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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采购关于安吉县公安局毒品实验室设备采购政府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时间:2024/10/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JJXGK2024-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公安局毒品实验室设备采购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分标准” 中 第三条“评标内容及标准”相关内容更正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0%、工程项目为5%)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3%、工程项目为2%)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价格分加分政策,采购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公安局

地    址:安吉县昌硕街道石佛西路2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0572-5554095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554096

质疑联系人:边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2-5554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目中路53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210322

质疑联系人:郎正

质疑联系方式:0572-521025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2-5807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