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时,县法院“森林法官”潘晶晶准时来到天子湖镇高庄村,与村干部一起走进松林湖露营地,协助解决露营地关于生态环境纠纷一案。在潘晶晶等人的协调下,目前该案件已妥善完结。“有空就会去负责联系的行政村走走看看,和护林员深入交流。”她说。
“森林法官”行走绿水青山间,为生态筑起法治屏障,是我县创新打造全链条生态治理体系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县委政法委立足我县生态立县战略,牵头政法部门聚焦“法护两山”品牌,以森林法官、森林检察官、生态警官“三官”联动为抓手,构建集“预防、惩处、修复”为一体的全链条生态治理体系,擦亮生态底色,提升发展成色,为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保驾护航。
“三官”联动,坚持源头巡防,推动生态环境协同共治。截至目前,全县共发展森林法官120名、森林检察官54名,生态警长428名,同时组建了天荒坪“家园卫士”、梅溪“紫梅河嫂”等守山护水卫队108支,常态化推动生态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在早、化解在小。“我们还打造联合巡护新阵地,建立部门协调运行机制;比如将‘森林法官’融入县域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协同各级林长开展巡山护林,联合各级河(湖)长开展水域巡查等。”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另外我县还完善“法护生态”智能环境治理平台,试点全省首个“云保标”应用模型,实现部门信息共享、线索共通、问题共商。
预防在先,惩处有力,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我县以“警示教育大多数”为目标,力争“打击一个、教育一片”,建立“两山”司法实践展示馆,探索打造一批生态修复警示教育园地;同时组建生态安全问题共商专家组,向政府和监管部门提供参谋建议;对于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保持依法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保护生态,最终实现绿色低碳共富发展。在工作中,我们坚持常态补植复绿,创新司法碳汇、延伸绿色服务多元修复等模式。”该负责人表示,探索补植复绿、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等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形式,创新引入修复管理人制度,运用“消除污染”“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多种修复方式,守好绿色生态基底;率先引入“碳汇”计量方式,科学制定修复方案,提高碳汇增量。此外,大力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动产业生态资源价值转换,延伸司法审判职能;设立3A级以上景区巡回审判点,规范景区、民宿从业者经营行为等。
下一步,我县还将从“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入手,进一步壮大“三官”队伍,以政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为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