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余村(山川)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来源:天荒坪镇人民政府
- 时间:2024-06-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安吉余村(山川)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安吉余村(山川)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
2、规划位置:湖州市安吉余村(山川)旅游度假区位于安吉县南部,涉及天荒坪、山川两个乡镇。
3、规划范围:北部区块东至马吉村神堂里自然村,西至余村矿山遗址,南至银坑村田畈里自然村,北至山河村石门白然村;南部区块东至双水线,西至长龙山水库,南至大里村罗仲自然村,北至山川村上白兰自然村,规划总面积约39.12平方公里。
4、规划时段: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其中近期为2023-2027年,远期为2028-2035年。
5、规划目标:到2027年,建成节水型度假区,打造全域幸福河湖,成为安吉全域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两山"转化通道的实践典范,浙江省旅游度假区的标杆。到2035年,创建成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打造成为生态环境优美、度假产品多样、休闲功能完善、文化内涵丰富、服务设施齐备、管理机构健全的世界一流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
6、规划空间结构:构建"一廊两核、四区八景"总体格局。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环境空气:经预测,规划期内大气常规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均在允许范围之内,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地表水:天荒坪片区污水经居民化粪池后由污水支管汇入污水总管,集中送至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山川片区规划设置两座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云上草原景区采取自行设置污水处理终端的方式进行处理。规划度假区内污水均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地下水:规划区水文地质条件总体能满足规划建设的需要,各项目的建设和生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护措施,度假区内开发建设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噪声:入度假区企业前期应优化布局,同时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自身厂界噪声达标;通过加强引导、严格控制等措施,可减轻社会生活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按照规划环评要求采取一定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固废:规划区内一般固废以综合利用为主,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土壤: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与管理工作,开展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减轻和控制污染物对度假区土壤环境的累积影响。
生态:规划实施会对区域陆域、水域生态环境、景观格局及人居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其影响是有限的、可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的规划目的、功能定位等总体较为合理,与《安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上位规划相协调。度假区土地资源、水资源基本可以满足规划实施的需求。
四、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浙江安吉和美余村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2-5044690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6105045
电子邮箱:473821461@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区块周围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公众可填写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规划环评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规划环评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反馈意见将在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