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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3/2018-02988 | 发文时间: | 2018-12-29 10:51: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安政发〔2018〕38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EAJD00-2018-0009 | 文件效力: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在《安吉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17〕58号)基础上,就全面深化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健康安吉为主线,以让群众不得病、少生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为目标,创新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着力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促进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
2.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健康服务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夯实健康安吉建设基层基础。
3.坚持县乡融合、乡村一体。创新县域医疗卫生组织形式和供给方式,实施集团化管理、一体化经营和连续式服务,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标同质和服务优质高效。
4.坚持管办分开、放管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医疗健康治理方式,从直接管理转向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规范标准的制定和对医院的监督指导职责,落实好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5.坚持“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进医院、医生、中医和医疗、医保、医药协调发展,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的发展机制。
(三)主要目标
2019年,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到2022年,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所有医共体牵头医院达到县级强院建设标准,乡镇(街道)所在地医共体成员单位普遍具备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能力,其中支持中心镇和服务人口较多、地域较广、规模较大的乡镇(街道)所在地医共体成员单位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二、全面深化医共体建设具体措施
(一)建立县域医共体管理新体制
1.统一医共体设置架构。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由安吉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承担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职责,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制度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卫计主管部门,负责管委会决策的贯彻执行、县域医共体实施方案制定、运行管理、绩效考核和监督等工作。由安吉县人民医院(成员单位6家)、安吉县中医医院(成员单位7家)、安吉县第三人民医院(成员单位4家)三家县级医院为牵头单位组成的3个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县妇幼保健院作为专科医院不列入医共体)保持不变(具体见附件1),规范名称分别为:安吉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简称安吉县第一医共体)、安吉县中医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简称安吉县第二医共体)和安吉县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简称安吉县第三医共体)。医共体实行唯一法定代表人组织架构,由牵头医院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保留法人资格,按照院区或科室实施扁平化管理。加强医共体党的领导,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成员单位党组织和群众组织工作以及统战工作等归口由牵头医院统一管理。鼓励县域内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共体;支持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共体在资源共享、分级诊疗、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2.规范医共体干部管理。医共体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原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实行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由医共体党委提名,征求所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意见后,由医共体党委任命,报卫计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医共体管理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72号)文件精神,加强医共体党组织的建设。
3.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积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医共体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按照“管好放活”的要求,充分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和用人管理、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自主权,激发医共体运行活力、服务效率和发展动力。
(责任部门:编委办、宣传部、卫计局、人力社保局、组织部)
(二)完善县域医共体运行新机制
1.建立人员统筹使用机制。医共体人员编制按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种编制进行分类核定,编制总量由医共体统筹使用。医共体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管理。新进在编人员人事档案由医共体牵头医院管理,并报卫计主管部门备案。医共体内人员在原有人事关系保持不变基础上实行全员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人岗相适、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制定医共体人事管理制度,打破单位、科室、身份限制,实现合理轮岗、有序流动、统筹使用;优先保证基层用人需要,合理规范医共体间人事调动,防止基层人才被虹吸现象;鼓励上向下多流动,完善职称评聘制度,实施临床专业晋升中高级职称前下基层轮岗制度,并按照《省卫计委、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全面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推进医疗卫生单位自主评聘改革的通知》(浙卫发〔2018〕29号)精神,符合自主评聘条件的由医共体自主开展评聘工作。医共体要优先保障基层用人需要,加大全科等紧缺专业人员培养;在薪酬、职称评聘和职业发展等方面,优先向基层倾斜。
2.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医共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落实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探索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年薪制改革。医务人员收入由医共体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与医疗卫生技术服务、绩效考核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因素挂钩。
3.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实行医共体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等统一运作,在不突破内设管理机构总数的前提下,依托牵头医院相关职能科室,设立医务科教、人力资源、财务、医保、公共卫生、信息化和后勤等管理中心,实行医共体医疗质量、基本建设、物资采购和设备配置等统一规范管理;加强医共体内部和医共体之间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实现资源共享,贯通服务链。建立县域开放共享中心,加强区域影像诊断、心电诊断、医学检验、病理诊断、消毒供应、教育培训等资源共享中心建设,统一内部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及标志标识。加强和实行医共体内、医共体间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工作。适应健康老龄化和医养结合需要,优化整合资源,推进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和安宁疗护等服务体系建设。
