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8184244/2023-00002 | 成文日期: | 2023-01-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安吉县生态环境局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现将2022年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巩固推进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重点开展散乱污企业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地、涉水涉气涉废企业、排污许可管理等专项检查,截至12月31日,共行政处罚71家企业,处罚金额410万余元,行政处罚案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案件质量全市排名前列。截至12月31日,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256件,同比下降40.5%。中央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基本完成。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生态环境质量各项指标稳步向好改善。
一是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公开要求,完善调查取证程序和证据规则。截至目前,完成行政处罚信息等各类公示事项70余项。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根据《环境信用修复实施办法》、《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等配套办法,巩固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第一时间受理企业提出的信用申请,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18件,同比增加50%。
二是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用好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截至目前,随机抽查企业家数为282家,已完成282家,完成率100%。共发现问题105个,问题发现率为37.23%,完成整改95个。
三是突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特聘局专门法律顾问,制定我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完善局案件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审查流程。同时,适时邀请法律顾问出席案审会议,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规范进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始终坚持说理式执法,坚持处罚与宣传教育并重的原则,加强普法宣传。建立每季典型违法案例通报制度,充分利用我县“6.5世界环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日活动,开展各类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打好碧水提效战。加强交接断面水质保护,开展省控断面走航分析,深化水环境控源提质。开展生态缓冲带建设,构建全过程示范体系,强化水生态保护修复,目前已建成生态缓冲带20.8公里。推进和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水生态治理(修复)类项目14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26个。。
二是打好蓝天提质战。增强企业提标改造,完成52家源头替代企业“回头看”检查、202家涉VOCs企业低效设施改造、5家涉甲苯/DMF企业专项治理,持续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移动源污染治理,完成全县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清零工作,测管联动,开展柴油车路检及入户19次614车次,非道检测21次212车次。深化扬尘精细化防控,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制度,结合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控实施网格化监管。启动“县-乡镇-部门”联控预警机制,建立例会通报、动态预警等机制,强化治气攻坚合力。
三是打好固土提标战。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完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基本完成面源调查、监测任务,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并启动饮用水水库库尾治理工程。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土壤源头解析和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完成受污染耕地污染源管控初步方案编制和47家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审。。
四是打好清废提扩战。迭代升级“无废小二”信息化平台,完成5家试点企业的软硬件安装调试,实现与国家固废平台的数据对接。优化固废管理体系,分区块布局工业固废规范化收集点3个,新增小微企业危废收集单位3家,完成危固废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项目。正式发布“无废城市”县域标准《“无废城市”建设指南》,创建完成“无废细胞”22个,偏远地区资源回收站点5个,“无废工厂”申报完成4家。
三、强化部门联动,主动接受法律监督
一是坚持自觉融入,强化接受法律监督的保障。始终做到以政策促落实,高度重视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彻《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十条意见》,畅通公检法司协同交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加强法制教育与培训,提升全局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做到以制度保落实,自觉执行公检法环四部门环境司法联动机制,与公安机关、水利、农业等部门联合,常态化运行生态联勤警务站,认真落实“线索互通、案件互享、问题互研、队伍互驻”等制度措施,畅通行刑职能对接和迭代升级。
二是坚持积极参与,助力环境公益诉讼的开展。主动抓好行政信息公开,重点围绕行政处罚案件、生态环保督察问题和群众来信来访等三大方面,定期汇总梳理、分析研判,主动公布行政处罚案件等信息,发布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积极提供环境行政执法信息和公益诉讼线索。上报绿剑行动典型案例8个,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宣传引导作用。主动抓好生态损害赔偿,建立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基础,“磋商管理、鉴定评估、修复管理、资金管理”四个具体配套办法的“1+4”制度体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联动意见。今年以来,已完成2个生态损害赔偿,共计金额6.55余万元。
三是坚持主动执行,推动检察建议的落地见效。着力强化建议落实,高度重视检察建议,深刻剖析原因,准确把握建议的问题,及时回复检察建议,对检察建议的后续工作抓督促抓落实,做好回访工作,以确保检察建议的落地。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2022年12月30日