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吉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3 来源:本站原创   [ 字体: ]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37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湖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湖政办发〔2018〕13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补齐学前教育短板,促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县乡两级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完善教育部门主管,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镇(街道)作用,做好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保障幼儿园建设和正常运行。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公平普惠。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城乡优质均衡。坚持政府主办、公办民办并举,积极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多元普惠性幼儿园,努力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和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内涵发展。强化品牌战略,围绕"安吉游戏"品牌再提升,推动县域学前教育生态的优化和幼儿园内涵建设,建立"安吉游戏"教育模式扩展机制,加大国内外推广力度,让"安吉游戏"教育模式惠及更多儿童。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县建成优质均衡、普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教育总经费中的占比,达到8%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等级幼儿园比例达98%。等级幼儿园覆盖率达95%,其中省一、二级幼儿园覆盖率达85%;严格依标配齐配足保教人员,专任教师持证率达100%;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年平均工资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建立逐年增长机制按幼儿园办园等级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年平均工资占在编教师年平均工资的比例,力争达到在编教师年平均工资的80%及以上逐步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残疾儿童入园率达90%。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逐步提高县、乡两级政府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水平。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主要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和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逐步缩小与义务段教师收入差距。建立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政府奖励制度,由县财政和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乡镇(街道)承担比例不低于50%。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生均财政拨款逐年提高,公用经费不低于义务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县财政、乡镇(街道)、学校各承担三分之一。规范幼儿园收费,严格执行按等级收费,建立合理的增长机制。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标准等,建立与普及目标和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二)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

认真落实《安吉县学前教育布点规划》(2017-2020),积极实施幼儿园扩容工程和薄弱园改造工程,全面提升全县幼儿园办园条件。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配套幼儿园建成后,建设单位须将幼儿园交付给县教育局管理和使用,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扎实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教学点现代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幼儿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依照标准定期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计划数,包括核准公办幼儿园教师计划数,明确在编和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的比例,并通过盘活编制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教师的比例;核定保育员编外用工计划数;核定炊事员、保安及其他工勤人员等购买服务人员计划数。逐步解决编制总量缺额问题。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师资标准配齐配足教职工。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与中小学教师享有同等地位和待遇。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提高中级职称以上比例。制定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健全培训机制,重点加强对新入职教师的培训、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安吉游戏研究骨干培训等,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四)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全面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着力提升"安吉游戏"教育模式内涵,保教并重,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完善教研指导网络,努力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

(五)逐步完善监管体系

依据审批条件和幼儿园布点规划,加强对幼儿园的审批管理。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建立年检制度和学校发展性评价制度相结合的办园水平评估机制。完善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强对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细化各项安全管理举措,确保幼儿在园的安全。

(六)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

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优质品牌普惠性幼儿园或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按二级以上标准设计建设。依据分类管理政策,根据举办者申请,对民办幼儿园进行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分类登记,加强规范办园、安全监督、办园质量等方面的全方位监管,对证件不全、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办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联合民政、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与所属乡镇分类处置,加快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

制定下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标准和认定办法,支持和引导民办幼儿园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与公办幼儿园同一标准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并根据学前教育生均成本、保育教育收费情况等,逐年提高生均补助标准,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正常运行。

(七)进一步实施"安吉游戏"品牌战略

围绕安吉游戏"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的工作目标,确保鄣吴"安吉游戏"文化综合项目按时完工。做好"安吉游戏"模式国内外推广和"安吉游戏"内涵提升,推动文化输出工作。研究"安吉游戏"品牌输出价值实现途径,所获收益用于内涵提升、品牌打造、整体发展。认真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支持安吉县创建"两山"理论实践示范县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安吉幼儿教育研究中心为基础建立国家及省级学前教育教师实践培训基地,多形式全方位的打造"安吉游戏"国内外品牌形象。

四、主要措施

(一)实施幼儿园"扩容改薄"工程

按照政府"托底"要求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各乡镇(街道)按照当地人口变化和幼儿园布局规划,扎实推进幼儿园"扩容改薄"工程。同时,县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引导和积极扩大学前教育有效资源供给和改造薄弱幼儿园。加快村教学点提升建设,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紧密结合我县最美县域建设,加大投入,科学设计,在原有村教学点基础上提档升级,建设一批具有美丽乡村特色的村教学点,对中心、教学点建设,教育局按面积进行建设补助,对通过中国美丽乡村幼儿园验收的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乡镇(街道)按不低于一比一的比率配套奖励。开展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应建未建、建而不交、交而不用的要全面整改到位。

(二)实施学前教育品牌提升工程

县财政每年安排600-800万经费用于学前教育品牌质量提升工程。

1.每年安排300万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优良的幼儿园。乡镇(街道)配套奖励。

2.每年安排200万元"安吉游戏"品牌战略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安吉游戏"学术研究和国际推广交流,促进"安吉游戏"国际影响力的进一步提升。依托安吉幼儿教育研究中心组建国内外知名专家研究团队,打造一批品牌基地园。推进"安吉游戏"文化综合体项目建设,充分利用项目平台,发挥安吉幼儿教育研究中心的"安吉游戏"学术研究和模式扩展功能,大力开展"安吉游戏"国内外推广和内涵研究。

3.实施幼儿园课改推进工程,每年设立100—200万元课改专项经费,对幼儿园课程改革实施成效进行奖补,推进幼儿园课改深入有效的开展。

(三)实施低收入乡镇幼儿园重点扶持工程

继续实施低收入乡镇幼儿园补助扶持工程,对办园规模小、收入低、经费运作困难的幼儿园,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专项经费进行补助,补助办法由财政局和教育局共同制定,以后逐年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有效实施第三期行动计划,把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经费投入,确保第三期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部门职责。教育局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研究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沟通协调,推动各项政策落地。编委办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改委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县经济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局要加大投入,出台学前教育支持政策。住建(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力社保局要指导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制度。民政、市场监管、安监、税务、公安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各乡镇(街道)实施第三期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并列入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年度考核和"中国美丽乡村"考核。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发展年度考核专项督导和督查通报制度,坚持每年对乡镇(街道)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将幼儿园扩容工程和薄弱园改造工程、各乡镇(街道)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办园条件改善、公办教师编制落实、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待遇、清理无证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按时交付等作为重点督查内容,形成专项督查报告。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载体,加大对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文件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幼儿园、家庭、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本计划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2018年—2020年幼儿园扩容工程和薄弱园改造工

     2.2018年—2020年等级幼儿园、中国美丽乡村幼儿园创建计划 

           附件

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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