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青年人才就业创业,全力打响“美丽乡村发源地、乡村创业首选地”品牌,结合安吉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五年引进十万大学生扎根安吉、创业安吉总目标,充分利用十五年美丽乡村建设积淀的资源优势,聚焦乡村特色优势,以“一村一品”为抓手,主动创设载体、拓宽途径、开辟赛道,探索施展青年人才乡村创业新模式,通过建设一批符合“一产业五保障”的“乡村青创部落”,集聚吸引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回乡创业,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路径,发挥“美丽乡村发源地、乡村创业首选地”品牌价值。计划到2023年,建设完成“乡村青创部落”不少于15个,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200个,带动入驻1000人以上,其中青年大学生不少于80%,实现“乡村创业首选地”点位规划布局科学有效,配套设施建设稳步提升,干事创业活力迸发。
二、建设标准
1.有精准的产业导向。应在我县重点产业、属地区镇及“一村一品”产业定位的基础上,重点聚焦乡镇发展主导产业,规划明确、定位清晰、任务明细、示范引领。
2.有健全的政策保障。为大学生入驻发展提供创业场地等基本支持,符合条件的提供物业费免除、人才公寓免费入住、公共办公场地免费预约使用、生活配套打折消费等个性化创业扶持;建立推荐项目奖励机制,对推荐项目入驻成功的,给予相应奖励,切实发挥创业实效,提高项目入驻率。
3.有完善的设施保障。具备可自主支配经营的场地(租用场地的,自申报之日起有3年及以上租赁期限),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其中创业空间不少于60%,设有全县统一的“乡村青创部落”标识牌,配有会议室、洽谈室等基础办公场地,以及必需的办公设备和网络等服务,符合条件的配备工作室、创意工坊等个性化创业场地;内部或周边餐饮、住宿、休娱、交通配套网络较为健全,为入驻大学生和团队提供较为完善的生活服务。
4.有完备的机制保障。组建常驻专业管理运营团队,团队须有必备的知识结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鼓励引入市场化专业运维机构;建立健全管理、运营制度,制定操作性强的入驻、退出机制,严格实施财务、绩效、资金等日常管理;设立创业实体信息资料库和大学生创业档案,实行动态化、清单式管理,实时更新创业实体信息。
5.有配套的服务保障。配给政策宣传咨询、创业指导、事务办理、证照代办、人才招聘、法律服务、孵化落地等“一站式”公共服务;大力助推“乡村创业首选地”或入驻项目宣传,县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每年不少于5次,院校、推介宣讲不少于5次;设有投资支持资金,额度不低于300万元。
6.有丰富的活动保障。每年举办不少于4场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等活动;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集中学习、外出游学调研等形式创业培训;辖区内政府每年举行不少于2次创业恳谈会,及时解决创业者创业难题,擦亮“乡村创业首选地”品牌。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乡镇(街道)、运营主体要高度重视“乡村创业首选地”打造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聚焦1-2个特色产业,按照“一产业五保障”建设标准,努力建设成具有安吉特色、“一村一品”创业特色品牌的“乡村青创部落”。
2.加强宣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运营主体要结合“乡村创业首选地”建设工作,广泛宣传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措施,认真总结扶持大学生创业的经验做法,宣传创业成功的典型事迹,引导和帮助更多的大学生和其他人才来安创业就业,加强成果性宣传报道,营造“美丽乡村发源地、乡村创业首选地”浓厚氛围。
3.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对申报“乡村青创部落”的相关单位实行年度考核制。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根据“乡村青创部落”建设标准,运营实绩定期调研、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通报晾晒各乡镇(街道)“乡村青创部落”建设数量、考核优秀单位等建设运营情况。
附件:1.安吉县“乡村青创部落”建设标准情况表
2.安吉县“乡村青创部落”考核评价表
附件1
安吉县“乡村青创部落”建设标准表
乡村青创 部落名称 | 所属乡镇 (街道) | ||||
状态 | |||||
产业 导向 | 主导产业 | 电子信息 现代农业 电子商务 文化创意 规划设计 乡村文旅 其他 (自行填写) | |||
政策保障 | 场地租金减免 物业费减免 人才公寓免费入住 公共办公场地免费预约使用 生活配套打折消费 推荐项目奖励 其他 ;无, (何时出台) | ||||
设施保障 | 建筑面积 | (㎡) | 创业空间 面积 | (㎡) | |
配套场地服务 | 会议室 洽谈室 工作室 创意工坊 办公设备 网络 其他 (自行填写) 无, (何时配套) | ||||
配套生活服务 | 餐饮 人才公寓 公共交通 汽车租赁点 新能源充电桩 体娱 其他 无, (何时配套) | ||||
机制保障 | 管理运营制度 | 有; 无, (何时出台) | 项目入驻和退出办法 | 有; 无, (何时出台) | |
管理运营 团队 | 有: (人),市场化专业运维机构; 无, (何时组建) | ||||
动态管理 档案 | 创业实体信息资料库; 大学生创业档案; 无, (何时建立) | ||||
服务保障 | 宣传 服务 | 媒体宣传 次 推介宣讲 次 | 投资支持 资金情况 | 有, (万元); 无, (何时设立) | |
辅助 服务 | 代办工商注册 代理财务记账 代缴税收社保 知识产权申请 人才招募服务 创业咨询 法律服务 其他 无, (何时配套) | ||||
活动保障 | 创业培训 次 创业者沙龙 次 创业恳谈会 次 其他创业活动 次 | ||||
运营情况 | 可入驻 项目数 | (个) | 已入驻 项目数 | (个) | |
