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523/2023-00799 | 发文时间: | 2023-02-28 08:47: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安政办发〔2022〕50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文件效力: | 225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安吉县2022-2025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安吉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
(2022-2025)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其优劣直接影响投资竞争力。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安吉县打造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的必然要求。《安吉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以《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为根本依据,主要根据《安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安吉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安吉县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安吉县商贸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本行动方案明确了安吉县2022-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调动市场主体、优化生产要素、增强发展动力的重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以数字化改革引领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标杆引领、数字赋能、改革集成、系统推进,加快制度重塑、服务提质,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
二、主要目标
(一)攻坚突破阶段(2022-2023年)。奋力开启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新征程,确保我县营商环境综合评价在全省区县排名稳定在第一方阵。
(二)提质增效阶段(2024-2025年)。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实现企业办事无忧、政府无事不扰,聚力打造综合性与单项指标领先的营商环境县域示范样本。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
1.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银行开户以及企业税务、公积金、社保、医保开户纳入流程管理,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零成本1天办结。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实施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和股权转让等变更“一件事”改革,探索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制。鼓励探索“一业一证”“多业一证”审批模式。(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2.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开展市场准入综合效能评估,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适时清理不当的准入限制。(责任单位:发改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3.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能。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深化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综合测绘”改革,优化投资3.0平台,实现网上事项办理的全流程“闭环”,加速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改革,推广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四证连发”。全力推进“标准地+数字招商”改革,全面应用“标准地”数字地图。(责任单位:住建局、发改局、资源规划局、经信局)
4.优化不动产登记。推动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进一步扩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跨层级、跨部门、跨行业互认共享。结合“不动产智治”应用场景建设,实现与税务局、银保监组、住建局、大数据局等部门数据的有效共享互通。(责任单位:资源规划局)
5.优化公用设施接入服务。加快用水用气报装数据向省用水用气报装平台归集,推广“水电气”联合报装。逐步将低压供电容量标准提升至200千瓦,降低市场主体接入成本。(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供电公司)
6.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创新金融服务数字化场景,迭代升级“绿贷通”平台,提升普惠小微企业获贷便利性。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形成市县一体化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升级版,创新符合中小企业轻资产、重智力为特征的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全面推广银行信贷+不动产抵押登记“一网办”。(责任单位: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行安吉支行)
7.优化纳税服务流程。推进“十税合一”“主税附加税合并申报”全域覆盖,探索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自动转换。简并税种征期,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到2023年,年纳税次数压减至4次以内。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票据),加强与财务核算、档案管理系统衔接,推进电子发票(票据)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实现办税缴费100%“掌上办”,到2023年,增值税发票电子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税务局)
8.营造良好科技双创氛围。完善创新平台体系,推动各类重大科研设备向社会开放。建立“揭榜挂帅”“赛马制”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完善科技创新券制度。依托网上技术市场3.0版和“浙江拍”,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盟,发展科技经纪、检验检测等第三方服务,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责任单位:人才办、科技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9.打造人才聚集洼地。全力以赴推进国家和省级引才计划、南太湖精英计划,系统整合本土人才支持计划,开展“领军人才”评选、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建立以创新创造为导向的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升计划、“新时代工匠”培育计划,打造战略科技企业家、卓越工程师、能工巧匠在内的产业链人才队伍。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品牌、安吉本籍大学生招才引智“专列”、大学生就业实践与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安集聚。以优惠举措激励青年人才参与乡村振兴行动,打造一支具有卓越技术能力与卓越经营能力的青年创客队伍。(责任单位:人才办、人力社保局、经信局、团县委)
10.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进政务服务2.0落地应用,完成省定事项接入,完善多部门联办“一件事”事项迭代升级。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推动电子凭证在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应用全覆盖。推动“无证明化”改革扩面,实施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融入长三角统一电子凭证共享互认体系,逐步实现企业开办、社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跨省通办”。(责任单位:政务办、司法局、市场监管局、人力社保局、公积金中心、资源规划局)
