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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3/2021-03074 | 发文时间: | 2021-06-15 10:56: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人民政府 | |
文件效力: |
梅政发〔2021〕11号
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溪镇“无废乡镇”
“无废村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办(所、中心):
现将《梅溪镇“无废乡镇”“无废村庄”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梅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梅溪镇“无废乡镇”“无废村庄”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吉县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安吉县无废乡镇(街道)创建考核指标计分办法(试行)》《安吉县“无废村庄”创建考核验收办法》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建成“无废村庄”和“无废乡镇”,为打造“无废县城”贡献力量,实现全面建成全域美丽东大门,产城融合样板地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聚焦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和农业废弃物等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难点和痛点,全区域、全行业、全方位推进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全域“无废乡镇”建设,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全域美丽、产城融合。
(二)工作目标。按照“减、分、收、用、管”的工作思路,以“无废城市细胞”建设为突破口,以全行业联动推进为抓手,重点建成一批无废市场商超、高标准建设一批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打造一批绿色工厂企业,建设一批固废和建筑垃圾集中收储处置设施,建立乡镇—村社区—家庭纵向单元和各行各业横向单元相结合的“无废乡镇”建设体系,高标准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6个,建设“无废村庄”示范村10个,“无废城市细胞”50个, 2021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年底前通过评估验收,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能减则减,抓好产废源头减量化。
抓好源头减量,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利用处置,提高废水回用比例,强化废水分质分流处理,从源头减少固废产生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实现负增长,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达到5%。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循环型工业、生态农业、循环型服务业发展,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绿色工厂覆盖率达到90%。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引导,实现全域生活垃圾零增长。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高符合标准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限制商铺、超市和农贸市场销售、使用塑料袋,逐步推广可降解环保替代用品。大力推进宾馆、民宿等全面取消“六小件”。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室内装修。绿色建筑占新建筑比例达到100%。加快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农贸市场、村社区、家庭等“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完成“无废城市细胞”建设50个以上。
(二)坚持应分尽分,落实分类贮存规范化。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和“三站”收集模式,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高标准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6个,示范村10个。强化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推动医院、卫生院对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对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规范化分类处置,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制度,督促企业做好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属性、数量、去向等信息填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重点抓好工业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95%以上。
(三)坚持应收尽收,实现收集转运专业化。
建立完善全域固体废物收集体系,建设固体废物贮存处理中心1处。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推广小箱进大箱回收医疗废物做法,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0%以上。梅溪镇小溪口、红庙秸秆储运中心投入运行,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落实国家和省市废旧农膜统计制度,加快推广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农膜的使用,落实废旧农膜回收补贴政策,推行废旧农膜分类回收处理,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加强辖区内农资产品经营户的管理,建立完善回收机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处置率达到100%。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四)坚持可用尽用,促进资源利用最大化。
加快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建筑垃圾集中收贮中心1座,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着力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长效运维,以种养循环、就近利用为重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8%。
(五)坚持应管严管,营造高压严管常态化。
加大固体废物运输环节管控力度,严查无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行为。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全领域管理台账,形成产废“一本账”。加强对辖区固体废物产废者的指导服务。坚持污染物“谁产生、谁负责”“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延长产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推进源头减量,推动无害化利用处置。压实行业监管职责,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实现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全覆盖,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负责辖区内“无废乡镇”和“无废村庄”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专班下设工作组,各工作组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职责范围负责本行业领域重点工作的推进实施,并开展“无废村庄”建设相关县定任务指标的落实。各工作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本领域内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
(二)强化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要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做到目标任务化、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沟通各项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调度工作进度,各行业领域和工作组要打造1-3个特色亮点工作,确保“无废乡镇”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和走在前列。将“无废乡镇”和“无废村庄”建设纳入对村社区的年终考核内容,同时作为科室、干部评先评优依据。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无废乡镇”和“无废村庄”推广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强化政策宣讲、技术业务培训等工作,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校园、村社区、家庭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解读固废资源化利用相关支持政策,提高固体废物产业链相关人员的思想认识。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自觉践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全面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乡镇”建设工作格局。
