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523/2025-02267 | 发文时间: | 2025-05-30 10:16: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教育局 |
文件效力: | 有效 |
一、文件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为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不断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加快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招生对象包括哪些?
1.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出生日期截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残疾儿童可推迟一年入学。其他因身体健康原因需申请缓学的,应报户籍所在地政府批准并报教育局备案,正式入学时户籍迁入时间仍截至6周岁时计算。
2.安吉县户籍生和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上的在安吉县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3.具有能够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以安排随班就读;需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安排在育星培智学校就读;听力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到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进行信息登记,经县教育局审核后,联系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三、各小学招生办法是怎样的?
小学阶段招生录取方式:按照施教区划片招生,实行以户籍为前提、房产相对就近、按批次先后录取。
1.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玉华校区(一小)、第二小学教育集团递铺校区(二小)、第三小学教育集团凤栖校区(三小):招收对象为相对应施教区户籍生(截至当年8月31日,户籍迁入施教区须满2年)及政策安置生。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超出招生计划时,根据房产所在施教区,按照“先有户有房,后有户无房”排序,“有户有房”新生再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录取。超计划未被录取的新生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在县城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调剂安置。
2.安吉县外国语学校:招收对象为一小、二小、三小施教区户籍生(截至当年8月31日,户籍迁入施教区须满2年)及政策安置生。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超出招生计划时,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等情况来最终确定录取名单,超出招生计划的新生将进行统筹安置。招生计划未满按户籍迁入先后替补。
3.第三小学教育集团凤凰校区(四小):第一批:相对应施教区户籍生(截至当年8月31日,户籍迁入施教区满2年)及政策安置生;第二批:户籍迁入一小、二小、三小、四小施教区未满2年的户籍生。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超出招生计划时,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等情况来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4.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西校区(五小)、第二小学教育集团城北校区(六小)、八小:第一批:相对应施教区户籍生及政策安置生;第二批:相对应施教区房产生;第三批:空余学位统筹安置一小、二小、三小、四小的房产生,超出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第四批:空余学位按照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5.八小城南校区、第七小学银湾校区(七小)、第七小学塘浦校区(九小)、十小:第一批:相对应施教区户籍生及政策安置生;第二批:县城区及施教区房产生;第三批:按照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6.乐三学校小学部:第一批:相对应施教区(双河、老庄、三官等就近社区)户籍生、房产生及政策安置生;第二批:按照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招收其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7.蓝润天使外国语实验学校:按照公民同招要求招生。当报名人数未超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新生公费生申请需报县教育局审核,最终由学校根据县政府相关协议确定名单。
8.梅园学校:2025年秋季停止招生。
9.其他乡镇(街道)小学:第一批:相应施教区户籍生及政策安置生;第二批施教区房产生;第三批:按照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招生计划内做到应招尽招。
10.部分小学布局调整:原晓墅小学和昆铜小学合并组建梅溪小学,原高禹小学和南北湖小学合并组建天子湖二小,施教区同步合并,相关招生政策不变。
四、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一)关于户籍
1.一小、二小、三小施教区户籍通用(不含村改居户籍)。
2.安吉县外国语学校实行大施教区招生,施教区户籍包括一小、二小、三小(含村改居出生申报户籍)。
3.村改居社区新生(出生申报户籍),仅需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含政策征迁户),意向就读其他小学需户口迁移(迁出原村改居社区)并有相应施教区房产证;其他无二套房产的政策征迁户持户口本、征迁协议及无其他房产证明到原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小学报名;有户无房,暂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根据情况统筹安排。
4.2025年小学新生户籍迁移认定时间截至2025年6月20日。插班生安置户籍迁移认定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
(二)关于房产
1.房产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为依据。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须为住宅,其中新生监护人(父母)或本人产权占比不少于50%。
2.一小、二小、三小继续实行“学位房屋锁定政策”并实行学位使用签章,即同一套住房在六年内(秋季招生开始)不可重复申请学位(房产未交易,原户主多孩除外)。请在购房前了解房产学位使用情况,注意选择登记的房产,房产学位锁定信息可以登录“浙里办”查询。
(三)政策性安置
1.现役军人(含1-6级伤残退役军人、现役消防队员)、重点企业、招商引资、引进人才、港澳台胞等政策类子女需安排就学的,需到相应主管部门申报登记,申报时间截至当年6月20日,逾期概不受理。经相关部门审核公示后,由县教育局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置。
2.南湖监狱等省属单位在编职工子女到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县城区无房产的根据备忘录统筹安排。
3.全面推行“长幼随学”政策。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延续原已明确的义务教育“长幼随学”(即通过“幼随长”“长随幼”或“长幼同调至一校”就读)指导意见。
4.上述政策性安置适用于包括符合优待条件的非安吉籍随迁人员子女在内的政策类人员子女。
(四)随迁子女入学如何办理?
随迁子女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参照《安吉县新居民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及《安吉县义务教育政府全额购买学位的实施办法》执行,监护人(父母)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实行积分入学。5月30日至6月25日,监护人持积分材料及时到居住地乡镇(街道)派出所新居民服务窗口申请积分,以便用于入学,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公平、同等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
五、怎么报名?
(一)流程及时间
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通过 “浙里办”APP或微信扫码网上预报名登记,现场复核录取。网上报名时间:6月9日至6月22日。现场复核录取时间由各校通知。
(微信扫码进入招生报名通道)
(二)信息公布
请家长及时关注“安吉教育”微信公众号招生信息、各校招生的时间节点及报名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变更报名意向。(超出招生计划时将根据户籍迁移时间先后进行调剂,因此户籍生也要及时登记,逾期未报名的可能面临调剂安排。)
(三)诚信机制
每位适龄儿童在报名系统中根据类别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入学意向,户籍、房产等关键信息上传要求真实、完整、清晰,相关志愿按要求填报,重复填报、弄虚作假的,报名资格一律作废。有学籍学生不能参加新生报名,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新生资格。
(四)转学说明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非新生插班转学需依据班额情况确定,原则上不符合相应学校初始入学条件的后期不允许插班转学,请各位家长谨慎迁移户籍。毕业年级、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2025年秋季转学实行微信扫码网上登记,登记时间:7月5日至8月10日。
(五)重要提示
家长切勿轻信花钱请托可以择校入学的传言,以防受骗上当,耽误孩子按招生政策正常入学。
以上相关政策解释权在安吉县教育局。
解读单位:安吉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安吉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572-5188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