带动就业人数 | (名) | 吸纳大学生数 | (名) |
附件2
安吉县“乡村青创部落”考核评价表
序号 | 内 容 | 指 标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
1 | 产业定位 | 发展方向 | 符合我县产业导向和属地定位,聚集乡镇发展主导产业。 | 5分 | 根据产业定位现场核实项目实际,产业聚集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2 | 政策保障 | 政策扶持情况 | 为大学生入驻发展提供创业场地等基本支持;配备个性化支持政策;建立推荐项目奖励机制等利于产业聚集的相关政策。 | 10分 | 根据政策兑现实效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3 | 设施保障 | 场地建设 情况 | 有可自主支配的场地(租用场地的,自申报之日起有3年及以上租赁期限),建成运营,原则上拥有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其中创业空间不少于60%。 | 10分 | 面积不达标准及租借场地租期不明确或租期不满3年的,不得分。建成运营,拥有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得6分。每增加1000平方米,加1分,最多加4分。 |
4 | 配套设施建设 | 配套办公设施完善;内部或周边餐饮、住宿、休娱、交通配套服务较为健全。 | 10分 | 配套办公设施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对内部或周边餐饮、住宿、休娱、交通等配套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 |
5 | 场地挂牌情况 | 应在“乡村青创部落”办公场地的明显位置加挂全县统一的“乡村创业首选地”标识牌,“乡村青创部落”内创业实体有独立办公或经营场地并挂牌经营。 | 5分 | 无统一标识的的扣2分;创业实体无独立场地、未挂牌的,扣3分。扣完为止。 | |
6 | 机制保障 | 领导机构健全 | 组建常驻专业运营团队,团队成员须有必备的知识结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内部机构设置科学,职责分工明确,岗位任务具体,工作人员结构合理。政府主办的“乡村青创部落”,需有明确的主管或挂靠单位。 | 5分 | 缺少运营团队的,扣2分;机构、岗位、人员职责不明确的,扣1分;管理和服务人员缺乏的,扣1分;政府主办,但无明确主管或挂靠单位的,扣1分。扣完为止。 |
7 | 健全管理制度 | (1)建立健全管理、运营制度;(2)建立创业实体评估入驻、退出以及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3)建立实施财务、绩效、资金等日常管理制度;(4)建立创业实体信息资料库,对入驻创业实体有审查、监控、管理等制度;(5)建立创业大学生档案,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掌握变化信息。 | 5分 | 根据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等材料,5项内容每缺乏1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8 | 服务保障 | 对外宣传情况 | 县级及以上公众号、报刊、新闻等宣传“乡村青创部落”每年不少于5次;高等院校、赛事活动等场合推介宣讲“乡村青创部落”不少于5次。 | 10分 | 媒体宣传报道满5次得3分,每增加5篇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推介宣讲满5次得3分,每增加5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
9 | 辅助服务提供 | 配给政策宣传咨询、创业指导、事务办理、证照代办、人才招聘、法律服务、孵化落地等“一站式”公共服务;设有投资支持资金,额度不低于300万元。 | 10分 | 对“一站式”公共服务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设有不低于300万元的投资支持基金的得2分,每增加100万元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 |
10 | 活动保障 | 创业活动开展情况 | 每年举办不少于4场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等活动;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集中学习、外出游学调研等形式创业培训;辖区内政府每年举行不少于2次创业恳谈会,及时解决创业者创业难题。 | 10分 | 各项活动少于规定次数扣1分。扣完为止。 |
11 | 运营情况 | 入驻项目数 | 入驻项目达到10个以上。 | 5分 | 不达标准不得分。达到标准得4分,10家以上的,每增加一家加0.1分,加至5分为止。现代农业示范场地不受入驻企业数限制。 |
12 | 带动就业数 | 带动就业100人以上。 | 5分 | 不达标准不得分。达到标准得4分,100人以上的,每增加10人加0.1分,加至5分为止。现代农业示范场地不受带动就业岗位数限制。 | |
13 | 项目存活率 | 入驻项目孵化存活率不低于80%。 | 5分 | 不达标准不得分。达到标准得3分,存活率在80%-85%(含85%),得3.5分;85%-90%(含90%),得4分;90%-95%(含95%),得4.5分;95%以上得5分。 | |
14 | 示范带动 | “乡村青创部落”在当地具有显著示范带动效应,能有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并获得有关部门(单位)表彰。 | 5分 | 按主导产业能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经营模式,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得2分;同时获得县(区)一级部门(单位)表彰的得3分;获得市一级部门(单位)表彰的得4分;获得省一级及以上部门(单位)表彰的得5分。 |
备注:考核得分不足60分的评定为不合格;从评定合格的“乡村青创部落”中,根据得分高低,选择40%确定为优秀“乡村青创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