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安吉县“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奖补办法(2023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 来源:县政府办
- 时间:2023-08-02
一、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探索塑料污染治理新路径,拓宽生态产品富民增收通道,助力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对2022年“以竹代塑”新材料采购奖补办法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奖补对象:在安吉开展“以竹代塑”应用推广的安吉个体工商户、企业、行业协会、村(社区)、医院、银行、保险机构等单位,不包括其他行政机关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
(二)奖补事项和奖补标准:一是对生产“以竹代塑”产品(全竹筷包)进行奖补。二是对购买“以竹代塑”日常用品(非竹工艺品)、竹制伴手礼及竹笋、茶叶、鸡蛋等特色农产品竹包装进行奖补。三是对“以竹代塑”线上线下推广活动进行奖补。四是对投放消费推广型设备或展架进行奖补。五是对开展绿色细胞创建工作的绿色农贸市场、绿色商超专柜、绿色邮政网点和开展“以竹代塑”建设村进行奖补。此办法的奖补竹制品为2023年以来新增采购的竹制品,同一竹制品限补一次。
(三)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由行业主管单位负责对主管领域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于次年1月31日前将请示报告提交至发改局,由发改局审核汇总后报财政局复核。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3年9月2日起施行,申报对象符合条件的计算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解读人:周继慧,联系电话:0572-5123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