11.推动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适龄随迁子女入学,落实人才和重点企业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建设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综合服务系统,运用“安心养”场景应用,提升全县养老机构入住率。做好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和开放工作,大力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做实市级统筹,初步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保+慈善、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推进文旅休闲、酒店民宿、农家乐、旅游购物、农产品交易发展,打造文旅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省级高品质步行街。(责任单位: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局、医保局、文体旅游局)
(二)深化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强化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发挥信用在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减免中的基础作用。推行“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推动全省域评标评审专家共享、数字证书互认,稳步提高无纸化投标项目数占比。(责任单位:政务办、财政局)
2.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多领域纠纷化解“一件事”改革,率先在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实施纠纷化解“一件事”。探索市场化调解纠纷,线上线下联动,提高涉企纠纷诉前化解效率。建设企业矛调工作室。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建立健全鉴定人、鉴定机构诚信评价制度。推广“互联网+仲裁”,拓展网上开庭、网上送达功能,提高仲裁效率。(责任单位:法院、司法局、政法委、市场监管局)
3.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完善市场主体清算退出机制,推进司法处置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优化企业注销流程,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探索推进企业注销“照章联办、照银联办、证照联办”。加大破产重整力度,推动落实收储盘活用地。(责任单位:法院、资源规划局、市场监管局、经信局)
4.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库。规范工程领域招标投标,大力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多举措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强行业协会监督管理,做好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民政局、经信局)
5.打造信用综合监管体系。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推动信用承诺信息公示。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引导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监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化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优化“互联网+监管”平台,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探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执法“观察期”等柔性监管模式,建立轻微或一般违法失信信用积累关注机制。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建立信用信息查询与联合奖惩措施应用嵌入重点领域业务流程机制。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工作体系,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责任单位:发改局、司法局、综合执法局)
6.推动完善法律保障体系。推动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全覆盖。创新符合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法律服务产品。优化公证服务,全面推行公证材料清单化管理。加大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公证服务力度,推行“公证+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责任单位:司法局)
(三)深化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1.加强贸易服务保障。推进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推广境外线下专业展会“代展”模式。开展浙江省贸易调整援助试点建设。提高电子商务普及率和物流行业信息化水平,所有新建专业市场均建立网上交易平台,95%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平台,普及管理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应用。完善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试点配套支持政策,支持公共保税仓、海外仓、海外运营中心等建设,制定促进服务贸易、境外投资、离岸业务发展政策举措。(责任单位:商务局)
2.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现代物流运输体系。增强国际航线运输能力。深入依托上海母港资源,引进新的国际船公司入驻安吉港,增强“一带一路”沿线60多个国家、地区和全球2700多个港口的国际航线通达能力和辐射范围。强化安吉港作为始发港和目的港的便捷性和箱源保障能力,逐步改变“中转港”地位,将安吉港打造成面向苏、浙、皖地区内河港的理想“出海口”。拓展国内航线辐射范围,引导安吉上港深化与上海港的战略合作,充分利用已开辟的长江线、北方线和南方线3条内贸主航线,加强与武汉港、天津港、广州港等14个国内重要内河港口的合作,开拓更多国内航线。在现有安吉为主、杭州为辅的内贸服务范围内,深入挖掘安徽、江苏方向的内贸货源,进一步拓展安吉港内贸服务辐射半径。实施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建立县-乡镇(街道)-村三级共享快递网络,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物流通道。积极推动特色物流发展,聚焦冷链物流发展,构建冷链物流系统,开展冷链运输、冷链仓库等建设,适时发展农产品直供冷链物流新模式。(责任单位:交通局、邮管局、商务局、供销联社、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寄递企业)
3.深入实施开放融入升级工程。全面促进消费,拓展投资空间,深度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建设高层次开放合作平台,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开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打造深度融入“双循环”特色节点县,充分发挥安吉经济开发区外资招商平台作用,推进安吉高质量外资集聚地建设。发展更高水平外向型经济,主动对接上海、杭州、宁波等对外开放窗口,推动产业、贸易、投资、技术、人才等全方位合作;对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打造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湖州联动创新区安吉片区,增设内陆口岸通关功能,加快“数字口岸”建设,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区域互联互通;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通过数字化改革推进贸易风险预警机制建设,降低企业出口风险。(责任单位:商务局、投资促进中心、开发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全县合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成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有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营商环境优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
(二)强化统筹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凝心聚力,推动工作高效开展。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深化数据共享和数字应用场景建设,提升各领域创新协同能力,积极探索差异化、标识性的改革措施,形成善于破解难题的良好局面。
(三)营造良好氛围。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加强氛围营造,对推进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案例,及时总结提炼,不断丰富和完善,寻求新的突破和创新,形成一批可行可用的制度化成果、培育一批可看可学的示范样板,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