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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5-00840 发文时间: 2025-02-28 10:0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人力社保局
统一编号: 文件效力:
关于调整部分企业工伤保险费率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58号),安吉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对各用人单位2024年度的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占该单位实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工伤发生率、工亡情况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项目及人员参保情况等进行了统计,并确定了2025年度工伤保险费浮动档次和费率。

请各用人单位到浙江政务服务网社会保险网报系统自行查看。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6日前向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书面提出,联系电话:0572-5025053。


                     安吉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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