4.统筹医共体财务管理。
(1)加强财务中心管理。各医共体牵头医院成立财务管理中心,具体承担医共体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工作,对成员单位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加强医共体内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财务状况经审计后移交医共体牵头医院统一绩效管理。
(2)规范药品耗材管理。各医共体均设立药品、医用耗材唯一采购账户,按照要求实施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支付、统一药事管理,保障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用药衔接、促进药品耗材合理使用。完善医共体慢性病用药统一目录并严格实施,切实方便基层慢病患者就医用药。鼓励跨医共体、跨区域联合采购。
(责任部门:编委办、人力社保局、卫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县域医共体信息化新发展
1.强化医共体信息化运营管理。以县域医共体为单位,统一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全面推进医共体资源调配、业务经营、质量评价、财务分析、效率监测等数字化管理,优化各类模块接口,提升基于大数据的服务运营能力,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打造数字化、智能型医共体。
2.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全县智慧支付系统和影像云系统使用效率,探索建立快捷、高效、智能的诊疗服务形式和全程、实时、互动的健康管理模式。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开展远程专家门诊、远程紧急会诊等远程医疗服务,提供分时段预约、在线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推送、部分常见病和慢性病线上复诊、线上开具处方与药品网络配送等服务。创新“互联网+”健康服务,开展慢性病、母子健康和家庭医生签约等在线服务管理,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和服务提醒等。推行“互联网+”分级诊疗,不断完善和使用市级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并对接省预约转诊平台,提供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
3.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根据全省卫生健康信息化总体框架,按照“一中心、一专网、一通卡、一门户”的要求,完善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平台,统一采集和存储医疗健康服务与管理数据。推广应用居民电子健康卡,实现卫生健康服务线上线下“一卡识别、一卡通办”。充分依靠健康湖州和健康安吉信息平台,提供健康资讯发布、健康信息查询和互动交流等服务。保障卫生健康信息、网络和数据安全。
4.推进医疗健康数字化监管。逐步整合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实时、动态、连续、综合的监管服务平台和监管机制。开发应用基于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的医共体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加强对医疗质量、病种结构、药品、耗材使用和医疗费用的常态监管和动态分析。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将临床路径、合理用药、支付政策等规则嵌入医院信息系统,实现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审核。加强药品、耗材采购供应信息有效管理和合规共享,建立采购价格监测、分析和预警机制。
(责任部门:卫计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四)促进县域医疗卫生能力新提升
1.强化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双下沉、两提升”工作,深化省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合作办医,实施县级强院建设,建立医共体服务能力评估机制,推动省级资源精准下沉,促进医共体医疗质量和技术精准提升。加强各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完善二级诊疗科目设置,推动县级重点学科(专科)发展,支持牵头医院新一轮医院等级评审创建工作;加强牵头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建设,建立并提升县域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中医诊疗中心、治未病中心,积极发挥省中医医院“浙北腔镜微创中心”和“浙北心脑血管病中心”两个中心带动作用,全面推广微创外科和腔镜手术技术。加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全方位推进县级各优质资源基层留驻服务,不断完善激励和考核评价机制;各中心镇和街道卫生院逐步完善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和中医科等一级诊疗科目,开展和扩大相应住院服务和适宜手术,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其他乡镇卫生院,应以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要为标准,以强化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和中医药等服务为重点,实现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升级达标。
2.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妇幼保健、疾病预防、卫生监督公共卫生机构主动融入医共体建设发展,强化专业指导,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促进医共体更好落实公共卫生任务,完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做到防治服务并重。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居民健康体检,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扎实做好基层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免疫工作,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恶性肿瘤病人等健康管理,有效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扎实落实重大公共卫生任务。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3.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群众不同健康需求,设立针对普通人群和慢性病患者、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的菜单式签约服务包,建立完善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完善个人、财政、医保分担的签约服务筹资机制,实施门诊医疗费用包干制度,强化首诊和转诊服务功能,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让家庭医生成为群众健康和医保基金的“双守门人”。
4.强化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明确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功能定位,不断完善县乡两级疾病诊疗目录,以及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向外转诊管理办法,强化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和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并与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衔接,形成系统、连续、有序的医疗健康服务模式。
(责任部门:卫计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五)增强医共体联动机制新优势
