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523/2024-05800 | 发文时间: | 2024-03-26 15:52: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安政通〔2024〕4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人民政府 |
文件效力: | 有效 |
一、通告制定背景
安吉白茶是安吉农业发展的重要产业,全县种植面积已达到20.06万亩,2023年产值35.88亿元,为全县农民人均增收9960余元,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左右,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产业。
结合实际需要,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品牌辨识度,做好安吉白茶原产地保护工作,特发布《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吉白茶原产地保护的通告》。
二、通告制定依据
根据《“安吉白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珍稀名茶——安吉白茶在国内市场的信誉,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安吉白茶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通告。
三、通告概要
(一)明确安吉白茶原产地保护范围,“安吉白茶”商标授权的程序;
(二)公告春茶交易期间安吉白茶集中服务点,规范安吉白茶包装、防伪码申领与订购;
(三)鼓励安吉白茶青叶、干茶交易使用安吉白茶生产服务应用,确保原产地安吉白茶总量可控、交易可查。
四、实施时间
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解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解读人:楼 博
电话:0572-522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