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 2020-03-27 来源:安吉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安 吉 县 防 汛 防 台 应 急 工 作 指 南


工作

 急事 

 主体

工作

主要工作事项

工作

工作



一、

应急准备

(1)

责任

落实

县防指

落实县防指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防汛防台责任人。

1.在汛前,落实县防指成员单位、乡镇(街道)防汛防台行政责任人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网格责任人;

2.行文公布县级、乡镇(街道)、县防指成员单位防汛防台责任人名单,重要防汛责任人于4月15日在新闻媒体公布;

3.明确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市防涝、旅游景区(点)、渔船、避灾场所等网格防汛责任人职责;

4.培训:①开展防汛防台行政责任人培训,掌握防汛应急指挥流程,②开展防汛业务培训,新入岗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

5.督促乡镇(街道)防指落实基层防汛责任主体;

6.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开展基层防汛组织体系建设检查和平台维护更新。

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各部门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建立“县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村干部(联村干部)包组到户到人”工作责任制和县级防汛防台组织体系。

1.县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公布名单一份;

2.防汛防台责任人培训清单一份。

3.基层防汛体系责任人名单一份。




防指成员单位

落实系统或行业防汛责任防汛防台责任人。

1.按照职责和权限落实公布水库山塘、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防涝、旅游景区(点)、渔船、避灾场所、物资储备库等各类防汛责任人,明确防汛职责;

2.开展行业防汛防台培训,新入岗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

3.指导和监督本系统本行业本防汛体系建设。

建立以专业为基础的行业防汛防台责任主体动态管理机制。

1.成员单位防汛责任人名单一份;

2.防汛防台责任人培训清单一份。








乡镇(街道)

落实乡镇(街道)本级及村(社区)网格防汛防台责任人。

1. 在汛前,完成乡镇(街道)级防汛防台指挥机构和村防汛防台工作组调整;

2. 在汛前,乡镇(街道)和各村(社区)签订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书;建立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工作责任制;

3.在汛前,落实乡镇村两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和网格责任人;并在《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信息管理系统》中动态更新;

4.明确乡镇(街道)辖区内防汛网格责任人防汛职责;

5.开展专业培训使网格责任人掌握防汛防台信息收集、巡查、检查和预警流程。

建立实现“乡自为战,村自为线”的基层防汛防台组织体系。

1.乡镇(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和村级防汛工作组调整文件各一份;

2.乡镇(街道)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书清单一份;

3.乡镇(街道)防汛责任人名单一份;

4.防汛防台责任人、网格责任人培训清单一份;




 

 

 

一、应急准备

(2)


 

隐患

 

排查

县防指

对全县防汛防台风隐患全面排查、整改和消号管理。

1.组织开展全县隐患检查、督查;

2.制定县级隐患排查清单,督促落实管控措施,整改销号;

3.提出防汛隐患督查整改意见;

4.将检查报告和整改情况报市防指。

建立县级防汛防台隐患闭环管理。

1.3月中旬组织检查督查;

2.检查报告一份;

3.隐患动态管控清单一份;


防指成员单位

开展本系统、行业内防汛防台隐患排查、整改和动态管理。

1.组织开展本系统、行业隐患险排查,将排查报告和整改情况报县防指;

2.制定行业隐患排查清单;

3.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落实管控措施,限期整改。

4.在汛前,及时修复各类水利、交通水毁设施等和危房,在建的和不能及时修复的涉水工程制定临时度汛措施;

建立部门、行业隐患动态管控机制,实行风险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1.1-3月上旬组织排查;

2.排查报告一份;

3.隐患动态管控清单一份;

4.入汛(4月15日)前完成。


乡镇(街道)

开展乡镇(街道)防汛防台隐患自查、整改和消号管理。

1.组织开展隐患自查;

2.对督查、抽查、检查、自查发现的问题落实管控措施,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落实临时度汛措施;

3.将整改情况报县防指和行业主管部门。

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1.1-3月上旬组织排查;

2.自查报告一份;

3.隐患动态管控清单一份;

4.入汛(4月15日)前完成。


(3)

