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 年安吉县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27 来源:安吉县教育局 [ 字体: ]

           2025 年安吉县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  2025  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 园)工作的通知》 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 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中小学生 合法权益,不断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加快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 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施教区划片招生。根据适龄儿 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施教区域、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 划分施教区范围,优化完善对口招生政策,保障施教区内户籍 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公平公正,免试入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 免试入学升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 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监护

人在安吉购房或持有居住证稳定居住的随迁子女 100%提供义 务教育公办学位,切实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依法保障能接受普通教育 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全面推行长幼随 人性化服务举措。切实落实好有关教育优待政策,按国家及省、 市、县明确的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统筹安排。

(四)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认真落实关 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 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 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学生入学需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 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五)持续推动教育入学“一件事” 高效办理。利用义务 教育入学网上报名系统,优化入学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入学  一件事办理手续。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 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加强户籍、房产等有关信息共享, 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六)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按阳光招  生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坚持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严格执行中小 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阳光分班、 均衡编班,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 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公布招生入学的咨询服务 和投诉举报电话及在线受理渠道, 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三、招生对象

2025 年安吉县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

四、招生办法

初中学校招生原则:施教区划片,结合小学与初中校校对 的方式招生,按批次先后录取。

1.  实验初中教育集团芜园路校区:第一批:实验小学教育 集团玉华校区(一小)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递铺校区(二小) 应届毕业生、 出生即为实验初中施教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政 策安置生;第二批:空余学位统筹安置户籍迁入实验初中施教 区且非昌硕街道辖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  第二初中教育集团凤凰校区:第一批:第三小学教育集 团凤栖校区(三小)和第三小学教育集团凤凰校区( 四小)应 届毕业生;第二批: 出生即为第二初中施教区户籍的小学毕业 生及政策安置生、第八小学城南校区毕业的安吉县户籍生和县 城区房产生;第三批:空余学位统筹安置户籍迁入第二初中施 教区且非昌硕街道辖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  安吉县外国语学校:第一批:本校小学部直升生和政策 安置生;第二批:  空余学位招收一小、二小、三小自愿报名的 应届毕业生,超出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第三批:一、 二批招生未满,空余学位按户籍迁入先后统筹安置一小、二小、 三小施教区的户籍生。

4.  实验初中教育集团齐云路校区(暂时借用实验初中校舍 招生办学,待新校建成使用后迁出):第一批:对口招收第二 小学教育集团城北校区应届毕业生及政策安置生;第二批:空余学位按户籍迁入先后统筹安置昌硕街道的户籍生。

5.  第二初中教育集团灵峰校区(暂时借用第二初中校舍招 生办学,待新校建成使用后迁出第一批:对口招收第八小 学、天荒坪小学港口校区、山川小学毕业的安吉县户籍生、房 产生及政策安置生;第二批:统筹安置户籍迁入灵峰街道的小 学应届毕业生;第三批:空余学位对口招收第八小学、天荒坪 小学港口校区、山川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6.  乐三学校:第一批:本校小学部和对口小学(五小、九 小、十小)毕业的本县户籍生、县城区房产生及政策安置生; 第二批:户籍已迁入县城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非安吉小学应 届毕业的施教区房产生;第三批:对口小学及县城周边小学毕 业的部分随迁子女。

7.  第四初中:第一批:小学部及对口小学(七小)毕业的 本县户籍生、房产生及政策安置生;第二批:户籍已迁入县城 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非安吉小学应届毕业的施教区房产生; 第三批:对口小学及县城周边小学毕业的部分随迁子女。

8.  第四初中三官校区:第一批:招收小学部毕业生;第二 批:招收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

9.  育澜中学:根据公民同招的精神招收安吉籍及安吉县应 届小学毕业生,当报名人数未超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报名人 数超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10.  蓝润天使外国语实验学校:本校小学毕业生实行直升 政策,剩余学位用于政策安置和公民同招。当报名人数未超剩余学位数时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实行电脑随 机派位录取。新生公费生申请报教育局审核,最终由学校根据 县政府相关政策确定。

11.  报福中学:2025 年秋季撤并至孝丰中学,原报福小学 毕业生对口初中相应调整为孝丰中学。

12.  其他乡镇(街道)初中学校:招收对口小学毕业生及 各类政策安置生。招生计划未满时,余缺学位根据实际情况招 收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在招生计划内做到应招尽招。

五、报名登记条件与说明

(一)户籍说明

2025 年初中新生户籍迁移认定时间截至2025  6 20 日。 初中入学由教育局根据县城区初中学位余缺情况按户籍迁入时 间先后统筹安置。

(二)房产说明

房产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为依据。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须 为住宅,其中新生监护人(父母)或本人产权占比不少于 50%

(三)政策性安置

现役军人( 1-6 级伤残退役军人、现役消防队员)、重点企 业、招商引资、引进人才、企业高技能人才、台胞等政策类子 女安排就学,需到相应主管部门申报登记, 申报时间截止当年 6  20 日,逾期概不受理。经相关部门审核公示后,由教育局 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置。

(四)随迁子女入学申请

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参照《安吉县新居民居住登记与居住证 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监护人(父母)须在 2025  6  25   前及时到居住地乡镇(街道)派出所新居民服务窗口完成《浙 江省居住证》 申领办理, 以便用于入学和享有公平、同等的义 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

六、报名操作与说明

(一)流程及时间。2025 年秋季初中招生继续实行 浙里 ”APP 或微信扫码网上预报名登记,报名时间:6  16  日至 6  22 日。现场复核录取时间由学校通知。

(二)信息公布。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招生信息、各校招 生的时间节点及报名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变更报名 意向。(超招生计划时将根据户籍迁移时间先后进行调剂,因 此户籍生也要及时登记,逾期未报名的可能面临调剂安排)。

(三)诚信机制。每位适龄儿童在报名系统中只能根据类 别填报一所学校入学意向,户籍、房产、小学毕业学校等关键 信息上传要求真实、完整、清晰,相关志愿按要求填报,重复 填报、弄虚作假的,报名资格一律作废。

(四)转学说明。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非新生插班转学需依据班额情况确定,原则上不符合相应学校 初始入学条件的后期不允许插班转学,请各位家长谨慎迁移户 籍。毕业年级、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2025 年秋季转学实 行微信扫码网上登记,登记时间:7  5 日至 8  10 日。

七、具体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县教育局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 细则、就近免试入学的学区范围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并在微信 公众号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进注册制度。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各招生学校 及时向新生发入学通知,按规定时间将新生信息注册到全国学 生信息管理系统 ,做到人籍一致。

(三)加强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教育 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 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四)完善监察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 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 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协助解决本县中小学招 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 作规范有序进行。

(五)落实问责制度。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有违规行 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 由县教 育局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 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民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有招收无学籍材 料学生、违规收费、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 由县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 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实施 措施,即核减该校招生计划数,取消当年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以上相关政策解释权在安吉县教育局。

 

 

安吉县教育局

2025  5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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