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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3/2025-00722 | 发文时间: | 2025-02-17 17:24: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人力社保局 | |
统一编号: | 文件效力: |
各职业培训学校:
为全力启动青年返乡入乡就业创业工程,积极支持青年人才返乡入乡创业,不断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依据《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吉县支持青年入乡发展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的通知》(安政办发〔2024〕16号)、《关于印发<安吉县创业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就人〔2024〕1号)等文件要求,现启动2025年安吉县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带头人培训班等创业培训工作。鼓励有能力和条件的各类职业培训学校积极参与创业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数
雏鹰展翅训练营(初级创业培训):总量70人,2期班次。
精鹰归巢训练营(高端创业培训):总量35人、1期班次。
二、培训对象
1.安吉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创业意愿的所有城乡劳动者;创业项目注册地在安吉的非本县户籍创业人员;全日制专科以上的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不补贴:职业培训学校本单位员工、整班为同一非公企业员工、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
2.参加精鹰归巢训练营(中高端创业培训项目),需有在安吉注册营业执照,项目正常经营(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的。
3.职业培训学校应当对报名学员进行筛选,其中创业意愿较强、创业条件较好的人员,可优先安排参加培训。
4.培训学员由各职业培训学校自行组织招生。
三、办班条件
(一)安吉县辖区内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机构以及创业服务机构。
(二)具有满足开展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三)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具有2名以上专(兼)职教师。
(四)具有开展创业服务的条件。有完善的专家指导团队,具有3名以上全职或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可以为培训学员提供后续跟踪指导及信息交流平台。
(五)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及安全管理等制度健全,近3年未发生社会不良影响事件,且上年度教学管理规范、学员出勤率高。
四、备案流程
1.职业培训学校于2025年2月24日前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学校资质材料,包括《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创业培训资格备案表》(附件1)、营业执照、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许可证、办学环境场所照片、场地租赁合同、创业培训师资资料。
2.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职业培训学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职业培训学校可开展开班计划,开班前,须提前5个工作日到“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系统上办班备案,并向县就业人才中心提交《创业培训开班计划申请表》、《创业培训学员入学登记表》、培训课程安排表、《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等材料。
五、补贴标准
1.参加定点机构举办的创业培训并经考核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不超过700元的培训补贴;
2.参加中高端创业培训项目的,正常经营(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的,给予每人不超过3000元培训补贴。
上述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享受免费培训的,补贴由培训机构申领。
备案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下班前。
咨询电话:0572-5129185
材料提交地址:安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安吉县商会大厦A座206)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7日
附件
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创业培训资格备案表
申请单位 | (盖章)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营业执照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时间 | ||
培训场地面积 | 取得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许可证时间 | ||
职业培训学校情况简介 |
(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 ||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营业执照、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许可证、办学环境场所照片、场地租赁合同、创业培训师资资料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