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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2-05840 成文日期: 2022-09-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民政局
统一编号: 文件效力: 有效
关于开展安吉县“慈善助力共同富裕”募捐活动暨2022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7 14:37:4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湖州市慈善事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2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要求,大力弘扬公益慈善文化,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慈善捐赠帮扶活动中来,积极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慈善助力共同富裕专项募捐活动暨2022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91日至930日。

二、募捐对象

1.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县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职工;

2.全县各行政村(社区)党员干部、乡贤和村民;

3.全县所有企业及员工;

4.在安央企,省、市属国企,在安省、市垂直管理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驻安部队、高等院校,在安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

5.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捐赠原则

此次募捐活动主要用于筹集慈善助力共同富裕专项资金和相关慈善项目资金。既要坚持捐赠自愿,又要积极动员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和全县人民积极踊跃参与捐款,以实际行动参与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四、捐赠建议

1.县级机关、开发区、乡镇(街道)机关个人捐款建议如下:公务员按照职务、职级标准从高原则确定(个人捐款基数为1000元),事业编制人员按照公务员同职务层次标准确定,编外人员不少于300元。

2.县属国企和央企、金融系统个人捐款建议如下:参照公务员的相应职务标准确定,普通员工不少于300元。

3.教育系统(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卫健系统(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个人捐款建议如下:正职1350元,副职1250,中层正职1000元,中层副职800元,普通职工500元,编外职工不少于300元。

4.村(社区)个人捐款建议如下:两委主职干部1350元,其他班子成员600元,党员不少于200元,群众每户不少于100元。(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不作要求)

5.全县企业捐款建议如下:2021年税收超两千万企业冠名1000万元留本捐息60万元以上(鼓励上市公司和行业龙头企业多做贡献);2021年税收超一千万企业(除税收超两千万企业 )每家冠名500万元留本捐息30万元以上;2021年税收超五百万元企业(除税收超一千万企业 )每家冠名300万元留本捐息15万元以上;2021年税收超一百万企业(除税收超五百万企业)每家捐赠3万元;其他规上企业每家捐赠2万元以上,以上均含职工捐赠;个体工商户建议不少于200元;企业中安吉籍员工建议每人不少于100元。

五、活动组织

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本地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款,根据属地负责原则,统一由开发区、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县级单位、国企、央企和社会团体捐赠款统一由慈善总会组织收取;教育系统捐款统一由教育局组织实施;卫健系统捐款统一由卫健局组织实施;银行、保险等单位捐款统一由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建筑、设计等企业捐款统一由住建局组织实施;房地产开发等企业捐款统一由资规局组织实施;个体工商户、商贸企业、县内景区、文化旅游等企业捐款,由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组织宣传发动并协助所属乡镇(街道)具体实施。

六、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组织好慈善助力共同富裕基金募捐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加快实现共同富裕奋斗目标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动员,同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发挥积极主动性,认真抓好落实。

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广大党员和干部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当好募捐活动排头兵。县级媒体要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95慈善日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集中报道募捐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宣传在活动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各机关部门、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广大企业要通过发放倡议书等形式,普及慈善理念,弘扬慈善文化,营造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

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慈善募捐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精心组织。要多形式推动本区域、本单位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在本单位做好捐赠公示。鼓励单位、部门、团体举行捐赠仪式,把动员和组织参与募捐活动作为促进全县赶超发展的实际行动。促进支持慈善光荣参与慈善高尚的理念深入基层、扎根基层。坚持村募村用原则,抓好村级帮扶慈善基金建设,鼓励村民(居民)和村内企业参与慈善捐赠,力争每个村募集善款不少于 10 万元,社区募集善款不少于 5万元。同时结合慈善一日捐活动,积极推进慈善文化六进活动创建慈善文化实践(示范)基地建设。

)规范运作,做好公示。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慈善募捐款项由开发区、乡镇(街道)、县级各单位汇总登记后上交县慈善总会,或直接将捐款汇入县慈善总会账号。慈善助力共同富裕专项资金请注明专项用于慈善助力共同富裕工作,同时请将缴款回执及捐赠名单报至县慈善总会,由县慈善总会在慈善网站上向全社会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七、其他事项

1.线下捐赠:直接汇入开户名:安吉县慈善总会,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硕支行,帐号:201000039578185

2.线上捐赠:关注安吉慈善公众号,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捐赠。

3.各单位凭《银行缴款单回执》,汇总后报县慈善总会开具《浙江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联系地址:安吉大道8号安吉两山梦想产业园10号楼4-5楼,联系电话:57183335032868

 

                      安吉县慈善事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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