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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3/2023-03269 | 发文时间: | 2023-06-12 08:54: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林业局 | |
统一编号: | 文件效力: |
一、关于强化扶持本地笋竹资源消耗
根据《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安吉县竹产业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22]17号)、《关于申报2022年度安吉县竹产业振兴发展财政奖励的通知》文件精神,对2022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补助,经企业申报,对符合条件的5家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拨付资金42.590459万元。(详情见附件)
二、支持企业培大育强
根据《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安吉县竹产业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22]17号)文件要求“工业企业在兑现企业培大育强政策、设备补助、专利补助、设计奖励、电商奖励补贴时,一并执行‘亩均综合评价’政策”;《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3-2025年)(安经信〔2023〕7号)文件要求“政策奖励时,按照‘亩均论英雄’改革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即奖励兑现按上年度企业亩均综合评价结果运行)”;《“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22〕24号)文件要求“A类企业(重点发展类)全额享受各类工业经济扶持奖励政策、B类企业(鼓励提升类)实行85%享受各类工业经济扶持奖励政策、C类企业(帮扶升级类)实行70%享受各类工业经济扶持奖励政策、D类企业(倒逼整治类)不享受工业经济奖励扶持政策”。
对2022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补助,经企业申报,对符合条件的7家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其中符合税收相关政策的企业1家,拟拨付金额6.8万元。符合销售收入政策的企业6家,拟拨付金额29.75万元。合计36.55万元。(详情见附件)
三、加大发明专利转化
文件精神同上(支持企业培大育强),对2022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补助,经企业申报,对符合条件的1家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拨付资金1.7万元。(详情见附件)
三项政策拟拨付资金合计80.840459万元。资金从2022年县级竹产业专项中列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6月12日起至6月20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反映,联系电话:0572-5606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