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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小安为大家介绍一下二手房转移登记办理流程,以便大家在过户前,提前了解,准备充分,在资料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实现一次办理
小伙伴们快快看过来吧!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业务,就是我们平常说的二手房过户。二手房过户办理,涉及买卖双方的网签备案、缴税、划拨转出让等手续。群众在自行办理时,可参考以下办理流程。
办理资料:
1、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件、户口本、婚姻关系凭证、不动产权证(或者土地证、房产证、契税证);
2、浙江省二手房买卖合同。
办理流程:
1、到商会大厦F座二楼导服台取号,等候办理。
2、登记人员收件受理,申请人完成税费缴纳,两小时内凭本人身份证件、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到16号发证窗口领取证书。
办理地点:
商会大厦F座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温馨提醒:
1、买卖双方若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可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现场授权委托。无法现场授权委托的,则须提供经公证后的委托授权书。买方无法现场办理的,可通过浙里办“不动产智治”应用平台远程线上办(老证、夫妻有一方放弃的除外)。因身体状况原因无法至窗口办理的,登记中心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2、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的,过户前需先到商会大厦F座2楼 210办公室办理划拨转出让手续,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待划拨转出让手续办结后,携带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票据、契税缴纳凭证等相关资料到窗口办理权利性质为出让的新证书,后方可按照上述步骤办理二手房过户。
如您还需了解其他相关业务政策,请咨询
不动产受理窗口电话:0572-5036305
划拨转出让窗口电话:0572-5036176
税务窗口电话:0572-503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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