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73638K/2023-00060 | 成文日期: | 168675840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山川乡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由于人员调整,为进一步加强我乡消防安全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对我乡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一、乡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
主 任:江 燕(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主任:邹 鹏(副书记)
成 员:丁 晨(党政办) 潘俊文(农业农村办)
张 杰(社会治理办) 吴 军 (村镇建设办)
汪 燕(社会事务办) 杨 剑 (综合执法所)
申屠洪敏(派出所) 孙丽婷 (便民服务中心)
欧阳奔炎(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乡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欧阳奔炎同志具体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二、乡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及乡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指示、要求,指导全乡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是掌握全乡消防工作动态,及时组织各项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是积极给乡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乡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组织和协调乡级各职能部门积极落实消防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季节性和阶段性的消防安全工作;对上级和乡党委、政府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察指导。
(五)、是总结和推广全乡消防工作的先进经验,及时通报消防工作信息。
(六)、是完成上级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安吉县山川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