1.完善医保支付办法。调整医共体原有医保基金“总额包干、超支自负、结余留用”管理模式,建立起“总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机制,引导医共体合理诊治,主动做好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医共体医保总额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综合考虑服务的数量、质量等因素,由医保机构与医共体谈判核定。建立和推广适用于医共体模式的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系统,对住院医疗服务,按DRGs结合点数法付费。对门诊医疗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按人头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逐步推行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要将医共体整体作为医保定点机构和医保基金预算单位,开展医保协议管理,科学核定和合理安排医保预算总额。进一步完善省、县、乡医保支付报销差异化政策,科学设置医保转诊流程,加强分级诊疗的政策引导。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医保监管,不断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医共体内医保工作人员队伍,探索建立医保机构专员派驻制度,加强医疗费用和质量“双控制”。加快推动商业医疗健康保险发展。
2.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路径,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节机制,通过压缩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和不合理使用、控制过度检查检验等方式腾出空间,适时动态调整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药服务项目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的衔接,确保医共体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3.优化财政投入政策。根据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科学调整财政投入方式。继续按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要求,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财政投入资金,并将资金统一拨付各医共体,由各医共体结合资金性质和用途统筹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化解医共体成员单位符合条件的历史债务。乡镇(街道)政府要继续加大对所在地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工作支持力度,出台辖区卫生事业、健康乡镇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快速提升。
4.完善绩效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医共体绩效监测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以及领导干部年薪制、任免和奖惩等挂钩。完善医共体内部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薪酬待遇等挂钩。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医疗费用增长调控机制,推广临床路径管理,遏制药品耗材不合理使用和过度检查检验等行为。加大行业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力度,严厉惩治收受“回扣”“红包”等违纪违法行为,建设清廉医院、清廉卫计。
(责任部门:人力社保局、发改委、财政局、卫计局,乡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要统筹推进医共体建设,要结合实际,认真细化各项实施方案,确保改革深入推进见效。卫生计生、编委办、发改委、财政、人力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分解制订任务清单(见附件2、3),加强工作协同,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
(二)完善政策保障。
加强管理制度供给,创新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薪酬等管理方式,推动建立符合医共体特点的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深化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三医联动”改革,不断完善医共体的运行和发展机制。强化财政投入保障,重点支持医共体基本设施设备、人才引进与培养、资源共享、学科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等,为医共体持续注入发展新动能。
(三)强化督查考核。
以县域就诊率、基层就诊率、服务能力、医疗质量和费用、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群众健康改善和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建立健全医共体建设工作评估标准,强化指导、督导和检查。加强宣传引导和典型引路,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医共体建设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四、本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安吉县三个县域医共体及其组成表
2.安吉县全面深化医共体建设工作任务进度分解表
3.安吉县全面深化医共体建设配套文件目录清单
安吉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1
安吉县三个县域医共体及其组成表
牵头医院 | 医共体成员单位 |
安吉县人民医院 | 天子湖镇中心卫生院、鄣吴镇卫生院、山川乡卫生院、昌硕街道卫生院、递铺街道卫生院、溪龙乡卫生院 |
安吉县中医医院 | 安吉县第二人民医院、天荒坪镇卫生院、天荒坪镇白水卫生院、递铺街道安城卫生院、孝源街道卫生院、梅溪镇中心卫生院、上墅乡卫生院 |
安吉县第三人民医院 | 杭垓镇中心卫生院、报福镇中心卫生院、章村镇卫生院、孝丰镇卫生院 |
附件2
安吉县全面深化医共体建设工作任务进度分解表
序号 | 内 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统一医共体机构架构设置 | 卫计局牵头、编委办配合 | 2018年12月 |
2 | 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 | 卫计局牵头、人力社保局、财政局配合 | 2018年12月 |
3 | 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 卫计局 | 2018年12月 |
4 | 统筹医共体财务管理 | 卫计局牵头,财政局、审计局配合 | 2018年12月 |
5 | 建立医共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 | 卫计局牵头、人力社保局、编委办配合 | 2019年3月 |
6 | 完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改革 | 卫计局牵头、人力社保局、财政局配合 | 2019年3月 |
7 | 完善医共体和民营医疗机构医保支付 | 人力社保局牵头,卫计局、财政局配合 | 2019年3月 |
8 | 优化财政投入政策 | 财政局牵头,卫计局配合 | 2019年4月 |
9 | 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节机制 | 发改委牵头、卫计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配合 | 2019年5月 |
10 | 推动医共体信息化 | 卫计局牵头,财政局配合 | 2019年6月 |
注:责任单位根据机构职能调整而顺应调整。
附件3
安吉县全面深化医共体建设配套文件目录清单
序号 | 配套文件名称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医共体班子成员任命 | 卫计局、组织部、宣传部 | 编委办 |
2 | 安吉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卫计局、医共体权责清单 | 卫计局 | 医共体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
3 | 安吉县医共体职能管理中心(医务科教、人事、财务、医保、公共卫生、信息化、后勤管理等)运行办法 | 卫计局、医共体 | |
4 | 安吉县医共体建设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办法 | 卫计局 | 医共体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
5 | 安吉县医共体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办法 | 医共体 | |
6 | 安吉县医共体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 卫计局 | 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
7 | 安吉县医共体医保基金支付管理办法 | 人力社保局 | 卫计局、财政局、医共体 |
8 | 安吉县转诊转院医保差异化报销实施办法 | 人力社保局 | 卫计局、财政局、医共体 |
9 | 安吉县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办法 | 发改委 | 卫计局、人力社保局 财政局、医共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