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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小安向大家介绍一下如何办理“按月提取公积金冲还商贷”
→操作视频及相关注意事项看这里
小伙伴们快看过来吧!
在线申请操作流程看这里
一、申请对象
在本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尚未还清商贷的借款人及配偶。
二、申请条件(以下申请人均指缴存职工及其配偶)
1、申请人正常缴存公积金;
2、申请人不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按月商贷提取后申请人缴存账户中的储存余额不少于申请时月缴存额的6倍;
4、申请人在浙江省内购买个人自住住房申请商贷的,以及申请人在浙江省外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个人自住住房申请商贷的;
5、申请人商贷当前还贷状态正常;
6、所申请的商贷为非本市的,取消“需办理出不动产权证”的规定。
三、提取时间
1、按月提取冲还商贷政策实施后,首次商贷还款的次月即可申请。
2、每月均可申请,可以合并提取至前一次冲还商贷提取时间,但最长提取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申请人夫妻双方应当同时申请“按月提取冲还商贷”业务。建议同一天内申请办理。但为了方便申请人夫妻双方,也可在同一月内分别办理,但不能隔月办理。
四、提取额度
1、申请人有多笔商贷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笔。
2、按月不超过申请前一个月的月缴存额,且不超过上月还款额。可以合并提取至前一次冲还商贷提取时间,但最长提取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婚姻证明;
3、商贷借款合同、申请前提取月份的商贷还款明细(柜台办理时,原件需加盖商贷银行章);
4、申请人银行一类借记卡;
5、所申请的商贷为浙江省外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公积金缴存证明;
以上数据共享采集无法获取的,申请人需自行提供材料原件。
六、办理途径
1、申请人可携带本办法规定的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或相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提出“按月提取冲还商贷”申请。
2、浙里办APP在线申请。
商贷为以下银行的,可以在浙里办APP在线申请
湖州银行、浙商银行、中信、浦发、交行、绍兴银行、宁波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农商行、农行、招行、中行、杭州银行、工行、建行、邮储
七、办理流程
八、热点问题
问:房屋有组合贷款,其中公积金贷款还未还清的,能否申请按月提取公积金冲还商贷业务?
答:不能。
问:浙里办APP申请该项业务时,无法共享到婚姻信息,是什么原因?
答:夫妻双方结婚证上,有一方登记的身份证号码是15位的,有可能无法实现数据共享,可以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前往婚姻登记中心,更正信息后即可申请在线业务。
注意
申请人提供的“按月商贷提取”申请材料、信息存在虚假情形的,公积金中心有权责令申请人退回已提取公积金,且在5年内该申请人不允许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
如您还需了解其他相关业务政策,请拨打安吉县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0572-5125258,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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