基层体系管理

县防指

检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运行。

1.按乡镇(街道)“七个有”、村(社区)“八个一”要求保障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正常运行;

2.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动态管理,督查各乡镇(街道)汛前做好网格及责任人调整,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更新;

3.定期和不定期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信息管理平台维护检查。

建立保障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正常运行机制。

1.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检查总结一份;

2.维护工作记录清单一份。



乡镇(街道)

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检查、动态更新和维护。

1.按照乡镇(街道)“七个有”、村(社区)“八个一”要求全面落实;

2.定期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动态检查更新,汛前做好网格及责任人调整;

3.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更新。

落实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具体措施、方案和人员。

1.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检查总结一份;

2.维护工作记录清单一份;

3.入汛(4月15日)前完成。


(4)


 

预案


 

管理

县防指

开展全县预案编制、宣传贯彻、培训、落实。

1.组织编制县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督查县防指成员单位编制山洪灾害防治预案、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发布,报县防指备案;

2.开展预案宣传贯彻;

3.落实和检查各个部门职责、程序和资源准备;

4.组织预案演练或桌面推演;定期更新预案。

建立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县级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体系。

1.县级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治预案、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2.县各类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汇总成果一套、清单一份。


防指成员单位

对本系统本行业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进行动态管理。

1.组织编制本系统本行业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报县防指备案;

2.安吉县西苕溪管理所组织编制西苕溪(安吉段)防汛应急预案,经县水利局审核批准后报县防指备案

3.县水利局组织编制西苕溪(安吉段)等重要水利工程的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经县防指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4.县水利局组织编制赋石水库、老石坎水库、凤凰水库、大河口水库、天子岗水库控制运用计划,按程序审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县防指备案;县水利局核准审批城市防洪工程、小型水库、闸站等其他水利工程控制运用计划和在建涉水工程的应急度汛方案,并报县防指备案。

4.开展预案宣传贯彻,组织预案演练;定期更新预案。

建立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省级部门或行业应急预案体系。

1.系统或行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一份;

2.本系统行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汇总成果一套、清单一份;

3.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清单一份;

4.批准(核准)水利工程控制计划清单一份;

5.预案演练情况清单一份。


一、应急准备

(4)

预案

管理

乡镇(街道)

开展乡镇(街道)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宣传贯彻、落实。

1.组织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报同级政府(街道)批准发布;

2.落实和检查各个部门、各行政村(社区)职责、程序和资源准备;

3.开展预案宣传贯彻,组织预案演炼;定期更新预案。

建立简单、明了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镇级应急预案体系

各类预案管理清单一份。


(5)

物资队伍保障

县防指

检查辖区内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准备情况

1. 制订县级应急物质和抢险队伍资金保障、管理制度、调用和调动规则;

2.检查本级和乡镇(街道)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和日常维护;

3.开展抢险救援队伍防汛防台能力建设(含专家库)。

建立管理规范、门类齐全、保障有力县省级部门防汛物资和队伍动态长效管理机制。

1.防汛物资清单一份,每月定期汇总通报;

2.防汛抢险队伍清单一份,演练情况一份;

3.队伍、物资调度规则一份;

4.抢险物资和队伍准备问题通报一份。


防指成员单位

指导行业防汛物资和专业抢险队伍和专家库建设。

1.督促、检查和指导本系统和行业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和日常维护;

2.商务部门定期汇总县级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并上报县防指;

3.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行业防汛防台应急专家名录;  

建立管理规范、行业齐全、保障有力的县级部门行业防汛物资和队伍动态长效管理机制。

1.防汛物资清单一份,定期更新;

2.防汛抢险队伍清单一份;

3.商务等部门提供物资储备制度一份;

4.抢险物资和队伍问题通报一份。


二、风险识别

(6)


 

致灾

因子

监测

气象局

水利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按职责开展气象、水文、地质监测和分析

1. 气象局按职责加强气象要素监测;提供相关防汛防台气象因子实时过程数据和过程图(或影像);


 

2. 水利部门按职责加强水文要素监测;提供防汛防台水文因子实时过程数据和过程图(或影像);

