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2021年度安吉县房屋征收补偿有关标准》的政策解读
- 来源: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吉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时间:2021-04-06
一、制定背景
《2018年度房屋征收补偿有关标准的通知》(安政发〔2018〕21号)实施3年以来,在我县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整治、棚户区改造、清水入湖、商合杭高铁、申嘉湖高速、大数据产业园、智凌矿业项目、安吉竹产业示范园区等重点项目征收房屋时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为评估机构客观公正评估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值提供参考标准,为征收部门征收房屋进行价值补充提供参考依据,促使征收补偿基本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但是随着市场建筑材料价格和人工费大幅增加,原有补偿标准与现有市场价相比明显偏低,如果仍按原有补偿标准实施征收,既无法保障被征收户应有权益,又会因价格偏低影响征收推进。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我局牵头修订完善《2018年度房屋征收补偿有关标准的通知》文件。
二、《通知》的法律法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规章,并结合我县实际工作起草修订。
三、主要内容
调整内容:1.对2018年房屋重置价格标准中各结构等级价格调高约100元/平方米。2.对2018年房屋分项重置价格标准中各结构等级价格调高约100元/平方米;房屋分项重置价格标准中各分项价格调高约5元/平方米。3.对2018年厂房重置价格标准中各结构等级价格调高约70-150元/平方米。4.对2018年构筑物、附属物补偿标准中的石驳岸增加补偿价格合理区间,由原来260元/立方米调整为170-350元/立方米。
增加内容:构筑物、附属物补偿标准中新增卫生间五金挂件80元/个、排风扇100元/只。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件链接:http://www.anji.gov.cn/hzgov/front/s603/zwgk/zcfg/xzgfxwj/20210406/i29344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