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523/2024-06967 | 发文时间: | 2024-03-26 15:49: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安政通〔2024〕3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人民政府 |
文件效力: | 有效 |
一、通告制定背景
安吉白茶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被发现以来,全县种植面积已达20.06万亩,2023年总产值35.88亿元,为全县农民人均增收9960元,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左右,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产业。
规范春茶市场运营可持续促进对茶农增收,为了维护春茶交易市场稳定、有序,结合实际需要,特发布《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春茶交易市场管理工作的通告》。
二、通告制定依据
根据《“安吉白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第九条(一)“有维护安吉白茶产品特有品质、质量和市场声誉的义务”为保护我县“安吉白茶”品牌价值,切实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有效拓展白茶产业增值空间,特制定本通告。
三、通告概要
(一)公布了春茶交易市场的开市时间、开市范围;
(二)鼓励广大消费者、茶企、经销商和茶农在交易安吉白茶时使用安吉白茶生产服务应用规范交易。明确溪龙乡安吉白茶青叶交易市场、孝源街道安吉白茶青叶交易市场设有原产地交易专区,交易专区通过安吉白茶生产服务应用进行交易。
四、实施时间
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解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解读人:楼 博
电话:0572-522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