3.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供地质灾害分险监测形势情况;


 

4. 维护相关气象、水文监测站网的正常运行和应急保护。

建立布局科学、全天候致灾因子监测体系。

1. 气象监测结果一份。


 

2. 水情监测结果一份。
   

3.地质灾害分险监测形势一份。







(7)

孕灾

环境

监测

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等防指成员部门

按各自职责对相关承灾体进行脆弱性监测。

1.水利部门掌握相关流域和水利工程运行情况,并加强山洪灾害防治,掌握相关减灾情况;

2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加强地质灾害监测,掌握相关减灾情况;

3.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设施农业管理,掌握相关减灾情况;

4.住建加强建城区防内涝设施监测,掌握相关减灾情况;

5.通讯、电力、交通运输等其他部门,加强相关防汛防台准备,掌握相关减灾情况。

建立客观动态的孕灾环境监测体系。

1.监测结果一份;







二、风险识别

(8)

孕灾

环境

巡查

乡镇(街道)

按各自主体职责,组织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巡查。

1.组织基层网格责任人切实履行防汛防台工作职责;

2.督查相关责任人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巡查。

建立防汛防台巡查制度。

1.巡查记录一份


三、预报预警

(9)


 

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报

气象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展气象要素、地质灾害分析预报

1.开展气象预报,并对未来可能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预测;

2.明确预报的预见期和保证率,将评估结果及时报告同级防指;

3.按权限及时向社会发布天气信息和预报;

3开展地质灾害预报,划定地质灾害高中低风险区。

建立预报准确的气象、地质灾害预报机制。


 

1. 气象预报清单一份;


 

2. 短历时暴雨预报清单一份;

3. 地质灾害高中低风险区地质灾害预报清单一份。
 










(10)

水情和山洪灾害预报

水利局

开展全县水情和山洪灾害预报。

1.开展辖区水情预报,提供相关水情实测和洪水预报数据和过程线图;

2.开展水文预报,及时对洪水、暴雨、台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作出情势分析;

3.承担辖区山洪灾害预报。

建立预报准确的当地水情和山洪灾害预报机制。

1.全县水情预报清单一份;

2.山洪灾害预报清单一份。





(11)


 

初步

会商

研判

县防指

根据致灾因子强弱,结合承灾体脆弱性,开展风险识别和综合风险研判。

1. 县防指及时组织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农业农村和有关乡镇(街道)等分析防汛防台发展趋势,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2.提出综合预警结论。

建立防汛防台综合风险研判机制。

1. 会议纪要一份;


 

2.防御重点和对策清单一份;
 


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致灾因子强弱,结合承灾体脆弱性,开展本系统或行业风险识别和专业风险研判。

1.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综合执法和农业农村等部门书面分析防汛防台气象致灾因子强弱、频率和过程,提出重点防御对象的时空分布,并提出相关防御对策建议;

2.提出部门专业预警结论。

建立县级防汛防台风险研判机制。

1. 各部门防御重点和对策清单一份;

2.气象、水利等部门向县防指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相应的书面建议一份;


 

 

 

 

 

 

 

 

 

 

四、风险管控

(12)

风险

提示

县防指

根据防汛防台事件大小,向重点防御区域发出风险提示单和风险管控表。

1.汇总评估县防指成员单位上报的风险清单及管控要求;

2.向相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街道)发出防御工作告知函、风险提示单、风险管理表或做好防御准备通知;

3.提前做好重点防御区域抢险救援力量预置。

明确防御重点,建立风险提示和抢险救援力量预置制度。

1.工作告知函、风险提示单、防御准备通知一份;

2.必要时提供力量预置清单一份。





水利局

结合防汛防台致灾因子强度和分布,开展水利系统防汛防台风险提示和风险管控。

1.根据气象、洪水预报预警,结合河(库)水情形势,分析致灾因子强度和分布,确定防御重点和区域,提出水利风险提示清单;

2.根据涉水工程现状或主要隐患,明确主要风险范畴和对象,制提出防御工作风险管控表,报县防指;

