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来源:县政府办
- 时间:2023-07-24
一、什么是基本养老服务
基本养老服务是指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的,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依据是什么
(一)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
(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3〕41号)
三、制定《实施意见》的意义是什么
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是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有力举措,通过加快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对确保让每位安吉老年人均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具有深远重要意义。
四、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幸福养老模式基本形成,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养老机构专业运营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到2027年,老年人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走在全省前列,有共富感受度和安吉辨识度的“老有康养”县域样板初步形成。
五、《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有哪些
《实施意见》聚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主要涉及6个方面19条措施。在承接上级文件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将老人高龄津贴和长寿保健补助金标准、每万名持证养老护理员目标等作了进一步细化与提升,将适老化改造、爱心卡、“探访关爱”等服务对象作了进一步延伸,将“幸福养”工程、“安心养·一人一床一码”等具有“安吉特色”的亮点工作作了进一步融合。
主要有五个方面特点:一是目标定位更加清晰,到2025年,“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幸福养老模式基本形成。到2027年,有共富感受度和安吉辨识度的“老有康养”县域样板初步形成;二是体系建设更为全面,《实施意见》架起了基本养老服务的“四梁八柱”,为今后我县养老服务工作指明了目标方向、明确了具体举措;三是实施路径更切实际,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实施路径;四是权责分工更为明确,有利于强化主体责任,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多跨协同、通力协作;五是服务清单更具特色,将具有安吉特色的服务项目列入服务清单,让老年人获取更多老年福利,享受更多老年服务。
六、安吉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有哪些新增服务项目
相对于浙江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主要增加4项服务项目:
(一)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提供定期免费体检;
(二)全县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60—69岁老年人减半优惠乘坐公交车;
(三)为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免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为全县80周岁以上失能户籍老年人一定标准的提供养老服务。
相对于湖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主要增加1项服务项目:
为低保、低边等困难家庭中中度及以上失能和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无偿(低偿)入住机构床位或享受家庭养老床位服务。
七、《实施意见》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实施意见》自2023年8月24日起施行。
解读单位:安吉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解读人:贝卫莲
联系电话:0572-512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