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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3/2025-01964 顺序号: -297
发文字号: 安编〔2020〕6号、安编办〔2021〕24号、安编〔2022〕9号 成文时间: 2025-05-09 16:18:54
安吉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工作职责:

    安吉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以县交通运输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划、计划和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和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数据统计、分析与管理工作,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

(四)落实上级部署的专项行动,承办上级交办和督办的重大案件,承担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其他执法部门开展交通运输联合执法行动。负责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

(六)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负责人:潘立文

 单位地址:安吉县交通路50号

 联系电话:0572-5220795


办公时间:

周一-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00—17:30
冬令时:8:3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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