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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4-04914 成文日期: 2024-08-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应急管理局
文件效力:
安吉县应急管理局公布4起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08-26 09:06:07

    为持续强化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成效,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现公布4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No.1 安吉某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行政处罚案

    2024年3月14日,县应急局执法人员对安吉某家具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堆放有危险物品(氩气气体压缩钢瓶),主要用于金属焊接工艺,其中部分正在使用中的危险物品(氩气气体压缩钢瓶)未采取可靠的防倾倒措施,不符合《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 34525-2017第9.1:“气瓶的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在使用气瓶时应做到:(c):气瓶使用时,应立放,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之规定。该公司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以及《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的规定,安吉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No.2 安吉某家具厂(经营者郭某)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行政处罚案

    2024年3月14日,县应急局执法人员对安吉某家具厂(经营者郭某)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胶棉车间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需要使用到某公司生产的胶粘剂;经调查核实,该胶粘剂系危险化学品,一级易燃液体,闪点(闭口):约30℃;该单位胶棉车间部分电器线路未经防爆处理,不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之规定。该公司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以及《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的规定,安吉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No.3 安吉某家具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行政处罚案

    2024年03月21日,县应急局执法人员对安吉某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经调查,该企业搬至孝丰以后,企业主要把重心放在生产上,忽视了隐患排查记录问题,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导致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以及《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的规定,安吉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No.4 安吉某家具辅料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行政处罚案

    2024年03月21日,县应急局执法人员对安吉某家具辅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经调查,该单位主要负责人郑某缺乏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学习,安全生产意识不足,管理不到位,导致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以及《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的规定,安吉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