3.当预报强降雨可能引发流域性洪水、小流域性山洪时,按要求做好防御工作;

建立水利专业风险提示和风险管箜机制。

1.水利风险提示清单一份;

2.水利风险管控清单一份;

2.流域性洪水应急工作指南;

3.山洪灾害应急工作指南;

4.水库山塘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指南。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结合防汛防台致灾因子强度和分布,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提示和风险管控。

1.根据气象预报预警,分析致灾因子强度和分布,确定防御重点和区域,提出自然资源部门风险提示清单;

2.根据地形地貌,结合地质灾害点(隐患点),明确主要风险范畴和对象,提出风险管控清单;

3.当预报强降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按要求做好防御工作。

建立地质灾害风险提示和风险管控机制。

1.地质灾害风险提示清单一份;

2.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清单一份;

3.地质灾害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指南。




县住建局

结合防汛防台致灾因子强度和分布,结合本系统的承灾体脆弱性,开展建设部门提示和风险管控。

1.根据气象预报预警,确定防御重点和区域,提出住建部门风险提示清单;

2.根据建筑工地分布,明确主要风险范畴和对象,提出本系统风险管控清单;

3.当预报台风暴雨,按要求做好防御工作。

建立住建部门风险提示和风险管控机制。

1.城市内涝风险和建筑工地防汛防台风险提示清单一份;

2.
  
城市内涝风险和建筑工地防防汛台风险管控清单一份;

3.城市内涝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指南。


综合执法局

结合防汛防台致灾因子强度和分布,结合本系统的承灾体脆弱性,开展城市防汛防台风险提示和防汛防台风险管控。

1.根据气象预报预警和水利信息通报情况,确定防御重点和区域,提出综合执法部门风险提示清单;
 

2.根据递铺城区雨水管网分布,结合城市防汛防台存在的主要隐患,明确主要风险范畴和对象,提出城市防汛防台风险管控清单;


 

3.当预报强降雨、台风可能引发城市受灾,按要求做好防御工作。

建立城市防台风险提示和风险管控机制。

1. 防汛防台提示清单一份;

2. 防汛防台管控清单一份;


 

3. 城市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指南:


农业农村局

根据致灾因子强度和分布,开展农业农村部门防汛防台风险提示和风险管控。 

1.根据气象预报预警,确定防御重点和区域,提出风险提示清单;

2.结合渔业养殖、设施农业等承灾体脆弱性和主要隐患情况,明确主要风险范畴和对象,提出本系统风险管控清单;

3.当预报台风、强降雨影响渔业养殖、设施农业、渔船安全,按要求做好防御工作。

建立农业部门风险提示和风险管控机制。

1.农业农村防汛防台风险提示清单一份;

2.农业农村防汛防台风险管控清单一份;

3.渔业养殖、设施农业、渔船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指南;


文体旅游局

根据致灾因子强度和分布和本系统的承灾体脆弱性,开展文体旅游部门防汛防台风险提示和风险管控。  

1.根据气象预报预警,确定防御重点和区域,提出风险提示清单;

2.结合文体旅游、旅游景区(点)和农家乐等承灾体脆弱性和主要隐患情况,提出本系统风险管控清单;

3.当预报台风、强降雨可能影响旅游安全,按要求做好防御工作。

建立文体旅游部门风险提示制度,明确防御重点。

1.文体旅游部门防汛防台风险提示清单一份;

2.文体旅游部门防汛防台风险管控清单一份;

3.旅游安全和农家乐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指南。


四、风险管控

(12)

风险

提示

其他防指

成员单位

根据致灾因子强度和分布,结合本系统的承灾体脆弱性,开展本行业防汛防台风险提示和风险管控。  

1.根据气象预报预警,确定防御重点和区域,提出风险提示清单;

2.结合本部门承灾体脆弱性和主要隐患情况,提出本系统风险管控清单。

建立县级部门风险提示风险管控机制。

1.防汛防台风险提示清单一份;

2.防汛防台风险管控清单一份。


五、应急处置

 

 

(13)

防指

会商

 

 

 

 

 

(12)

