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
- 时间:2023-02-16
一、前期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强各类政策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1月17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包含8大领域55条政策,省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支持资金1066.8亿元。随后,湖州市发布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包含8大领域56条政策,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支持资金230.7亿元。为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聚力高水平打造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先行区,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我县起草完成《安吉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按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开展了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性审查等工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发布实施。
二、编制原则
对照参考省市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坚持两大原则。
(一)承接落实、优化整合、体现特色。我县政策全面承接落实省市方案,同样围绕8大领域,并对以往的政策充分优化整合,部分领域还融入了很多具有鲜明安吉特色的工作,便于后期我们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奖补资金,最终形成了我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二)资金精准配置、优化支持结构。2023年县财政预算安排23.19亿元,体现我们全面发挥政策制定导向,用足用好有效财政资金,全面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加快税收回流,通过对符合产业导向的制造业优质企业,当年绩效达到一定要求的,给予财政奖励,引导企业数据回流,增加工业增加值和批零数据归统;二是加大上市支持力度,股改上市奖补资金预算金额由5100万调整到9000万,充分体现了我县在企业培大育强、积极对接资本市场的支持力度;三是重点支持企业“拓市场、抢订单”,增加外贸奖补资金5000万,全力支持保障企业走出去“见客户”“抢订单”“拓市场”,推动外贸新业态加速发展。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围绕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群链培育、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内河枢纽港和交通强县建设、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8大领域,制定了56条政策。本次政策共涉及资金606039.8万元,其中拟争取省级资金7249万元、中央资金3923万元。除交叉重叠部分外,8大领域政策全县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资金支持总额为23.19亿元。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发改局牵头)。
涉及资金16.99亿元,用于支持绿色低碳工程、产业创强工程、“云上湖州”工程、交通枢纽打造工程、未来城镇样板工程、公共品质跃升工程、美丽乡村蝶变工程、文旅高峰塑造工程、“2+8”平台能级跨越工程等,均为政府投资项目。
(二)科技创新政策(科技局牵头)。
涉及资金3998万元,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企业研发投入奖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学研深度合作、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双创载体激励、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科技助力乡村能级提升等。
(三)先进制造业群链培育政策(经信局牵头)。
涉及资金1.52亿元,用于支持产业链提升、制造业升级、优质企业培育、企业质量标准品牌提升与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企业上市等。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发改局牵头)。
涉及资金5350万元,用于支持服务业重点平台提升、服务业企业重点企业发展、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推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文化产业发展等。
(五)支持内河枢纽港和交通强县建设政策(交通局牵头)。
涉及资金202585万元,用于支持高速公路、四好农村路、场站、码头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交通物流降本减负、支持多式联运发展、优化交通从业环境等。
(六)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政策(商务局牵头)。
涉及资金7600万元,用于支持推动消费提质扩容、外贸企业“抢订单”“拓市场”、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等。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牵头)。
涉及资金38902万元,用于支持新时代美丽乡村样板片区、组团式未来乡村建设、农业“双强行动”“未来农场”、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粮油产业、振兴现代种业以及支持畜牧业、渔业等特色产业绿色发展、重大水利项目、美丽河湖建设等。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人力社保局牵头)。
涉及资金162204.8万元,用于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劳有保障”“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病有良医”“住有宜居”“老有康养”“弱有众扶”等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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