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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3-04733 发文时间: 2023-08-04 16:43: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报福镇
文件效力:
关于设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根据省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精神,经研究,现就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有关机构编制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一)设立递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综合行政执法队递铺中队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不再保留内设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单独设置内设机构综合信息指挥室。

(二)设立昌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综合行政执法队昌硕中队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不再保留内设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单独设置内设机构综合信息指挥室。

(三)设立灵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综合行政执法队灵峰中队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内设机构社会治理办公室不再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

(四)设立孝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孝源中队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内设机构社会治理办公室不再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

(五)设立梅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综合行政执法队梅溪中队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不再保留内设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单独设置内设机构综合信息指挥室。

(六)设立溪龙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综合行政执法队溪龙中队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内设机构社会治理办公室不再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

(七)设立天子湖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天子湖中队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不再保留内设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单独设置内设机构综合信息指挥室。

(八)设立鄣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综合行政执法队鄣吴中队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内设机构社会治理办公室不再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

(九)设立杭垓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综合行政执法队杭垓中队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内设机构社会治理办公室不再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

(十)设立孝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孝丰中队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不再保留内设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单独设置内设机构综合信息指挥室。

(十一)设立报福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综合行政执法队报福中队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内设机构社会治理办公室不再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

(十二)设立章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综合行政执法队章村中队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

(十三)天荒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余村大景区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与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天荒坪中队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

(十四)设立上墅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墅中队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内设机构社会治理办公室不再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

(十五)设立山川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山川中队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内设机构社会治理办公室不再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

二、主要职责

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采取赋权部门派驻的方式进行,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乡镇(街道)以执法目录总清单、综合执法清单、专业执法清单、乡镇执法清单为依据,负责辖区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辖区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指挥工作;承担属地案审会的日常工作。

三、领导职数

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负责属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统筹协调指挥和日常管理工作。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1名,由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属地中队长兼任副队长;在核定的乡镇(街道)内设机构股级职数总量内,可配备副队长1名,兼职队、副队长不占股级职数

 

 

中共安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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