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650559/2025-00015 成文日期: 2025-04-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气象局
文件效力: 有效
湖州市气象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04-16 17:23:15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我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第一阶段任务和迈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进一步深化改革持续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高质量编制和实施湖州市气象发展“十五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浙江省气象局“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为做好湖州市气象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浙江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持续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以高水平推动湖州气象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为抓手,协同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跨越式发展,全面完成湖州市气象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主要任务

全面总结评估“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成果,确立全市气象发展“十五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提炼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明确规划保障措施等。

规划编制中要重视规划衔接和统筹集约工作,市级规划与省级规划之间、市级规划和地方综合规划之间要保持密切衔接,积极争取气象重大工程进规划、立项目。严格按照规划编制、论证、衔接、审核、发布等环节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三、组织方式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湖州市气象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气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市局有关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局分管业务领导任主任,计划财务处、观测与预报处、减灾与法规处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

“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咏钢

副组长:顾泽、陈卫锋、冯昌启

 员:朱培洁、任哲、陈志良、陈峰云、胡景波、周之栩、方文信、王海芳

“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顾泽

办公室副主任:任哲、陈峰云、胡景波

办公室成员:王晨珏、卢剑、盛梅、李艳芳、郯峻岭、王丹丹、周雪婧、杨佳铭

(规划正式印发后,以上工作机制自行撤销

(二)工作职责

1.“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安排各项工作部署,确定规划工作方案、规划思路,审议规划文本,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各职能处室

计划财务处负责规划衔接、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服务发展等方面的编制组织;办公室负责宣传科普等方面的编制组织;人事处负责党建、精神文明、人才建设规划等方面的编制组织;减灾与法规处负责防灾减灾、生态气象服务、行业气象服务、政策法规等方面的编制组织;观测与预报处负责观测、预报、科技、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编制组织。

计划财务处和观测与预报处统筹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组织协调、衔接、报批、印发等工作。

3.“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

负责规划具体编制工作,编写任务落实到成员。

四、进度安排

湖州市气象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分为四个阶段,市级规划编印时间为2025年4月-2026年8月,县级规划2026年第三季度前完成印发。

(一)起草编制阶段

2025年4月,印发《湖州市气象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开展规划编制调研,起草规划细纲。

2025年5月-9月,起草形成“十五五”规划初稿,提交市局党组讨论和指导,同步与浙江省气象局规划做好衔接。

(二)征求意见阶段

2025年10月-12月,规划形成征求意见稿,在部门内外完成征求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划论证稿。

(三)咨询论证阶段

2026年1月-2月,组织各领域专家召开规划咨询论证会,根据咨询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

(四)报批印发阶段

2026年3月-6月,经市局党组审定后,将规划报送湖州市发展改革委审核,推进与湖州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规划。

2026年7月底前,完成县(区)局规划衔接审核。

2026年8月,规划完成印发并报省局备案。

五、县(区)局规划编制工作要求

(一)县(区)气象局要认真组织规划编制申请立项工作,将各县(区)气象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十五五”规划体系。

(二)县(区)气象局要加强规划衔接发布工作,在做好与地方发展规划及市级气象发展规划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由当地政府按照当地规划发布程序发布。

(三)县(区)气象局要加强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参与当地有关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县(区)气象局要按照市局要求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组建“十五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及专业高效的规划编制队伍,制定详细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于2025年4月底前报送市局。

2.要对本地区“十四五”期间的气象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十四五”情况总结报告,2025年5月底前报送市局。

3.要重点围绕地方经济发展的新需求、气象防灾减灾和生态文明发展新形势等开展研究,制定发展目标及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基本思路于2025年6月底前报送市局。

4.要深入调研,开展重大专题研究,推动专项规划编写,形成气象发展规划初稿。规划初稿于2025年12月底前报送市局。

5.要高度重视规划衔接与统筹集约工作,市级规划与县级规划之间、县级规划与地方综合规划之间要保持密切衔接,2026年6月底前形成规划审查稿,2026年7月市局组织衔接审查各县(区)气象局规划。

6.各县(区)气象发展“十五五”规划于2026年9月前完成地方审查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