工作

部署

县防指

开展防汛防台会商,识别风险 。

1.县防指领导组织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商;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和有关防指分析台风、洪水发展趋势,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

2. 由县防指相应领导决定启动应急响应行动,组织研究防汛防台工作重点,提出防御对策措施,实施应急响应行动;

3.县防指相应领导进岗值班。

建立综合风险会商识别和风险管控机制。

1.应急响应启动通知一份;

2.防御工作通知一份;

3.视频会议一次。


 

 

 

 

 

 

五、应急处置

县防指

组织县防指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开展工作部署。

1.参加上级防指视频会议,听取上级防指对防汛重点、主要防汛防台应急事项和注意事项指示;

2.召开防汛防台应急视频会议,结合本县当前情况,向成员单位和下级防指分析相关防御重点、应急措施和注意事项。

进行风险分级筛选,建立各级防指风险提示清单和风险管控清单制度。

1.会议纪要或简报;

2.参会人员名单。


(13)

工作

部署

防指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

开展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工作部署

1.按照县防指的统一部署,开展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2.组织基层单位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结合“乡自为战,村自为线”的基层防汛防台组织体系,建立属地为主的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1.工作部署相关清单


(14)


 

工作

告知

县防指

书面发送工作告知。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县防指向相关成员单位发出工作告知函,明确做好防御工作有关要求。

实行应急启动书面告知制度。

1.工作告知函一份。


(15)

风险

管控

县防指

列出县级风险清单,开展管控。

1.制订县级风险管控动态管理清单;

2.督促有关成员单位和镇(街道)指根据风险提示单和风险管控表要求,落实风险管控表措施;

3.有关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将落实情况以风险管控表的形式报县防指。

4.按照职责向公众统一发布防汛防台灾害警报。

建立风险管理一清单制度。

1.县级风险管控动态管理清单一份


防指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

列出行业、区域风险清单,开展管控。

1.制订行业系统、乡镇(街道)风险管控动态管理清单;

2.有关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将落实情况以风险管控表的形式报县防指。

建立风险管理一清单制度。

1.行业系统、乡镇(街道)风险管控动态管理清单一份。


(16)


 

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响应

县气象局

按洪涝台灾害事件等级响应要求频次和强度,加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

1.按洪涝台灾害事件响应等级要求加强监测和滚动预报,其间监测分析气象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

2.加强3小时定量降水预报,将预报颗粒度细化到县域或重点区域;

3.按洪涝台灾害事件等级响应要求,向公众发布全县灾害性气象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建立数据完整、滚动预报、预警及时的县级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科学应急响应机制。

1.预报清单一份;

2.预警清单一份。


 

 

 

 

 

 

 

 

 

 

 

 

 

 

 

 

 

 

 

 

 

 

 

 

五、应急处置

 

 

(17)

地质

灾害

监测

预报

预警

响应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按洪涝台灾害事件等级响应要求频次和强度,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

1.按规定开展预报会商机制;

2.划定设地质灾害点高中低风险区,建立覆盖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重要隐患点的自动化监测网络;

3.及时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响应,提出全县的预警区域、重点和注意事项;

建立数据完整、滚动预报、预警及时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科学应急响应机制。

1.地质灾害点风险图;

2.预警清单一份。


(18)

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响应

县水利局

按洪涝台灾害事件等级响应要求频次和强度,加强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

1.按响应级别频次要求开展洪水监测预报,及时提供准确的河库实时水雨情数据和过程线图;

2.进行预报会商,及时报告洪水预报结果;

3.及时向县防指提供水雨情预警信息;

4.逐时开展汇报山洪灾害分析和预警。

建立数据完整、滚动预报、预警及时的设区市水雨情和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科学应急响应机制。

1.水情实测成果一份;

2.水文预报清单一份;

3.洪水预警清单一份;

4.山洪灾害预警清单一份。


(19)

城市内涝监测预警响应

县住建局

按洪涝台灾害事件等级响应要求频次和强度,加强对建城区内涝监测预报预警。

1.第一时间向县防指报告城市内涝监测结果和预警信息。  

建立数据完整、滚动预报、预警及时的地方城市内涝监测预报预警机制。

1.城市内涝预警清单一份。


(20)


