该人员在引进企业参保,并且连续参保达到3个月以上才可以申请引才补贴。参保时间在3-6个月的,给予引才补贴的40%,参保时间在6-11个月的,给予引才补贴的80%,参保时间达到12个月的给予全额补贴。该政策只针对当年度内企业新引进的人才,大学生要求35周岁以下,在安吉首次参保,博士40周岁以下,见习人员要求毕业2年内。

二、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

积极鼓励人才项目申报。对经过乡政府报备,由第三方指导或企业、团队自主申报湖州市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及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的,通过形审的给予5000元奖补,完成答辩的再给予10000元奖补;对申报南太湖精英计划创新领军人才、青年领军人才项目的,通过形审的给予3000元奖补,完成答辩的再给予7000元奖补;对实际申报县两山杯创新创业大赛的给予每个项目2000元申报奖补,进入决赛阶段的再给予3000元奖补。对入选并落地的南太湖精英计划美丽英才计划创业项目团队负责人个人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其他,参加县级创业大赛并获奖的创业人员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创业示范补贴;参加并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创业大赛的创业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3万元、5万元的创业示范补贴。

完善市场化引才奖励机制。(一)对经过乡政府报备,由企业或第三方主导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企业或第三方引荐奖励:顶尖人才不高于8万元,领军人才不高于5万元。(二)对经过乡政府报备,由企业或第三方主导 新引进的拥有 A 类、B 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给予企业或第三方引荐奖励:A类外国人才不高于8万元,B类外国人才人才不高于5万元。(三)对经过乡政府报备,由企业自主申报或由第三方推荐并全程指导申报省级引才计划的,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补;对申报国家引才计划的,给予最高15万元奖补;对申报计划的,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补;对申报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给予不高于15万元奖补;申报省级海外工程师并通过市级初审的,给予不高于5万元奖补;对申报省重大专项,给予不高于15万元奖补;对申报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不高于15万元奖补;以上项目经县委人才办认定的,对人才承载企业(平台)奖励不高于1万元;以上项目最终获选的,按县引才奖励享受。

全力招引重大人才项目。对于到山川乡注册公司开展创新创业的顶尖、领军人才项目,给予一事一议并强化落地保障。属于山川乡引进的创业人才类项目,落地在其他乡镇平台的,给予一事一议并强化落地保障。在山川注册公司或个体经营的青年大学生创业项目(且满足5人以上团队,团队成员社保个税均交在山川),给予一事一议资金奖补。

三、附则

本政策中的相关经营奖励主体,有严重不良诚信经营记录的,涉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行为受到查处的,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投诉且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不配合政府工作的企业,不得享受上述涉及的奖励政策,对同一项目的乡财政奖补资金,由乡政府统筹安排,就高奖励,不重复享受。上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实施细则自行废止由山川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山川乡人民政府

         20231115

 


索引号: 2573638K/2023-00116 发文时间: 2023-11-17 14:44: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山政〔2023〕36号 发布机构: 山川乡
统一编号: EAJD99O-2023-0001 文件效力: 有效
山川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集聚和培育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抢抓国家长三角一体化重大战略机遇,集聚天下英才助力打造更高品质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现代化全域美丽新山川,更为全县人才精英汇聚作出山川贡献,根据《中共安吉县委 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县高质量助推新时代两山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发〔202010号),现就加快人才集聚和培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大众创新创业

第一条 支持返乡创业。将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公共服务范围,统筹考虑社保、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做好返乡创业人员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给予兜底保障;202211日之后注册的,在山川租赁办公场所的创业人员,正常经营满一年且项目符合山川创业导向的,经过乡评议小组审议,最高不超过0.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租金补贴,每位创业者只享受一次,当年度我乡的创业场所补贴资金不超过5万元。

第二条 鼓励大学生创业。针对当年度创业的专科及以上的大学生,注册地在山川的(以工商系统为准),最高补助4000/人的创业奖励,每位创业者只享受一次来山川创业大学生,项目一经落地,对前期往来交通费予以全额补贴。

