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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5-00854 成文日期: 2025-0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文体旅游局
文件效力: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3-03 09: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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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方面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制度。

2.负责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组织、指导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推动各艺术门类和品种发展。组织指导重大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活动。

4.负责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县重点及基层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广电、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监督管理和指导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6.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指导全域旅游和乡村旅游。

7.推进指导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牵头负责休闲旅游项目预评审工作,强化生态资源管理,指导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企业发展,促进高质量发展。

8.按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负责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农家乐发展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行为。指导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9.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指导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0.负责文物保护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指导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

11.推进指导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行业数字化、信息化建设。负责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2.负责指导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对外大型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

13.综合管理全县体育事业。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以及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全民健身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县级体育社会组织的业务监管,指导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工作,指导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研究和指导全县体育竞赛、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负责体育彩票监督管理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对乡村旅游等新兴业态的规划管理,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集聚发展,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旅游和体育服务体系,壮大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安吉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局属事业单位安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安吉县乡村旅游发展中心、安吉县图书馆、安吉县文化馆、安吉县博物馆、吴昌硕纪念馆、安吉县体育中心、安吉县古城遗址保护中心单位预算。

    二、2025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2025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体旅游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9264.20万元。

(二)关于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收入预算9264.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52.91万元,2.8%主要是专项资金纳入年初部门预算范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64.20万元,占100%。

关于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支出预算9264.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252.91万元,增长2.8%主要是专项资金纳入年初部门预算范围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264.2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657.38万元,50.3%;日常公用支出642.89万元,6.9%项目支出3963.93万元,42.8%。

结转下年0万元

关于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64.2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264.2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264.20万元

(五)关于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64.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252.91万元,增长2.8%主要是专项资金纳入年初部门预算范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264.20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2.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办公所需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城市旅游推广服务197.00万元,依据:安财预〔2024〕号关于编制2025年财政预算的通知,主用于为了更好地打造安吉知名品牌,提升我县旅游事业发展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民宿产业发展奖补200.00万元,依据:安政发〔202216号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吉县千家乡宿共富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主要用于持续推动我县千家乡宿共富工程建设成果转化,加快文体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推进新时代两山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开创文体旅游产业事业综合性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现代产业振兴(休闲旅游专项资金)600.00万元,依据:根据安政办发〔202327号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吉县加快全域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主要用于全力构建文体旅游发展新平台,激活文旅产业发展新动能,拓展文体旅游融合新领域。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促进休闲旅游绿色转型发展,重点支持企业培大育强、品质提升、乡村旅游、标准管理、市场监管、旅游惠民、人才培养、市场营销推广。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文物保护(项)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三方服务96.00万元,依据:国发202318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248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主要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国家、省文物局文件要求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文物保护(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68.00万元,依据:安政发〔201833号《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文体旅游〔202048号关于下发《安吉县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知,主要用于对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保护、研究以及考古调查,承担文物保护执法的技术支撑工作,同时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研究,文物保护业务培训,宣传等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其他体育支出(项)2025年省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464.00万元,依据:浙财文〔202424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体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主要用于提升我县体育健身事业的发展等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5年度浙江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15.00万元,依据:浙财文〔202430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浙江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主要用于全县省级文保单位文物保护利用及开发等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5年度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基本公共文化)443.00万元,依据:浙财文〔202429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主要用于加强对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保障我县非国有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等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5年度浙江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26.30万元,依据:浙财文〔20242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浙江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主要用于保障博物馆纪念馆对外免费开放馆所的正常运行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5年度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102.00万元,依据浙财文〔202423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主要用于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等。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862.65万元,主要用于安吉县博物馆、诸乐三艺术馆两馆正常免费对外开放所需的运行经费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1152.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602.17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37.82万元,主要用于安吉县古城遗址保护中心正常运行开放的各项经费。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379.16万元,主要用于吴昌硕纪念馆正常免费对外开放所需的运行经费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1495.38万元,主要用于体育训练。

    (六)关于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00.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57.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一般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642.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本级)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63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3.24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指导及各县区来安吉考察、交流的正常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39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本级、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安吉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2.8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33万元下降3.4%,主要是人员减少,人员的办公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4.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7.5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业务用车2。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63.93万元,一级项目7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加强对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保障我县非国有博物馆的正常运行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为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展示与利用工作各类经费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为文化旅游体育管理经费及文体旅市场监督管理费用,保障文体旅市场有序发展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博物馆(项)保障博物馆纪念馆对外免费开放馆所的正常运行。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其他体育支出(项):指提升我县体育健身事业发展,保障体育中心对外免费开放馆所的正常运行。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指为保障龙山体育馆及少体校正常运行的各项费用。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为文化馆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及正常运行的各项资金。

2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为图书馆正常运行所需的各项资金。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指为吴昌硕纪念馆正常运行开放的各项经费。

四、2025年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5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公开安吉版表见附件


附件下载:

2025年安吉县文体旅游局(汇总)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2025年安吉县文体旅游局(本级)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2025年安吉县文体旅游局(本级)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2025年安吉县博物馆预算公开说明

2025年安吉县博物馆预算公开报表

2025年安吉县图书馆预算公开说明

2025年安吉县图书馆预算公开报表

2025年安吉县体育中心预算公开说明

2025年安吉县体育中心预算公开表格

2025年安吉县文化馆预算公开说明

2025年安吉县文化馆预算公开报表

2025年吴昌硕纪念馆预算公开说明

2025年吴昌硕纪念馆预算公开报表

2025年古城遗址预算公开说明

2025年古城遗址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