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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服务指南
县公安局
本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需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的本省户籍人口。
前审后批
三、国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主席令第51号 2012-01-01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第一款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第二款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第三款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十一条
第一款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二款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第十二条
第一款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四、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公安机关治安监督管理十项便民服务措施 浙江省公安厅 2017-09-01 第一条 实行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或丢失的本省户籍居民,可在全省任一户籍派出所(含办证中心、户政办理中心等)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五、市级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七、受理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
八、决定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
九、数量限制
十、受理条件
本省籍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可以到省内任一公安机关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十一、禁止性要求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居民身份证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 | 居民身份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
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 |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办理地点: 安吉县行政服务中心(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62号安吉商会大厦F座)三楼公安窗口30-38号;安吉县孝丰镇便民服务中心(安吉县孝丰镇灵龙南路与曙光路交汇处孝丰镇政府对面一楼大厅);安吉县梅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安吉县梅溪镇华兴路17号一楼大厅);安吉县天子湖镇便民服务中心(安吉县天子湖镇五福路1号镇政府一楼大厅);安吉县天荒坪镇便民服务中心(安吉县天荒坪镇山河村镇政府门口一楼大厅);安吉县鄣吴镇便民服务中心(安吉县鄣吴镇古鄣路1号镇政府一楼大厅);安吉县杭垓镇便民服务中心(安吉县杭垓镇和谐路1号镇政府一楼大厅;安吉县章村镇便民服务中心(安吉县章村镇桃李路1号一楼大厅);安吉县报福镇便民服务中心(安吉县报福镇幸福路1号报福镇政府一楼大厅);
十四、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申请人向登记(发照)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 |||
受理 | 即办 | 市、县侨务部门工作人员 |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告知补正材料》; 3.不符合身份认定条件的不予受理。 |
审查 | 即办 | 市、县侨务部门工作人员 |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认定决定,送达认定书书;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认定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
决定 | 即办 | 市、县侨务部门工作人员 |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认定或不予认定的决定。 | 1.做出准予认定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送达相关认定书; 2.做出不予认定决定的,并告知申请人。 |
送达 | 即办 | 市、县侨务部门工作人员 |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身份认定书 |
十五、办理方式
公安窗口、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90天
时限说明:法定期限: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承诺期限:省内户籍快递证件10工作日内投递;非快递证件3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减免说明 |
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工本费 | 有效期满换领为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为每证40元。浙价费[2004]64号。 |
十八、审批结果名称
制发证件
十九、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无
二十一、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2-5554372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2-12345-1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三、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安吉县行政服务中心(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62号安吉商会大厦F座)三楼公安窗口30-38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安吉县孝丰镇便民服务中心(安吉县孝丰镇灵龙南路与曙光路交汇处孝丰镇政府对面一楼大厅)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安吉县梅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安吉县梅溪镇华兴路17号一楼大厅)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安吉县天子湖镇便民服务中心(安吉县天子湖镇五福路1号镇政府一楼大厅)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安吉县天荒坪镇便民服务中心(安吉县天荒坪镇山河村镇政府门口一楼大厅)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安吉县鄣吴镇便民服务中心(安吉县鄣吴镇古鄣路1号镇政府一楼大厅)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安吉县杭垓镇便民服务中心(安吉县杭垓镇和谐路1号镇政府一楼大厅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安吉县章村镇便民服务中心(安吉县章村镇桃李路1号一楼大厅)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安吉县报福镇便民服务中心(安吉县报福镇幸福路1号报福镇政府一楼大厅)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节假日除外)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2-5554372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五、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次数说明:需窗口采集相片、指纹等信息。
附录1 本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