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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4-04592 成文日期: 2024-08-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浙农计发〔2024〕18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农业农村局
统一编号: 文件效力: 有效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2024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9 09:59:25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两重”“两新”和省政府扩大有效投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优先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重大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现联合印发《浙江省2024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计划》,请遵照实施。


浙江省2024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两重”“两新”和省政府扩大有效投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补短板”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聚焦高效生态农业强省建设,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突出短板,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高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2024年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935个,总投资6990.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93.6亿元。力争全年新建项目开工率达到100%,投资完成率超过100%。

其中,纳入“千项万亿”工程农业农村优先领域第一批项目36个,总投资376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34亿元。

——农田建设与灌溉。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农村水利建设和现代化改造行动,项目4个,年度计划投资80.5亿元。

——农业“双强”基础设施。实施农事服务中心、现代农业园区、智慧农业、农产品加工、农村冷链物流等“百千”工程,项目15个,年度计划投资119.7亿元。

——新时代美丽乡村。推进未来乡村、美丽宜居示范村、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浙派民居等建设,加快农村供水、生活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4个,年度计划投资207亿元。

——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开展农用地、村庄、生态环境优化提升,整治和优化提升低效工业用地、城镇低效用地,项目2个,年度计划投资152亿元。

——农村公路(“四好农村路”)。加快农村公路新改建和养护,项目11个,年度计划投资175亿元。

二、主要内容

(一)粮食和“土特产”项目。项目693个,年度计划投资486.7亿元。

——设施农业和智慧农业。年度计划投资108.5亿元。加快长兴县蛋鸡全产业链、柯城寿光现代蔬菜产业园、海宁市工厂化食用菌园区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设施。年度计划投资100.9亿元。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等建设,重点推进文成县预制菜产业项目、富阳区绿态快消品(预制菜)生产基地项目等建设。(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年度计划投资181.0亿元。推进义乌市森山健康小镇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建设项目等一批以当地特色优势产业为基础的三产融合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现代种业和农业科技创新。年度计划投资17.0亿元。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2个,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5个,加快建设省级种质资源库,重点推进苍南番茄新品种新技术集成创新产业园项目等建设。(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年度计划投资59.1亿元。新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2个,新建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10个(续建20个)、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4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厅)

——农业产业平台。年度计划投资20.2亿元。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建设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4个,加快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二)耕地和农田项目。项目4个,年度计划投资172.5亿元。

——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计划投资18亿元。全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0万亩。(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农田灌区水利。年度计划投资2.5亿元。实施1个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开展7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土地综合整治。年度计划投资152亿元。重点推进杭州市、绍兴市农用地整治、村庄整治、低效工业用地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生态修复。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低效工业整合和城镇有机更新。(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15个,年度计划投资305亿元。

——“四好农村路”提升。年度计划投资175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实施养护工程6000公里。(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农村供水、水环境保障和污水处理。年度计划投资130亿元。加强农村供水保障,完成单村水站改造提升2000座。完成600座水库系统治理。中小河流治理500公里,建设一批水美乡村。新开工建设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00个。(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建设厅)

(四)乡村建设类项目。项目26个,年度计划投资173.6亿元。

——和美乡村建设。年度计划投资127亿元。重点集成“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着力构建引领数字生活体验、呈现未来元素、彰显江南韵味的乡村新社区。(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美丽宜居示范村等建设。年度计划投资10亿元。新启动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120个以上,有序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打造一批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责任单位:省建设厅)

——革命老区和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年度计划投资36.6亿元。重点推进实施省级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五)农民共富类项目。项目197个,年度计划投资255.9亿元。重点推进金华市婺城区下山安居创富工程白龙桥安置小区(一期)项目、凤鸣安置小区东区块项目,实施龙泉市“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项目,推进临海市、青田县等强村富民和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工作机制。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依托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农业农村优先领域专题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年度计划实施和常态化项目储备。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海洋经济厅等部门负责各自领域的重大项目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机制,细化落实项目联系领导、项目业主、责任单位等各方责任,统筹项目进度、质量案例、风险管控,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省级部门横向协同和省市县纵向联动,做到清单管理、体系运行、闭环推进。

(二)建立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调度机制。对纳入全省“千项万亿”工程的重大项目,省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每月调度监测项目实施进展,在省发展改革委“千项万亿”工程调度平台报送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情况,并将项目推进情况发省农业农村厅(样式见附件4);省农业农村厅内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进行日常监测调度,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每月通过“浙农惠”项目系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三)建立投资“赛马”争先机制。定期实行分地区、分部门等维度在线动态晾晒和“赛马”争先。对新开工的单体项目,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应开尽开,能早尽早。确保新建项目开工率一季度达到30%、上半年达到65%、三季度达到85%。

(四)建立重大项目政策支持机制。落实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4 年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保障政策,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渠道,加大对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投资激励,推进和保障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各地在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市县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统筹用好“政银险担基”手段,多渠道解决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资金需求。

    (五)建立重大项目联系督导服务机制。坚持分类分层分级协调机制,破解重大建设项目难点堵点,建立问题协调反馈工作闭环,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将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联系服务纳入“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重要内容,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作战图、一抓到底”。加大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工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比重。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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