(四)强化政策保障。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建立完善奖惩机制,通过争取财政补助、提高银行授信额度等方式,对“无废乡镇”和“无废村庄”创建成效好的企业、单位、村社区进行奖励激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通过限制银行贷款、纳入信用管理等手段,督促整改落实,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附件:1.梅溪镇“无废乡镇”“无废村庄”建设工作专班名单
2.梅溪镇“无废乡镇”“无废村庄”建设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梅溪镇“无废乡镇”“无废村庄”建设
工作专班名单
为完成“无废乡镇”“无废村庄”建设工作任务,强化工作组织领导,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梅溪镇“无废乡镇”“无废村庄”建设工作专班,下设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工业领域
牵头领导:汪波
科室干部:吴恒福
主要负责工业企业固体废物收运、处置及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落实好工业企业废水、废气等企业污染物处置等工作。
二、农业农村领域
牵头领导:叶贤林
科室干部:童喻浩 邓正清 胡长根
主要负责农业农村废弃物收运处置,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病死畜禽处置、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处置等工作,负责指导“无废村庄”建设。
三、医疗卫生和学校领域
牵头领导:徐艳
科室干部:龙军
主要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学校实验室废弃物集中收运等工作。负责学校、医院、卫生院等“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四、绿色工厂和绿色建筑领域
牵头领导:阎彬 邱亦宸
科室干部:陈琦 赵雯
主要负责督促工业企业实现清洁生产,完成县定绿色工厂建设目标任务。绿色建筑比例达到县定目标任务。负责工厂、企业等“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五、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领域
牵头领导:周明辉 郭丹
科室干部:李新民 闻伟平 刘奇金
主要负责城镇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回收处置、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置等工作,负责农贸市场、小区、超市、快递业等“无废城市细胞”创建等。
六、宾馆民宿文旅领域
牵头领导:郭伟
科室干部:游丹熠 杨萌
主要负责全面取消宾馆、民宿等行业“六小件”等工作,负责宾馆、民宿等“无废城市细胞”创建等。
各工作组要加强协调合作,做好本行业领域“无废乡镇”创建工作的同时,按照考核验收办法的要求,同时做好“无废村庄”建设内容的行业指导工作。
附件2
梅溪镇“无废乡镇”“无废村庄”建设指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目标 | 指标名称 |
目标
| 牵头领导 | 责任科室(站所) | |
1 | 产废无增长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 | 负增长 | 汪 波 | 环保中队 | |
2 | 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 | 5% | 邱亦宸 | 经发办 | ||
3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 覆盖率90% | 邱亦宸 | 经发办 | ||
4 | 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增长率 | 零增长 | 周明辉 郭丹 | 综合执法所 环卫所 | ||
5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100% | 阎 彬 | 村镇建设办 | ||
6 | 化肥农药使用量年度增长率 | 负增长 | 叶贤林 | 农业农村办 | ||
7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数量(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卫生院、宾馆、饭店、农贸市场、超市、小区、快递点、商业区、企业、村社区、家庭等,各行业根据实际情况建设3-5个以上,其中无废村庄总数3个以上) | 50个 | 周明辉 郭 丹 叶贤林 徐 艳 韩诗富 郭 伟 阎 彬 邱亦宸 汪 波 | 党政办 经发办 农业农村办 村镇建设办 社会事务办 环卫所 环保中队 市场监管所 综合执法所 | ||
8 | 资源无浪费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99% | 汪波 | 生态环境所 | |
9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60% | 周明辉 郭丹 | 综合执法所 环卫所 | ||
10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 60%以上 | 周明辉 郭丹 | 综合执法所 环卫所 | ||
11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 | 80%以上 | 徐艳 | 社会事务办 | ||
12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6%以上 | 叶贤林 | 农业农村办 | ||
13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98% | 叶贤林 | 农业农村办 | ||
14 | 设施无缺口 | 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 | 99% | 汪波 | 生态环境所 | |
15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周明辉 郭丹 | 综合执法所 环卫所 | ||
16 |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 徐艳 | 社会事务办 | ||
17 | 农业农村废弃物安全处置率 | 病死畜禽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叶贤林 | 农业农村办 | |
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 | 90%以上 |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90%以上 | |||||
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率 | 100% | |||||
18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 1家 | 汪波 | 环保中队 | ||
19 | 监管无盲区 |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 | 80%以上 | 汪波 | 环保中队 | |
20 | 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 | 100% | 汪波 | 环保中队 | ||
21 | 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 | 100% | 汪波 | 环保中队 | ||
22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 | 100% | 唐超 汪波 | 派出所 环保中队 | ||
23 | 固废无倾倒 | 建立“工业固废分类中心”企业数量 | 1家 | 汪波 | 环保中队 | |
24 |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 100% | 周明辉 郭丹 | 综合执法所 环卫所 | ||
25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徐艳 | 社会事务办 | ||
26 | 学校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 | 100% | 徐艳 | 社会事务办 | ||
27 | 农业农村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 100% | 叶贤林 | 农业农村办 | ||
28 | 保障无缺位 | 制定“无废乡镇”建设文件方案,纳入政绩考核 | 完成制定 | 郭丹 | 相关科室、站所 | |
29 | ||||||
30 | 废水无直排 | “污水零直排区”年度工作完成率 |
100%
| 汪波 | 环保中队 | |
31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80%以上 | 周明辉 | 综合执法所 | ||
32 | 废气无臭味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 | 汪波 | 环保中队 | |
33 | 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 | 负增长 | 汪波 | 环保中队 | ||
34 | 公众满意度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80%以上 | 郭丹 | 相关科室、站所 |
梅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3月31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