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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5-01754 发文时间: 2025-04-22 15:10: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吉县卫健局
统一编号: 文件效力:
安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机构公示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自2009年开始,免费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如下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1.居民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 3.预防接种 4.儿童健康管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 6.老年人健康管理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9.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10.中医药健康管理 11.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2.卫生监督协管

哪些地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具体实施。居民可根据需求主动到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享受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安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信息公示

附件:安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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