 

部署

检查

县防指和防指成员单位

按响应规定频次和强度加强对各种承灾体脆弱性检查和巡查。  

1.加强水雨情信息分析,及时对超警区域进行提示和督查。当河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加密频次,组织人员巡堤查险和水利工程巡查;

2.检查水利工程、山洪灾害危险区巡查人员上岗情况;

3.检查地质灾害点巡查人员上岗情况;

4.督查乡镇(街道)等单位的值班情况,加强抽查巡查和检查人员在值情况;

5.及时汇总下面巡查发现上报的防汛防台风险情况,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对策或方案。

建立早发现、早预警,精准防御的地方风险隐患检查巡查机制。

1.检查清单一份;

2.检查报告一份;

3.问题汇总清单一份;

4.整改落实情况一份。


 

 

 

 

 

 

 

 

 

 

 

 

 

 

 

 

 

 

 

 

 

 

 

 

五、应急处置

乡镇(街道)和工程管理单位

督促和检查防汛防台网格责任人按规定频次和强度加强各种承灾体检查和巡查。  

1.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巡查检查;

2.加强地质灾害点巡查检查;

3.加强内涝点巡查检查;

4.加强水利工程巡查检查;

5.加强防汛防台网格单元巡查检查。

建立早发现、早预警,精准防御的地方风险隐患检查巡查机制。

1.检查清单一份;

2.检查报告一份;

3.问题汇总清单一份;

4.整改落实情况一份。


 

 

 

 

 

 

 

(21)

指挥

调度

 

 

 

县防指

监督和监管全县受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

1.根据受影响地区的风力、雨量、水位等,汇总各乡镇(街道)、部门上报的受灾范围和转移人数。

2.督促各责任单位按应急响应要求,开展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点危险区、危旧房等重点领域的人员转移。

建立“以避为主”的人员科学撤离避灾机制。

1.应转移人数、已转移人员和已安全返回人数等各类人员转移安置总清单一份。


组织和指导全县应急物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的预置调动和配置。

1.做好各类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的准备和集结,队伍进入临战状态;

2.按级防汛防台风事件进行响应,根据防御清单对重点区域进行物资、力量预置。

建立本级防台风物资和抢险力量战时动员和调度机制。

1.调用物资清单;

2.抢险队伍调度清单。


县防指

水利局

在省市县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县水利工程防洪调度。

1.县水利局组织实施防御洪水和应急水量调度。

2.赋石水库、老石坎水库、凤凰水库、天子岗水库、大河口水库调度令事先报县防指备案;

3.遇突发险情、超标准洪水等重大特别情况,县水利局应及时上报市水利局和县防指,并按市水利局调度令组织实施调度。

建立水利工程由市水利部门统一调度,县防指监管机制。

1.工程调度令;

2.重大调度方案;

3.专家组名单一份。


县防指

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要求派员进驻县防指联合值守。

1.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派员进驻县防指进行联合值守。

2.Ⅲ级应急响应期间,县委宣传部、应急管理、人武、气象、水利、 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公安、住建城市综合执法、交通运输、文体旅游等成员单位联络员或熟悉情况的股级干部进驻,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3.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县委宣传部、应急管理、人武、气象、水利、 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公安、住建城市综合执法、交通运输、文体旅游、教育、消防救援电力、通信等单位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进驻, 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4.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县防指全体成员进驻。

5.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岗位进行防御工作指挥和督导。

建立统一指挥、协同高效的防汛防台应急指挥体系。

1. 进驻人员名单和职责清单一份;


 

2.重大事件记录。


(22)

指导

督查

防指及有关

成员单位

向可能发生严重灾害乡镇(街道)派出工作组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1.Ⅳ和 Ⅲ级应急响应,县防指统一协调派指导组指导各地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处置工作;

2.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县防指向受影响区域或有关单位派出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或可能发生主要灾种的县防指成员单位领导担任。如该区域已派工作督导组,督导组即转为工作组。

