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73638K/2023-00123 成文日期: 2023-1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山川乡
文件效力: 有效
安吉县山川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发布日期:2023-12-27 11:00:55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司法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乡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依照本办法规定对拟作出的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因情况紧急等原因, 需作出即时性、应急性行政执法决定的除外。

本制度适用于本乡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执法队和派驻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

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执法决定:

一) 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应组织听证的

二)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可能受到重大影响的

三)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或者争议较大的

四) 行政执法事项疑难复杂的

五)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其他情形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构联合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由各行政执法机构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分别进行法制审核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书面审核形式进行各单位应当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前法制审核部门申请法制审核并提交相关材料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申请法制审核报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强制案卷

(二)适用依据

1.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3.上级有关文件

4.审批或集体讨论情况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制审查报告还应当提供自由裁量权适用情况

各单位按本制度规定向法制审核部门提交材料材料齐备之日为受理日。乡法制审核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工作

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法制审核各单位按本制度规定向乡法制审核部门提交材料乡法制审核部门审核后并经分管法制领导审批同意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核

法制审核部门对受理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的审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体是否适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并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

(三)程序是否合法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五)决定是否合法适当

(六)是否超越或者滥用职权

法制审核部门对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的审核意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是否合法有效

(二)办理行政许可的流程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三)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和有关规范

(四)举行听证的是否是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五)依法履行的程序是否完整决定是否适当

第十条 法制审核部门在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许可决定审核过程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开展调查各单位和承办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取证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制审核工作期限

第十 乡法制审核部门对送审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审核发现有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建议作出该决定的单位自行纠正并重新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乡法制审核部门的审查意见应当经分管法制领导审批必要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或提交办公会议集体讨论

送审的单位收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后应当及时改正并再次启动审核程序

第十 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法制审核部门应当记录在案并报告乡分管法制领导,同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不按规定要求报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

(二)拒不配合调阅重大行政执法案卷和其他有关材料

(三)不按审核意见决定改正并重新提交审核的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安吉县山川乡人民政府

2022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