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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4-06648 发文时间: 2024-11-19 10:52: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人力社保局
统一编号: 文件效力:
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农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级机关各部门:

根据《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湖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关于确定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湖医保联发〔2024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征缴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标准

(一)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为:成年人个人缴费680(含大病保险50元、长期护理保险30)、未成年人个人缴费580(含大病保险50元、长期护理保险30),大学生个人缴费130(含大病保险50元、 长期护理保险30)政府补助1280(含大病保险60元、长期护理保险20)其中乡镇(街道)财政补助300/人,县级以上财政补助980/

(二)职工的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

2025年度职工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11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统筹基金划转60元,个人缴费50(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代扣代缴或现金支付)

2025年度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为9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转45元,个人缴费45(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二、筹资渠道

(一)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也可由家庭成员职工医保历年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家庭共济缴费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本县户籍的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孤儿和困境儿童,重点优抚对象,独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收养及持证残疾独生子女的父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以及所有持证残疾人,个人筹资部分全部由县财政全额补助。

三、缴费方式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保居民医保(含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银行卡批扣、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等税务部门征收渠道缴纳

家庭成员运用职工医保历年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的,须先进行共济关系绑定,然后进行缴费。具体流程如下:

1.家庭共济关系绑定流程:由授权人(职工参保人)登录浙里办APP-浙里医保-我要备案-历年账户家庭共济,进行共济关系绑定。

2.缴费流程:通过线上缴费途径进入到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模块后,选择我帮他人缴,选择需要缴费的参保对象,再点击去支付,选择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理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工作是助力共同富裕、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工作站位,全面发动,精心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确保在20241220日前完成征缴工作,实现参保率99.8%以上

(二)全面压实责任。农科区、各乡镇(街道)属地参保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做好辖区居民、企业职工的参保动员工作,力争实现应保尽保。医保、税务等部门牵头做好政策解读、协调推进、参保征缴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农科区、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借助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兴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为政策落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查推进医保部门牵头做好督查推进工作,阶段性分析汇总参保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安吉县医疗保障局

安吉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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