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吉县公安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组织对全县刑事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4.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5.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7.指导并组织实施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全县通航水域、大型水库水域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上述水域的治安秩序;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安吉县公安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交通警察大队、安吉县森林公安局(安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纳入安吉县公安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安吉县公安局局本级
2. 安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3. 安吉县森林公安局(安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二、安吉县公安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安吉县公安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7,422.1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48.76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民警、辅警人员增加及工资、福利的支出标准提高,如辅警伙食费。另财政拨补交通设施维护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937.3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6,58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413.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73.78万元),占收入合计99.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35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9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93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19.51万元,占81.81%;项目支出6,717.83万元,占18.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794.9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46.76万元,增长7.75%。主要原因是:民警、辅警人员增加及工资、福利的支出标准提高,如辅警伙食费。另财政拨补交通设施维护项目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13.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04.98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民警、辅警人员增加及工资、福利的支出标准提高,如辅警伙食费。另财政拨补交通设施维护项目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13.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36,350.63万元,占99.83%;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62.93万元,占0.17%;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547.06万元,支出决算为36,41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3%,主要原因是民警、辅警人员增加及工资、福利的支出标准提高,如辅警伙食费。另财政拨补交通设施维护项目经费的增加。其中: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273.4万元,支出决算为3024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民警、辅警人员增加及工资、福利的支出标准提高。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购置网络技术侦查装备。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63.66万元,支出决算为570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追加了禁毒社工经费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了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安保工作专项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6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经费可分两年用完,故剩余经费结转至下一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19.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659.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560.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47%。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78万元,增长31.65%。主要原因是:用于森林警察大队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73.78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7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8.17%,主要原因是用于森林警察大队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8.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于森林警察大队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1万元,支出决算为634.08万元,完成预算的126.56%,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成立凤凰山派出所及章村派出所,购置出警车辆。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3.15万元,占95.12%,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380.57万元,下降38.67%,主要原因是2018年德清地信安保支援110余人及日常办案用车较多,使得车辆燃料费较多,追加了三公预算,且2019年节能降耗的执行力度的加大;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93万元,占4.88%,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8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基本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经费。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32万元,支出决算为603.15万元,完成预算的139.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成立凤凰山派出所及章村派出所,购置出警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17.52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32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5.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9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69万元,支出决算为30.93万元,完成预算的44.83%。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交流学习等支出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33批次,累计2,50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交流学习。接待2,500人次,233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安吉县公安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2个,共涉及资金533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没有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的绩效评价。
组织对“教育训练经费”“ 2019年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业务装备经费”等2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31.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教育训练经费”“2019年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业务装备经费”等项目委托安吉至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绩效开展情况为“优”,部分绩效目标设置可更贴合项目本身特点。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总体完成优秀,但部门设置的社会效益指标模糊,应加以完善。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程序办事,严肃财经纪律,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更好的开展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安吉县公安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教育训练经费及2019年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业务装备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教育训练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2万元,执行数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组织信息化培训10期;二是组织辅警岗前集中培训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社会效益指标应加以完善;二是群众满意度的提升相关资料较少,绩效考评时较难佐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贴合项目自身特点,针对教育训练经费三级指标进一步细化,根据训练经费部分用于参训人员辅导,将指标改为“提高参训人员满意度”;二是将平时的问卷调查、公众号等方式的满意度调查形成纸质资料或电子资料保存。
2019年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8万元,执行数为3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社会效益指标应加以完善;二是群众满意度的提升相关资料较少,绩效考评时较难佐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贴合项目自身特点,针对2019年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业务装备经费三级指标进一步细化,根据经费部分用于参训人员购买装备,将指标改为“提高参训人员满意度”;二是将平时的问卷调查、公众号等方式的满意度调查形成纸质资料或电子资料保存。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0.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16.85万元,增长13.2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禁毒社工经费、购置网络技术侦查装备。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43.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5.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8.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38.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1.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4.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吉县公安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0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0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18.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