第三条 激发创业活力。注册地、经营地均在山川,且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创业人员(社保、个税交在山川),未享受过县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经乡评议小组审议,予以30%的贴息补助(个体户创业贴息贷款不超过50万,企业不超过80),每个人(以家庭户为单位)只能享受一次贴息,山川乡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10万元;每年选树若干个返乡创业典型,并给予0.5万元的创业典型奖励。同时,将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纳入乡综合考核体系,对取得显著成绩的行政村和个人予以表彰。

鼓励招引大学生及各类人才。对经过乡政府报备同意,企业全职引进博士学位、正高职称、特级技师的,最高给予引进的博士每人30000元工资补贴企业全职引进硕士学位、副高职称、高级技师的,最高给予引进的硕士每人20000元工资补贴;企业自主引进全职本科学历人员的,最高给予引进的本科人员每人12000元工资补贴;全职引进大专、技师的,最高给予引进的大专人员每人8000元工资补贴。引进大专学历人员兼职(以在安吉缴纳个税为准),最高给予1000/人奖励,企业自主引进大专学历人员见习最高给予500/人奖励。企业全职引进的人才,需首保在安吉,只享受本年度的补助政策。

企业全职引进的各类人才要求该人员在引进企业参保,并且连续参保达到3个月以上才可以申请引才补贴。参保时间在3-6个月的,给予引才补贴的40%,参保时间在6-11个月的,给予引才补贴的80%,参保时间达到12个月的给予全额补贴。该政策只针对当年度内企业新引进的人才,大学生要求35周岁以下,在安吉首次参保,博士40周岁以下,见习人员要求毕业2年内。

二、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

积极鼓励人才项目申报。对经过乡政府报备,由第三方指导或企业、团队自主申报湖州市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及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的,通过形审的给予5000元奖补,完成答辩的再给予10000元奖补;对申报南太湖精英计划创新领军人才、青年领军人才项目的,通过形审的给予3000元奖补,完成答辩的再给予7000元奖补;对实际申报县两山杯创新创业大赛的给予每个项目2000元申报奖补,进入决赛阶段的再给予3000元奖补。对入选并落地的南太湖精英计划美丽英才计划创业项目团队负责人个人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其他,参加县级创业大赛并获奖的创业人员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创业示范补贴;参加并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创业大赛的创业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3万元、5万元的创业示范补贴。

完善市场化引才奖励机制。(一)对经过乡政府报备,由企业或第三方主导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企业或第三方引荐奖励:顶尖人才不高于8万元,领军人才不高于5万元。(二)对经过乡政府报备,由企业或第三方主导 新引进的拥有 A 类、B 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给予企业或第三方引荐奖励:A类外国人才不高于8万元,B类外国人才人才不高于5万元。(三)对经过乡政府报备,由企业自主申报或由第三方推荐并全程指导申报省级引才计划的,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补;对申报国家引才计划的,给予最高15万元奖补;对申报计划的,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补;对申报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给予不高于15万元奖补;申报省级海外工程师并通过市级初审的,给予不高于5万元奖补;对申报省重大专项,给予不高于15万元奖补;对申报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不高于15万元奖补;以上项目经县委人才办认定的,对人才承载企业(平台)奖励不高于1万元;以上项目最终获选的,按县引才奖励享受。

全力招引重大人才项目。对于到山川乡注册公司开展创新创业的顶尖、领军人才项目,给予一事一议并强化落地保障。属于山川乡引进的创业人才类项目,落地在其他乡镇平台的,给予一事一议并强化落地保障。在山川注册公司或个体经营的青年大学生创业项目(且满足5人以上团队,团队成员社保个税均交在山川),给予一事一议资金奖补。

三、附则

本政策中的相关经营奖励主体,有严重不良诚信经营记录的,涉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行为受到查处的,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投诉且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不配合政府工作的企业,不得享受上述涉及的奖励政策,对同一项目的乡财政奖补资金,由乡政府统筹安排,就高奖励,不重复享受。上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实施细则自行废止由山川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山川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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