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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3/2024-00926 | 发文时间: | 2024-02-28 13:52: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教育局 |
统一编号: | 文件效力: |
为进一步优化县城区义务教育布局,保障初中入学,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和《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县部分小学对口初中入学招生政策,现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1. 实验初中对口招生小学从原来的“一、二、三小”调整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玉华校区、第二小学教育集团递铺校区(即原一小、二小),保障对口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就读。
2. 第二初中对口招生小学从原来的“四小、八小、山川小学、港口小学”调整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凤栖校区、凤凰校区(即原三小、四小),保障对口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就读。
3. 第八小学、山川小学、天荒坪小学港口校区对口初中从原来的第二初中调整为第六初中。组建第二初中教育集团,将第六初中作为第二初中教育集团校区。因第六初中尚在建设中,2024学年起,第六初中借第二初中校舍办学,待第六初中建成投用后回迁。
4. 第二小学教育集团城北校区(原第六小学)对口初中从第四初中调整至齐云路学校。组建实验初中教育集团,齐云路学校作为实验初中教育集团校区。因齐云路学校尚在规划建设,2024学年起,齐云路学校借实验初中校舍办学,待齐云路学校建成投用后回迁。
5. 安吉县外国语学校初中部除实行本校直升外,空余学位招收实验小学玉华校区、第二小学递铺校区、第三小学凤栖校区(原一小、二小、三小)自愿报名的毕业生,超出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二、调整时间
以上小学对口初中入学政策调整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具体招生政策以《安吉县2024年义务段招生政策》发布为准。
安吉县教育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