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523/2024-03872 | 成文日期: | 2024-07-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孝源街道 | |
文件效力: |
各行政村(社)、相关科室、站所、企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工业企业火灾呈多发频发态势,仅上半年已发生企业火灾14起,其中,有较大社会影响火灾5起,占全市总数62.5%。综合分析,我县当前绿色家居企业火灾风险基数依然较大,特别是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情况仍然存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履责还不到位,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知识匮乏、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隐患排查不彻底,新员工安全三级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依然突出,导致火灾高发。根据市委书记陈浩在《关于近期安吉县工业企业火灾形势的分析报告》上的批示及在我县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时的讲话精神,6月21日杨卫东书记在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的工作部署要求,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整治大提升集中攻坚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企业安全生产大整治大提升集中攻坚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聚焦我县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剖析症结,全面查摆问题短板和原因,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消除各领域风险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安全生产基础。
具体工作目标:
1.实现工业企业排查覆盖率100%,突出问题隐患整治闭环率100%;
2.实现企业员工培训覆盖率100%;
3.工业企业火灾起数同比2023年实现下降,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对象。全街道生产企业。
(二)重点内容。
铁腕治理生产企业消防设施、“一厂多租”、“两个通道”、环保设备、海绵生产及回收、喷胶工艺、电气焊、光伏发电、危化品使用等关键部位、关键工艺环节安全风险隐患以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差、逃生能力不足等问题。
1.消防设施方面: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者总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生产家具等丙类建筑,应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等系统;面积不足的应采用局部应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泵房控制柜应设置在“自动”模式,末端试水应能联动启泵。规范设置消控室,按要求配备持证人员上岗,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整好用。在每个楼层人员相对聚集的区域增设消防疏散警报电铃装置和可靠的逃生设施。
2.“一厂多租”方面:根据《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安吉县“一厂多租”企业安全管理机制(试行)》,落实“一厂多租”整治工作,执行入驻备案审查机制。“一厂多租”企业按照要求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详见重点内容1“消防设施方面”),严格管控“一层多租”,每个楼层(防火分区)不得少于两个安全出口,严禁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每日安全巡查、每月联合检查、每季考核通报等工作。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员或安全管理机构,定期组织联合应急逃生演练,双方应熟练掌握“三个六”“三个十”“四懂四会”等应知应会知识,实现“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
3.“两个通道”打通方面:参照“两无两违”整治《园区内违法建构筑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中十类必拆要求,打通室外消防车救援通道;打通室内人员逃生通道,拆除厂房、宿舍等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防盗窗等障碍物。
4.环保设备方面:按照《安吉县工业企业重点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落实环保设施整治工作,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环保设备进行移除,对于有火灾隐患的环保设备设置防火分隔设施,如内部设置防火阀、外部敷设类2米范围内门窗孔洞进行封堵等。
5.海绵生产及回收方面:海绵生产加工车间及仓库严格按照要求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详见重点内容1“消防设施方面”),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数量符合要求,仓储与生产区域设置防火分隔。根据《安吉县海绵生产加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细致排查电气设备,定期组织第三方电气检测机构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测,规范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措施,依法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强化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
6.喷胶工艺方面:严格落实“五个一”,即喷胶场所采用有效的防火分隔(无其他孔洞砖墙+甲级防火门),实现“硬隔离”;推广工作平台“一张铁皮”,且设置牢靠的静电接地;运送工具“一根铁链”,确保移动运载工具采用金属框架,且焊接链条拖地导电,有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作业场所“一个加湿器”,鼓励规范使用加湿器或防静电喷雾器,保持空气流通和湿度;作业场所“一口水箱”,确保足量配置水箱、灭火器等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组织开展初期火源灭火演练及应急疏散演练。
7.电气焊方面:建立电气焊设备和人员底数清单,完成存量电焊机“加芯赋码”和入库纳管,对存在电气焊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一律实施“一案双罚”。督促企业将电气焊作业“审批、清理、动火、监护、处置”等应知应会知识纳入日常安全培训重点内容,在电气焊作业风险点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和安全警示标志。
8.光伏发电方面:根据《安吉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对存量已并网光伏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提升,屋面光伏四周不能违规动火作业,光伏下空间不得挪作他用,不能用于储存仓库、生产等,光伏下屋面不能有孔洞。对新增光伏项目进行严格安全管控;工业企业为平屋面结构的屋顶,光伏组件安装不能超过女儿墙高度,且最高点距离屋顶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1.8米。
9.危化品使用方面:对新改扩建在役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对已建成但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的,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其安全设施的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诊断。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评估)。
10.企业主体责任(员工安全素养)方面: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的通知》,全面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五个到位”,即“理念认识到位”,坚持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投入到位”,保障安全生产必需力量、资金和物资;“安全培训到位”,提高全员安全素养和技能,新进员工三级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提升安全风险源头防控和隐患排查处置能力;“应急救援到位”,做到科学处置、应急有效。
11.其他方面。加大海绵使用环节风险管控,特别是加强电烙铁作业等涉高温设备作业规范化管理(设置难燃工作台、规范放置和使用高温设备、清理周边物品)。以及企业存在涉及有限空间、可燃爆粉尘、高温熔融等方面的重大隐患。其他道路交通、电动车违规充电、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危化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参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