3.工作组督促指导当地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处置工作及风险提示单的管控落实;

4.及时汇总上报县防指相关工作情况。

建立县防汛防台专家库动态管理机制。

1.工作组清单一份;

2.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总结报告一份。


五、应急处置

(23)

信息

报送

县防指

及时接收、报告、传递、分类、汇总乡镇(街道)(街道)防汛防台信息。

1.及时向上级防指、县委县府报送相关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

2.按时段汇总各乡镇(街道)、部门防汛防台抗旱的灾情、险情、人员转移等相关数据和相关工作动态;

3.统计上报灾情、险情、人员转移等相关统计报表。

建立信息有效充分,及时传递、闭环处理的地方防汛防台信息管控体系。

1. 灾情、险情、人员转移等相关数据汇总清单;

2.工作动态报告单。


防指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

及时接收、报告、传递、分类、汇总本系统或行业防汛防台信息。

1. 按照县防指要求,定时向县防指报送防汛防台抗旱的灾情、险情、人员转移等相关数据和相关工作动态;

3.基层灾情统计上报。

建立信息有效充分,及时传递、闭环处理的行业防汛防台信息管控体系。

1. 灾情、险情、人员转移等相关数据清单;

2.单位防汛工作动态报告单。


(24)

抢险

救援

县防指

统筹、协调和指挥县域内有序开展各种抢险救援 。

1.坚持防指统一指挥、支援,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有序联动的救援组织模式;县防指根据事态严重性和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的支援请求,统筹物资调拨、队伍、装备支援;

2.县防指及时统筹特别重大救援、山洪灾害、水利工程失事等应急事项,派出队伍开展抢险救援。

建立防指统一指挥、统筹,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有序联动的救援机制。

1.各类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物资清单一份;

2.调度令一份。


防指成员单位

统筹、协调和指挥本系统和行业有序开展各种抢险救援。

按行业、专业积极开展救援。

建立防指统一指挥、专业力量有序联动的救援机制。

1.行业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物资清单一份;

2.调度令一份。


(24)

抢险

救援

乡镇(街道)


1.坚持以属地为主的原则,由灾害发生地政府负总责,具体开展初始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2.根据县防指要求,及时进行救援、受淹人员转移、山洪灾害、水利工程出险等应急事项响应,派出基层队伍开展抢险救援;

建立基层抢险救援机制。

1.抢险救援情况报告一份


(25)

新闻

宣传

县防指

县委宣传部

协调、指导、监督和组织防汛防台信息发布

1.重大决策部署、综合汛情、旱情和抢险救灾、灾情等重要信息由县防指通过媒体对外统一发布;并根据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发声。

2.县委宣传部协调指导新闻发布,及时做好新闻宣传、舆情应对、信息互动等工作。

建立跟踪发布及时、舆情应对科学、信息互动良好的新闻宣传应急响应机制。

1.通过安吉县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

2.安吉新闻媒体发布。


五、应急处置

(26)


 

工作

报告

县防指

及时向省市防指、县委、县府主要领导汇报防汛防台动态和防御措施和结果。

1. 县防指采用防汛动态信息等形式向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报告防御工作动态;


 

2. 必要时,采用防汛应急专报形式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洪涝台旱信息、风险隐患研判及防御工作情况。

建立专门应急响应通道救济机制。

1. 防汛动态信息或防汛防台应急专报。




(27)

总结

报送

县防指

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总结防汛防台防御资料和事项,总结工作得失。  

1.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总结防汛防台防御资料和应急事项;

2.总结工作得失;

3.3日内将总结报市防指。

建立及时总结、不断完善总结制度。

 

1.每次应急响应总结报告一份。

2.每年10月20日前报汛期工作总结一份;

3.年底报年度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总结 一份。



防指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

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防汛防台防御资料和事项,总结工作得失。  

1.应急响应结束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成员单位应在24小时内将主要特征性数据等基本情况先报县防指

2.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受影响的基层政府防指在3日内将总结报县防指。

建立及时总结、不断完善总结制度。

1.每次应急响应总结报告一份;

