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523/2024-04869 | 发文时间: | 2024-08-20 10:58: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发改局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一、政策目的
为深入推进 “融杭发展”,构建杭安同城化发展格局,吸引人才、资本等要素集聚安吉,增强群众获得感和融杭紧密度。
二、实施时间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期近两年,为杭安融合提供较为充足的时间窗口。
三、免费范围
杭州指定高速收费站至安吉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之间往返高速通行费用全免且/<此处建议不用标点>全年往返次数不限,极大地方便了两地人员的往来交流。
四、实施对象
在安吉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 个月及以上且为参保状态的杭州市户籍居民,为在安吉工作生活的杭州人提供便利。
在安吉企业工作领取薪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3 个月以上且保持延续缴纳状态的杭州市户籍居民,鼓励杭州人来安吉就业。
在安吉企业领取薪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3 个月以上且保持延续缴纳状态的特定规模企业高管,吸引高端人才助力安吉发展。
持有安吉县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的人才,体现对高层次人才的重视。
在安吉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工作的杭州市户籍居民,促进公共服务领域的人才交流。
杭州市户籍的安吉人,方便家乡人往返两地。
在安吉购置住宅、商业等且已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已备案的杭州市户籍居民,增强两地经济联系。
五、注册登记
实施对象需通过 “浙里办” APP 进行申请,每月 1 号至 25 号为申请时间。根据不同对象类型提交相关材料,经系统审核通过后完成车辆注册,部分对象还需所在单位线下申报,审核录入系统后再进行线上注册,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注册信息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保申请流程规范、高效。
六、补助方式
采取先扣后返方式,次月打入申请人银行卡,既保证了高速公路正常收费秩序,又能及时给予实施对象通行费用补助。
七、部门职责
多个部门分工明确,交通局牵头制定方案及实施,区合办统筹协调,人社局、税务局等部门分别负责不同实施对象的查询复核和资格认定工作,大数据局提供技术支撑,交投集团负责系统开发及接口接入,共同保障政策的顺利推行。
八、解释权
本办法由安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确保政策执行过程中有明确的解释主体。
解读单位: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咨询热线:0572-5220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