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650559/2023-00043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气象局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为确保气象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实施,经梳理现行有效气象标准,结合我县气象部门业务服务特点,对《安吉县气象局标准执行清单》进行调整,作为今后开展标准实施情况自查、监督检查和气象高质量发展“气象标准应用率” 指标评估的重要依据。现将《安吉县气象局标准执行清单》具体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为切实提高已发布标准的应用率,根据气象标准化工作要求,依据《湖州市气象标准执行清单(2023版)》,现对《安吉县气象标准执行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二、适用范围有哪些?
气象业务工作中有对应的、现行有效的气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按照标准规定执行。其他按照《安吉县气象标准执行清单》执行。
三、具体工作机制是怎样的?
安吉县气象局将分层次、分岗位、分类别组织开展标准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标准执行清单使用率,并形成长效机制。
四、意见反馈有哪些渠道?
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如标准执行清单存在不协调、不一致及其他技术问题的,要及时通过电话向安吉县气象局减灾科反馈,并对业务服务工作中标准缺失或不适用情况提出立项或修改建议。
五、解读机构和解读人
安吉县气象局减灾科 张莹
六、咨询电话
0572-5028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