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73638K/2023-00060 成文日期: 1686758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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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山川乡
文件效力: 有效
关于调整山川乡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5 16:06:37

由于人员调整,为进一步加强我消防安全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经政府研究决定对我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

   党委书记、长)

主任 (副书记

 员: (党政办)     潘俊文(农业农村办) 

(社会治理办   村镇建设办) 

燕(社会事务办) (综合执法所)  

申屠洪敏(派出所)  孙丽婷 (便民服务中心)

欧阳奔炎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欧阳奔炎同志具体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及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指示、要求,指导全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是掌握全消防工作动态,及时组织各项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是积极给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组织和协调级各职能部门积极落实消防工作,指导各做好季节性和阶段性的消防安全工作;对上级和乡党委、政府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察指导。

(五)、是总结和推广全消防工作的先进经验,及时通报消防工作信息。

(六)、是完成上级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安吉县山川乡人民政府

 

                                  202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