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地下空间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 ||||||||||||||
安自然资规协字(2019)007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地下空间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备注:依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自然资规[2019]3号)第六条:在符合详细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民营企业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二、公示期:2019年12月20日 至 2020年12月27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 ||||||||||||||
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