2.每年10月20日前报汛期工作总结一份。




(28)

灾情

统计

县减灾委

指导和督查乡镇(街道)、部门开展灾情统计。  

1.指导各地开展灾情上报;

2.统计上报的灾情数据。

建立全县灾情数据核查机制。

1.灾情核查意见一份。



 

 

 

 

 

 

 

 

 

 

 

 

 

六、灾后处置

 

 

 

 

 

 

 

 

 

 

 

 

 

 

 

 

 

 

 

 

 

 

 

 

 

 

 

 

 

 

 

六、灾后处置

(29)


 

灾后

部署

县减灾委

统筹部署开展全县灾后恢复重建。  

1.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企业恢复生产为重点;


 

3.第一时间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发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通知;


 

4.发生重大灾害时,提请县政府全面部署。

建立灾后恢复一盘棋机制。

1. 工作通知一份;


 

2.工作指导方案一份。





(30)

灾情

核查

县减灾委

指导和督查乡镇(街道)开展灾情核查。  

组织水利、农业、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进行核查,以书面形式报告。

确保灾情数据真实、详实、全面。

1.灾情核查工作方案;

2.灾情核查成果一份。



(31)

灾后

防疫

卫生防疫部门

指导和开展灾区救护和卫生防疫。  

1.指导开展受灾区的防疫消杀,防止传染病暴发;

2.实时监测受灾区疫情,发现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建立大灾之后无大疫机制。

 

1.防疫消杀工作总结一份。




 

 

 

 

 

 

 

 

 

 

 

 

(32)

设施

修复

 

 

 

 

 

 

 

 

 

 

 

 

 

 

 

 

 

交通运输、住建、通讯、城管、电力部门

 

 

 

 

指导和督促交通、电力、供水、通讯等基本生活设施优先恢复

 

 

 

 

1.指导灾区群众恢复正常生活,恢复交通、电力、供水、通讯等基本生活保障,抓紧修复受损设施,实现灾后“三通”。

2.完成城乡倒塌房屋重建和受淹受损房屋安全评估,加快推进因灾倒塌民屋的建设工作。

 

 

 

 

 

 

建立生活基础设施快速恢复机制。

1.修复受损中断公路的数据和投入抢险的人力及受灾分布图;

2.修复受损的电力数据和投入抢险的人力及受灾分布图;

3.修复受损的通讯基站数据和投入抢险的人力及受灾分布图;

4.2天内完成环境清理恢复;3天内全面恢复供电、供水和通讯,主要道路5天内全面恢复通车。





 

 

水利局

 

督促和指导修复全县受损水利工程设施。  

 

 

1.修复各类水毁水利工程,恢复其防洪功能;

2.不能及时恢复的,制订临时度汛措施。

 

 

 

建立水毁水利工程动态管理机制。

1.水毁水利工程动态管理清单一份。



经信局

指导和组织企业恢复正常生产。  

尽快恢复企业安全生产。

建立把损失降到最小的生产恢复机制。

1.指导任务书;

2.指导工作方案。






(33)


 

防御

工作

评估

县防指

开展全县的灾后评估总结。

1.按气象、水文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行业或专业调查要求开展灾害调查;

2.分析气象要素、水文要素和地质灾害方面致灾因子特点、强度和频率;

3.开展承灾体脆弱性和孕灾环境分析;

4.从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识别、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方面分析防御过程、重点环节和措施情况;

5.开展防汛过程大事记及受灾情况分析评估,重点案例剖析;

6.提出防御总结和建议。

建立全面、客观、   专业灾害防御评估机制。

1.24小时内向上级防指报基本情况;

2.3日内向上级防指报防御工作总结;

3.大事记一份。



防指成员单位

从系统或行业角度进行全县的防御工作评估。  

1.气象局、水利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县防指成员单位应在24小时内将主要特征性数据等基本情况报县防指;

2.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应在3日内将总结报县防指;

3.按气象、水利、自然资源规划等行业或专业特点开展防御评估。

建立全面、客观、   专业灾害防御评估机制。

1.行业灾害防御评估报告一份;

2.行业大事记一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